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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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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的背后.....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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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09-4-26 00:20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M29]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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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09-4-26 12:29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没耐心看完,唯一的感觉是,想 [M17] [M17] [M17] [M17] [M17] [M17]
严重请求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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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09-4-26 12:47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人总是自以为是
人也总是不认为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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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09-4-26 13:54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sandy-luo 于 2009-4-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aolaf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ileen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M10] 小三的故事变成爱情故事了!抗议节奏太慢!细节描述过多!尽快进入主题吧!


在小三的眼里也算是她的爱情故事了,这些日子比较忙,没多少时间!而每次都是现炒现买!所以节奏较慢。细节描述也是必要的,因为作为一个男人去描述女性当时的心里感受,小三的心里感受细节也算是重要的一部份了!我也只能靠上集男主角的大概性格作风和大概过程描述了!真要写完几年的过程和小三心里的感受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写作水平有限),上集和下集是两个不同性格的主角立场,所以写作的风格也不一样了!无聊的同志们有时间八一下没什么的,不要见笑就是了。也请大家不要太认真看待这类事情!否则我会觉得更搞笑的!
在此也想对某些朋友讲声对不起!因为我利用了你!(我是否应该放手?? )[/size]
[M29] [M01] [M29][/quote]

只有你会在觉得是搞笑吧!!!
你非但不觉得你这在这里述说自己与前妻,小三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会伤害你的前妻,
还用个笑脸的图案洋洋自得,兴灾乐祸的感觉!
心里没有内疚也就算了,这里或许很多人都认识你的前妻和儿子,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行为会让人家不舒服吗????
(本不想跟你这个贴,实在看不过眼,BS BS 再BS你!!! [M35] )[/quote]

我想你搞错了!我的孩子和前妻早不住骏景花园了,你可不要乱以为是哪一号人呀?否则更搞笑了! [M04] [M04] [/quote]


是你不住骏景花园了吧,孩子和孩子妈还住在骏景,孩子在上幼儿园呢!

哎~~~~~~~~~~~~~[/quote]

U,看来你不是一般的无耻,从上集就想点破你,你说把房子留给前妻,多冠冕堂皇啊,但是你忘了注明:“是供20年未付清余款的楼吧”,也就是说至少还剩了15年的房款要留给你的前妻去供吧!留了一屁股的债给你的前妻和孩子,你还在那往自己脸上贴"金" [M17]
再就是你说收入颇丰,但是那些钱是正道来的吗? [M35]
真是佩服你的撒谎本领,你的前妻和孩子真的不在骏景吗?
怪不得你那傻傻小三的被你骗到手,你还挺很有成就感的在这自塑“光辉形象” [M17] [M17] [M17] ,我一直不太明白什么叫人格缺陷,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什么叫人格缺陷。 [M13]

最后,我为你的前妻和孩子感到庆幸,她终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M31] [M29],祝福她们在没有你的阴影下会越过越好! [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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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155#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15:59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SBZMY 于 2009-4-2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andy-luo 于 2009-4-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aolaf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ileen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M10] 小三的故事变成爱情故事了!抗议节奏太慢!细节描述过多!尽快进入主题吧!


在小三的眼里也算是她的爱情故事了,这些日子比较忙,没多少时间!而每次都是现炒现买!所以节奏较慢。细节描述也是必要的,因为作为一个男人去描述女性当时的心里感受,小三的心里感受细节也算是重要的一部份了!我也只能靠上集男主角的大概性格作风和大概过程描述了!真要写完几年的过程和小三心里的感受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写作水平有限),上集和下集是两个不同性格的主角立场,所以写作的风格也不一样了!无聊的同志们有时间八一下没什么的,不要见笑就是了。也请大家不要太认真看待这类事情!否则我会觉得更搞笑的!
在此也想对某些朋友讲声对不起!因为我利用了你!(我是否应该放手?? )[/size]
[M29] [M01] [M29][/quote]

只有你会在觉得是搞笑吧!!!
你非但不觉得你这在这里述说自己与前妻,小三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会伤害你的前妻,
还用个笑脸的图案洋洋自得,兴灾乐祸的感觉!
心里没有内疚也就算了,这里或许很多人都认识你的前妻和儿子,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行为会让人家不舒服吗????
(本不想跟你这个贴,实在看不过眼,BS BS 再BS你!!! [M35] )[/quote]

我想你搞错了!我的孩子和前妻早不住骏景花园了,你可不要乱以为是哪一号人呀?否则更搞笑了! [M04] [M04] [/quote]


是你不住骏景花园了吧,孩子和孩子妈还住在骏景,孩子在上幼儿园呢!

