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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rwife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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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贴灌水,攒G还债!(又欠债了,继续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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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1:24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按你这个速度,10天就有3000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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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1:24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数目相当可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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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7-9-18 21:24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首先处理前没有任何警告,处理后也没有任何书面提示,这个a sir 逮捕人之前也要出据逮捕证或者拘留证吧.


这一点偶可以解释一下, [M24]

在论坛的版面上灌水刷屏,论坛的规则里是有明确的规定禁止的,之前也有许多类似的案例,都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在很多场合不同的斑竹都说过了,总版处理的时候,有不解释直接执行的权限(主要是劳动人民都忙着上班赚工资,时间实在也不多, [M24] ),如果每次处理都要先警告再处理,工作量太大了,LZ也体谅一下吧, [M05]

处理之后,在论坛建设区有一个专门的ID处理帖子,所有处理历史都在那里记录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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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07-9-18 21:25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干活去了.love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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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07-9-18 21:26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其次,关小黑屋子的时间也没明示,俺开始以为关3天,3天过了还没放出来,我上建设区找相关案例,推测是关6天,等了6天也还没放出来,俺绝望了,想不会是判的无期吧,俺犯的事值得判无期这么重吗 [M11]


这一点嘛……

现在论坛的关小黑屋功能不够智能,斑竹执行了关小黑屋操作以后要手工释放,有时候忙起来就……

关于这一点,要向LZ表示歉意,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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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07-9-18 21:26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M24] [M12] jc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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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兴高彩烈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首先处理前没有任何警告,处理后也没有任何书面提示,这个a sir 逮捕人之前也要出据逮捕证或者拘留证吧.


这一点偶可以解释一下, [M24]

在论坛的版面上灌水刷屏,论坛的规则里是有明确的规定禁止的,之前也有许多类似的案例,都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在很多场合不同的斑竹都说过了,总版处理的时候,有不解释直接执行的权限(主要是劳动人民都忙着上班赚工资,时间实在也不多, [M24] ),如果每次处理都要先警告再处理,工作量太大了,LZ也体谅一下吧, [M05]

处理之后,在论坛建设区有一个专门的ID处理帖子,所有处理历史都在那里记录着呢。[/quote]
嘿嘿,理解,我接受处罚!之前不是很了解,费了很多周折才找到对我的处理决定呢 [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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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07-9-18 21:28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再次,俺觉得被关小黑屋连短信功能也不能用了,这个不太好,俺想给债主有个交代都不行 [M07]


以前曾经发生过被关小黑屋的ID还在小黑屋里不停给其他人发送骚扰信息的案例,因此现在的程序才这样处理。

LZ不会只有一个ID吧?马甲可是居家旅行防身必备的佳品呀……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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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07-9-18 21:28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是该有自动释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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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07-9-18 21:30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原来马甲是必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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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07-9-18 21:31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佳品 [M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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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1:31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兴高彩烈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其次,关小黑屋子的时间也没明示,俺开始以为关3天,3天过了还没放出来,我上建设区找相关案例,推测是关6天,等了6天也还没放出来,俺绝望了,想不会是判的无期吧,俺犯的事值得判无期这么重吗 [M11]


这一点嘛……

现在论坛的关小黑屋功能不够智能,斑竹执行了关小黑屋操作以后要手工释放,有时候忙起来就……

关于这一点,要向LZ表示歉意, [M29][/quote]

我接受道歉,同时俺也道歉,给斑竹们增加了工作量,不好意思[M29] 顺便8一句,俺是你的FANS,期待你的美文 [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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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07-9-18 21:32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俺有个疑问,超过100贴被关小黑屋,99贴有没有问题呢? [M11]


“超过百贴”只是说明当时刷屏的情况(LZ在刷屏之前是8个GG,刷完被关小黑屋的那个时候是107个GG),并不是说超过100贴就要关小黑屋。

如果是恶意刷屏,就算只有几十贴也一样要处理的。

至于处罚的力度,确实没有量化的规定,也很难量化。

以“处罚”的意义来说,除了没收非法的收入,应该还有进一步的惩罚,要不是LZ的GG不多,恐怕罚的不止100呢, [M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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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07-9-18 21:32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图片也蛮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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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07-9-18 21:33 | 只看该作者

Re: 开贴灌水,攒G还债!(与小黑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兴高彩烈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overwife666 于 2007-9-18发表的原文
其次,关小黑屋子的时间也没明示,俺开始以为关3天,3天过了还没放出来,我上建设区找相关案例,推测是关6天,等了6天也还没放出来,俺绝望了,想不会是判的无期吧,俺犯的事值得判无期这么重吗 [M11]


这一点嘛……

现在论坛的关小黑屋功能不够智能,斑竹执行了关小黑屋操作以后要手工释放,有时候忙起来就……

关于这一点,要向LZ表示歉意, [M29][/quote]

我接受道歉,同时俺也道歉,给斑竹们增加了工作量,不好意思[M29] 顺便8一句,俺是你的FANS,期待你的美文 [M25][/quote]

[M24] ,一笑泯恩仇好了, [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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