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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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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15 22: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8岁青年廖珍平在北京骑电动自行车撞伤一老太,其家人索赔3万元。廖无钱,用自杀谢罪。电动自行车与日俱增,其绿色和不受堵车困扰的优越性受到欢迎。但其重量和速度一旦发生事故危害性有时不亚于机动车。建议出台电动自行车上交强险的规定,建议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该有准驾照(只考交规),实行12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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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9-15 22:28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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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9-16 07:35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小伙骑车上班撞伤老太 无钱赔偿自杀谢罪(组图)
小伙骑车上班撞伤老太 无钱赔偿自杀谢罪(组图)2010-09-15 17:22:18 陈博 新京报 【大】【中】【小】 评论:[0] 条

18岁小伙骑车在丰台区撞伤老太,写下3万元医药费欠条后自杀身亡,他在遗书中留言称“无钱以命还债”。


廖珍平 (图片来源:京华时报)




在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师展示了死者廖珍平的遗书。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廖珍平的姑姑在庭审后悲痛欲绝。


撞人无钱赔 小伙用命偿
18岁小伙生前写下3万欠条,父母诉称被撞方亲属有逼迫行为;被告方称自杀与其无关

18岁小伙骑车在丰台区撞伤老太,写下3万元医药费欠条后自杀身亡,他在遗书中留言称“无钱以命还债”。
事发后,小伙父母起诉老太的5名亲属,称儿子被逼身亡,索赔76万余元。被告方认为,其与死者自杀无关,不应担责。昨日此案开庭,未当庭宣判。
小伙骑车上班撞伤老太
昨日上午9时,此案在丰台法院开庭。
起诉书显示,死者廖珍平是四川人,18岁的他生前在一家饺子馆当厨师,和父母住在丰台区郭公庄村。
去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骑到白盆窑村尧舜建材城附近时,与迎面走来的王老太相撞,76岁的王老太被送往医院治疗。
随后,廖珍平和王老太家属前往交警队协助调查。后交警认定,廖珍平负事故全责。
廖珍平的父母称,当日上午11时许,王老太的儿子王满生纠集4人,挟持廖珍平回到住地索要3万元医疗费。当时,廖珍平的母亲说没钱,对方强行带着廖珍平到老乡家借钱。
一直到次日下午,廖珍平仍没回家,家人报警称廖珍平被王家人绑架。
随后,警方将此事定性为人口走失,而非刑事案件。
遗言称“无钱以命还债”
去年10月初,在廖珍平一直“失踪”的情况下,廖珍平的父母和王家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王家人7900元,对方返还了廖珍平写下的3万元欠条。
去年10月22日,廖珍平的尸体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桥洞里被发现,已经高度腐烂,身旁散落着几份被水浸透发黄的遗书。
其中,5份遗书写给家人,1份写给公安机关,称“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
经警方调查,廖珍平的身体未见明显伤痕,系服敌敌畏自杀,不属于刑事案件。
死者父母起诉索赔76万
随后,廖珍平父母起诉,向王家人索赔76万余元。
昨日,原告夫妇均未到庭,代理律师称,王满生等5人为了追讨医药费,非法挟持廖珍平长达5个小时,并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5名被告应对此担责。
5名被告中,仅王老太的小儿子王满贵1人出庭,并很少发言。
5被告的代理律师递交了12份证据,证明当日廖珍平去找母亲要钱,其母不但没给,还动手打了他,王家人跟随廖珍平借钱未果,双方一起吃饭,廖珍平写完欠条后独自离开了。
“自始至终没对廖珍平进行挟持和逼迫,且其自杀和被告主张医药费并无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被告代理律师称。
本案未当庭宣判。
■ 遗言摘录
1 今日起,我与父母断绝关系,与亲戚朋友断绝一切关系,无须(编者注:需)人证。
2 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今天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欠的钱。我在次(编者注:此)了结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尝(编者注: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尝(编者注:偿)清。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3 爸妈,对不起,我没钱还他们,只能用生命来还了。我给警察留言了,如果他们(编者注:指王家人)告你们,你去找警察要遗言。我好无能啊,我有好多话想和你们说,可说不出口。
■ 庭审焦点
欠条是否系被迫书写
廖珍平在遗书中写到,自己自杀是为以命还债。原告认为,欠条系被逼迫所写。
原告代理律师称,交通事故发生于2009年9月13日,事故认定书是9月21日才作出的。在事故责任尚未确定情况下,王满生等人不应找廖珍平要医药费。3万元对寥而言是天文数字,这导致廖珍平压力过大走上绝路。
被告方律师辩称,案发后双方到医院,廖珍平主动询问需多少钱,医生答复约3万元。双方这才达成3万元的一致意见。欠条是当日下午在饭馆吃饭时廖珍平自己写的,并非胁迫所致。
死者生前是否遭威胁
原告代理律师称,从时间上分析,王家人带着廖珍平离开廖家时,应是中午12时许,但到下午5时才放廖珍平离开。从常理推断,几个本地大人向一个刚满18岁的外地小伙要钱,怎么证明没有威吓的言语?此外,原告的多名证人证明,当时廖珍平被五六个男子拽走,。
被告方代理律师表示,庭前质证时,5名被告全部到场,但原告的证人却不能明确指认是谁跟着廖珍平去借钱,且证人证言均系推断,应属无效。没有证据证明5名被告曾威胁过廖珍平。相反,有证据证明廖珍平向其母要钱时,其母不但不给,还打了廖珍平。
■ 追访
死者母亲以泪洗面
昨日,廖珍平的父母都没出庭,廖珍平的姑姑和姑父前来旁听,庭后接受采访时,两人蹲在走廊里泣不成声。
18岁的廖珍平是廖家的二儿子。昨日,其父廖六兵介绍,因廖珍平的爷爷生病卧床,夫妻俩和大儿子已回到了老家照顾老人。“儿子自杀死了,娃他妈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整天哭。”
提到儿子,廖六兵说,儿子性格很开朗,和人什么话都说。“他很老实从不惹事,没想到撞人后想不开就喝药了。”
被撞老太残疾难下床
庭后,被告人王满贵和代理律师未对案情发表看法。
王满贵称,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诊断母亲股骨骨折,医药费光有据可查的就3.6万元。目前,母亲在家里卧床休养,还需要保姆伺候。另外,诉讼一事家人始终瞒着没告知母亲,否则老母亲就气坏了。“我母亲已经残疾了,办理残疾证的手续都递交到相关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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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9-16 09:08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也太脆弱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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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9-16 10:10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M30]怎么可以这样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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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9-16 10:11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杯具...


不过联想到南京彭宇案,这也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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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9-16 10:11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再神奇的事,发生在中国,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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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9-16 10:12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小伙长得挺精神的呢,乍一看像少年刘德华呢
哎~~觉得疑问很多,才18岁嘛,就算是赔钱,挣钱赔呗,这样把巨大的伤悲留给父母,对得起生养自己的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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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9-16 10:20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不负责,太天真,以为一死了之事情就解决问题啦,留下老父母,咋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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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16 13:13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唉,两樁悲剧。。。。。。。
留给两家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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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9-16 13:59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现在的小孩[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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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16 13:59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太脆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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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9-16 22:41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多好的一个小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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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9-16 23:14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太偏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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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9-17 12:50 | 只看该作者

RE: 18岁青年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自杀谢罪

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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