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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blearn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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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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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楼主| 发表于 2009-2-24 20:26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苗苗花1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桃之夭夭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小区散步都要付出代价,广州的治安堪忧啊。
自由和民主。。。。。。

看看你们的散步都干了些什么:
1、违法更改国歌、国际歌;
2、封堵交通主要干道;
3、阻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合法施工;
4、打砸工地板房和其它设施,焚烧工人衣物,在工地外纵火;
5、阻挠公安执法,甚至连公安灭火都横加干涉;
6、高空砸物,危害公共安全;
7、利用各种通信方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政府和警察。
等等......哪样不是违法犯罪的事情?[/quote]


都说你是法盲了,你还不相信
1、违法更改国歌、国际歌; --请找出相关法律,法律禁止的是音像等媒体传播,并没哪条涉及到个人的吟唱歌,这法从何来?
2、封堵交通主要干道; --小区道路,公用面积归属小区业主所有,在小区内散步文娱根本无需申报,警察到是封堵交通主要干道骏景食街一带,制造混乱,有关领导纯粹就是个大法盲
3、阻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合法施工; --该项目离居民楼20米不到,真是奇迹了,辐射不论,爆炸风险是存在的吧,附件有中学及学生数千人,有没重视过?
后面几点我就不逐条说了
我目前就要在小区唱国歌,集体散步敲锣打鼓违着什么法了 ?找出条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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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09-2-24 20:27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苗苗花1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桃之夭夭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小区散步都要付出代价,广州的治安堪忧啊。
自由和民主。。。。。。

看看你们的散步都干了些什么:
1、违法更改国歌、国际歌;
2、封堵交通主要干道;
3、阻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合法施工;
4、打砸工地板房和其它设施,焚烧工人衣物,在工地外纵火;
5、阻挠公安执法,甚至连公安灭火都横加干涉;
6、高空砸物,危害公共安全;
7、利用各种通信方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政府和警察。
等等......哪样不是违法犯罪的事情?[/quote]
有看到过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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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9-2-24 20:29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小区道路,公用面积归属小区业主所有
==================
中华大地 属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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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楼主| 发表于 2009-2-24 20:31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小区道路,公用面积归属小区业主所有
==================
中华大地 属国家所有


神经病,不懂法律就别在这里吠, 国家所有, 国是什么国?
先有人 后有家 再后有部落 村庄 国家
按照你的推理,你家房子也是国家的,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共享?
你家老婆也是国家的吧,是否也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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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楼主| 发表于 2009-2-24 20:34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物权法》小区道路是广大业主的财产,怎么使用应由业主说了算,产生的效益应归业主们所有。

  很多小区不得不将车停在小区道路上,而物业公司往往以管理为名,收取停车费并占为己有。物权法》规定,小区内不是专门用于停放汽车的公用道路,权利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将占用道路的车位收费所得据为己有;如果需要收费,在扣除必要管理费后的所得款应属于业主共有。

法盲们 上上功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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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楼主| 发表于 2009-2-24 20:35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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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09-2-24 20:43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苗苗花1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桃之夭夭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小区散步都要付出代价,广州的治安堪忧啊。
自由和民主。。。。。。

看看你们的散步都干了些什么:
1、违法更改国歌、国际歌;
2、封堵交通主要干道;
3、阻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合法施工;
4、打砸工地板房和其它设施,焚烧工人衣物,在工地外纵火;
5、阻挠公安执法,甚至连公安灭火都横加干涉;
6、高空砸物,危害公共安全;
7、利用各种通信方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政府和警察。
等等......哪样不是违法犯罪的事情?quote]



看看你们的工地都干了些什么:
1、集装箱侵占公共通道;
2、围墙架设高压钢丝网,让吾等想起60多年前鬼子们的碉堡;
3、非法架设摄相头,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4、请的专家公然造谣100年没有变电站爆炸,变电站地下不可行;
5、强行开工堵塞西门和工地东边道路,影响群众出行;
6、半夜鸡叫施工,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7、2月7日工地内人员持棍棒到工地大门外“施工”;
8、工地涉黑,频有黑社会人员出没。
等等......哪样是尊章守纪的事情?


[本帖由mdjhxmsb修改于2009-02-24 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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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09-2-24 20:44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人和狗说得通道理吗?而且还是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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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09-2-24 20:54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工地都干了些什么:
1、集装箱侵占公共通道;
2、围墙架设高压钢丝网,让吾等想起60多年前鬼子们的碉堡;
3、非法架设摄相头,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4、请的专家公然造谣100年没有变电站爆炸,变电站地下不可行;
5、强行开工堵塞西门和工地东边道路,影响群众出行;
6、半夜鸡叫施工,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7、2月7日工地内人员持棍棒到工地大门外“施工”;
8、工地涉黑,频有黑社会人员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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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09-2-24 20:59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如果家住西门的,下去吹吹风,不知道行不行呢?

如果可以吹风,那么看到变电站离学校和家太近,表达下反对建设变电站行不行呢?

如果声音大了点,请环保来测下有没有超标行不行?


草民在此咨询,请资深专家回答下。

[本帖由banality修改于2009-02-24 2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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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09-2-24 21:26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一切行为都必须在遵守宪法的前提下进行。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居住在骏景花园的业主享有的该项权利被公安部门剥夺。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安部门在逮捕公民的时候有无出示人民检察院的逮捕证书?公安机关非法拘禁业主就是违法!

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公安部门或城管部门私人民宅,威胁业主,入室抢夺横幅,公然违背以上宪法条款。

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安部门私自监控公民上网信息,公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违法上述条款

综上所述,执法部门知法犯法,理当严处!

[本帖由劈栅栏木条的人修改于2009-02-24 21:27:22]
[本帖由劈栅栏木条的人修改于2009-02-24 2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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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09-2-24 21:34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执法部门犯法,应该由人大进行监督和处理吧,jj有没有人大代表可以进行监督他们的?
这样的监督在类似的情况下有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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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09-2-24 21:58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看看你们的散步都干了些什么:
1、违法更改国歌、国际歌;


[M02] [M02] [M02] 看到这里,想笑又笑不出来。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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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09-2-24 22:01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引用作者 水深几许许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2-24发表的原文
看看你们的散步都干了些什么:
1、违法更改国歌、国际歌;


[M02] [M02] [M02] 看到这里,想笑又笑不出来。 [M21][/quote]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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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09-2-24 22:13 | 只看该作者

Re: [b]公民连在自己小区楼下集会散步的权利都没有了,这个国家还有人身的自由么

有两个东西是吃了瘦肉精的猪和疯狗近亲交配的结果,大家不必理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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