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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 离婚的背后.....下集!》
引用作者 sandy-luo 于 2009-4-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aolaf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U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eileen 于 2009-4-23发表的原文
[M10] 小三的故事变成爱情故事了!抗议节奏太慢!细节描述过多!尽快进入主题吧!
在小三的眼里也算是她的爱情故事了,这些日子比较忙,没多少时间!而每次都是现炒现买!所以节奏较慢。细节描述也是必要的,因为作为一个男人去描述女性当时的心里感受,小三的心里感受细节也算是重要的一部份了!我也只能靠上集男主角的大概性格作风和大概过程描述了!真要写完几年的过程和小三心里的感受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写作水平有限),上集和下集是两个不同性格的主角立场,所以写作的风格也不一样了!无聊的同志们有时间八一下没什么的,不要见笑就是了。也请大家不要太认真看待这类事情!否则我会觉得更搞笑的!
在此也想对某些朋友讲声对不起!因为我利用了你!(我是否应该放手?? )[/size] [M29] [M01] [M29][/quote]
只有你会在觉得是搞笑吧!!!
你非但不觉得你这在这里述说自己与前妻,小三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会伤害你的前妻,
还用个笑脸的图案洋洋自得,兴灾乐祸的感觉!
心里没有内疚也就算了,这里或许很多人都认识你的前妻和儿子,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行为会让人家不舒服吗????
(本不想跟你这个贴,实在看不过眼,BS BS 再BS你!!! [M35] )[/quote]
我想你搞错了!我的孩子和前妻早不住骏景花园了,你可不要乱以为是哪一号人呀?否则更搞笑了! [M04] [M04] [/quote]
是你不住骏景花园了吧,孩子和孩子妈还住在骏景,孩子在上幼儿园呢!
哎~~~~~~~~~~~~~[/quote]
U,看来你不是一般的无耻,从上集就想点破你,你说把房子留给前妻,多冠冕堂皇啊,但是你忘了注明:“是供20年未付清余款的楼吧”,也就是说至少还剩了15年的房款要留给你的前妻去供吧!留了一屁股的债给你的前妻和孩子,你还在那往自己脸上贴"金" [M17]
再就是你说收入颇丰,但是那些钱是正道来的吗? [M35]
真是佩服你的撒谎本领,你的前妻和孩子真的不在骏景吗?
怪不得你那傻傻小三的被你骗到手,你还挺很有成就感的在这自塑“光辉形象” [M17] [M17] [M17] ,我一直不太明白什么叫人格缺陷,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什么叫人格缺陷。 [M13]
最后,我为你的前妻和孩子感到庆幸,她终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M31] [M29],祝福她们在没有你的阴影下会越过越好! [M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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