哎~~~~~~~~~~~~~[/quote]

U,看来你不是一般的无耻,从上集就想点破你,你说把房子留给前妻,多冠冕堂皇啊,但是你忘了注明:“是供20年未付清余款的楼吧”,也就是说至少还剩了15年的房款要留给你的前妻去供吧!留了一屁股的债给你的前妻和孩子,你还在那往自己脸上贴"金" [M17]
再就是你说收入颇丰,但是那些钱是正道来的吗? [M35]
真是佩服你的撒谎本领,你的前妻和孩子真的不在骏景吗?
怪不得你那傻傻小三的被你骗到手,你还挺很有成就感的在这自塑“光辉形象” [M17] [M17] [M17] ,我一直不太明白什么叫人格缺陷,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什么叫人格缺陷。 [M13]

最后,我为你的前妻和孩子感到庆幸,她终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M31] [M29],祝福她们在没有你的阴影下会越过越好! [M03][/quote]

搞这些无聊事足足一个月了,今天才真正有收获!
前后用了几个马甲在攻击U!我都还在研究着。是否一定想做骏景第二红人?是的话我就成全你!
无错U结婚前自己买的楼还有十几万未供完,U留给某人是看在孩子的外公外婆份上罢了!某人既然觉得委屈也可从新正式用法院来解诀,看看到最后你还能这样说不?
你说U收入颇丰,但是那些钱不是正道来的 !那你也可以以事实说说U的那些收入是怎样的不正道来着?
不要和我讨论什么人格问题!在说这句话前首先拿块镜照照自己吧!

记住这一句:“做人千万不要给面不要面了!”

[本帖由U修改于2009-04-26 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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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09-4-26 16:13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萍聚

女)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
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男)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
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女)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合)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人生...回忆)
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media]http://www.cn1982.com/weichuang/mp3/pingju.mp3[/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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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09-4-26 16:16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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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09-4-26 22:21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遇见你真好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把对前妻和儿子的伤害拿来娱乐,良心被狗吃了.

[M21]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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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09-4-27 12:33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总结一句:找LG千万别找U,否则后果自负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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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160#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6:48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人生要有追求 于 2009-4-27发表的原文
总结一句:找LG千万别找U,否则后果自负 [M04]



[M21]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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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09-4-27 17:07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思想,我们要尊重别人的选择。可是LZ这样的炫耀和无耻,确认让我感到恶心。你尽可以自娱自乐,但也不用这样大张旗鼓吧 [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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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09-4-27 20:51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楼主没有真正放下过去,如果放下是不会老想过去的事,更不会用文字的形式公之于众。我看到的是楼主对过去的耿耿于怀,我看到的是楼主很不开心,从心底透出的郁闷。这个男人已经被人骂多了,我也不想再说什么
希望前妻和家人不要看任何楼主的文字,认识前妻的邻居看了也不要在她面前谈论任何的文字,让他一人去折腾吧!我们外人只当看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故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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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163#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21:39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可奇 于 2009-4-27发表的原文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思想,我们要尊重别人的选择。可是LZ这样的炫耀和无耻,确认让我感到恶心。你尽可以自娱自乐,但也不用这样大张旗鼓吧 [M08]


你要理解为我这些是在“炫耀”也没办法!像我这些事情在现时社会算是不值一提的,任何一角度来讲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我写出来也不是去针对那一方的,更谈不上要炫耀什么?也许我比多数人比较看得开吧!(我自己也是一个无事不可对人言的人)。我自己觉得真没什么所谓的。如果真要怪的话,就只有怪自己太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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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09-4-27 22:44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楼主大概心中很矛盾吧?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珍惜目前所拥有的!
生活还要继续,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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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09-4-27 23:13 | 只看该作者

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可奇 于 2009-4-27发表的原文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思想,我们要尊重别人的选择。可是LZ这样的炫耀和无耻,确认让我感到恶心。你尽可以自娱自乐,但也不用这样大张旗鼓吧 [M08]


你要理解为我这些是在“炫耀”也没办法!像我这些事情在现时社会算是不值一提的,任何一角度来讲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我写出来也不是去针对那一方的,更谈不上要炫耀什么?也许我比多数人比较看得开吧!(我自己也是一个无事不可对人言的人)。我自己觉得真没什么所谓的。如果真要怪的话,就只有怪自己太不会理会别人的感受了[/quote]

是啊!因为你是个只爱自己的人,不懂得给自己和妻子和孩子留一丝余地,也许你现在觉得无所谓,但是终有一天你会无比后悔你今天的所为,其实你根本输不起!如果你自己觉得这件事已经放低无所谓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在这像个小丑一样跳来跳去?而且一定要在前妻看得见的地方,是为了刺激她还是报复她,还是想她身败名裂呢?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孩子可能会在别人同情和怜悯的眼光中成长,由于你们的错误给孩子带来的伤害[M30] ,你非但没有去收敛,而且更加的事无忌惮,你有为孩子考虑过吗?你这么“心胸宽广”,建议你如果真的无聊,想娱人娱己,大可以去天涯之类的地方发泄一下,保不准你还一炮而红 [M19] 。
最后觉得送一句歌词给你“放爱一条生路”,自己去体会吧!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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