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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论坛是公开的,所有的人只要注册3天就可以发贴,也就可以在商贸新街市开店卖东西或是买东西,因为商品的来源和品质我们论坛无从知晓和监控,如果不是认证业主的话,就更加难以保证和监控产品质量了。
如果是有一定信任度的认证ID,有了质量问题,是很方便买卖双方商议解决的;但很多非小区居民,甚至纯粹是来自外省的网络营销人员,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或被消费者投诉,就不太容易解决问题了。对于网络买卖,我们一向支持,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对于商品的品质和卖家的信誉,我们论坛和斑竹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能提醒大家来新街市购买东西的时候,务必要擦亮眼睛,不要让假冒伪劣有可乘之机。
我们稍后将设立一个投诉帖,对于在新街市所有的商铺进行监督,对于被投诉次数多,存在欺诈行为的,我们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本帖由秋天修改于2008-09-08 16:25:49]
[公告] 在骏景论坛发广告的规矩:
1.帖子标题请注意:不准用大字体!不准用红色!不准用粗体!不准用下划线!
2.不准在"商贸新街市版"以外的地方发广告!否则一律移动或者删除!
3.在"商贸新街市版",不准拥有超过2个帖的广告贴。多余的一律删除!
4.违规超过7个汉字长度或者14个英文字符长度的ID一律直接删除!
5.头像大小不要超过160像素宽度和200的高度!同时严格禁止在签名中带广告图片!
6.不准到处回贴跟贴做恶意广告灌水!
7.在签名栏不准包含广告信息和广告图片。
8.多版多贴发贴,直接PK广告的ID。
在正式论坛广告管理规定没有出台之前,广告处理原则以此帖子为准!
特此公告!
盖章: [M35]
【关于广告ID】
因为乱发广告的行为引起其他业主的反感,所以我们特开辟“商贸新街市版”作为发布广告商贸信息的专版。如果ID名、签名档包含广告信息,或者其他版面乱发、重发广告贴的,则被设置为“广告ID”,限制其只能在“商贸新街市版”发帖,禁止其在其他版发帖回帖。
[公告] 广告签名之规范 2006年9月版
1. 限制所有有关商业信息, 包括广告信息及广告链接….等各形式之广告签名. [M37]
2. 对于已经存在之广告签名, 限期整改. 请于9月30日以前整改完毕. [M14]
3. 9月30日整改期之后, 如仍未整改者, 将行惩处. –- 关小黑屋7天, 罚膏100. 膏膏财产数未足100 GG 者, 其膏如数全部归公. [M01]
4. 小黑屋刑期期间, 必须先改正其签名檔, 期满始可放行, 未改正者期满仍不得放行.
5. 放行之后, 故意重犯者, 封ID或删ID 处置 . [M15]
6. 10月1日起总版保留直接删除广告签名之权利. [M34]
7. 10月1日起将设一广告签名举报帖, 欢迎筒子们监督举报 [M36]
8. 其他未尽事宜
特此公告 [M29]
2006. 9. 5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10-05-14 16: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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