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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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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6-6 1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这个小区住了差不多十年,随着小区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但物业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却是每况愈下,反映的一些问题从来没有下文,停车问题、外来人员登记问题、乱摆卖商贩问题、西门出口交通顺畅问题、小区路灯问题、区内业主休息时间装修问题、东御苑工地噪音问题........忍无可忍之时,唯有选择退避,唯有劝慰那些准备置业的人不要买骏景的楼盘,买了骏景楼盘的朋友尽快脱手,自己买了区外的新房子也装修完毕,几月内将会搬迁入住。离开骏景花园之时,还是十分感慨,当初入住北苑二期的时候环境十分舒服,静霭安宁,路面清洁,大堂明亮干净,路边植物郁郁葱葱,但现在.......一切皆成昨日黄花。造成如此现状物业管理中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还是觉得我们骏景业主太朴实,逆来顺受,没有尽到监督督促物业管理水平的责任,导致现今的物业管理水平低下成为不争的事实!信守拈来,目前还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与大家商讨:

一 小区内装修噪音问题:
根据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第五章第四十二条 在住宅楼宇内,十二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翌晨七时,禁止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试问物业管理中心,你们有阻止过吗?现在我对面的骏茵轩B3座2楼就在装修,电锯声,冲击钻此起彼伏.......!!!!!!!

二 同样是噪音问题,东御苑工地噪音:
根据广州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行政街和城镇范围内的建筑、装饰施工场地,使用各种钻桩机、钻孔机、搅拌机、推土机、挖掘机、卷扬机、振荡机、电锯、电刨、 木几、风动机具和其他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机械,除抢险工程外,其作业时间限制在七时至十二时,十四时至二十二时。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技术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等作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的,必须报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试问,物业管理中心有没有对相关投诉重视并制止该工地为的所欲为?

三 停车问题:
小区通道不是停车场,现在成都发生公交汽车上的救生锤缺失导致25人死亡的惨剧,同样小区通道一方面是小区人员步行的通道,另外也是发生突发事件的安全通道,试问如果小区内发生中级以上的火灾,消防车如何能穿过这些乱停乱放的车辆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及时救出受困群众?

我上面说的不是危言耸听,只是希望凡是做到防患于未然,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层积极提高管理水平,真正成为业主的管家婆、好保姆!

(从来都是看贴不回帖,想不到在离开这里之前一发帖就发了这么沉重的话题。如果对某些人有不敬之处还望原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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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6-6 11:42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管理 处的事没有 [M10] 人管得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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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6-6 12:25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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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6-6 13:48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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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6-6 14:25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康景=垃圾 [M09] [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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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6-6 14:32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说的太好了,可是管理处的人不当回事 [M06] [M06]我在这里也住了快十年了,唉,一年不如一年呀!!没钱,只能在这里呆 [M12]下去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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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6-6 15:21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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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6-6 16:54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第一条 是管理处的责任,lz应投诉 督促管理处负责
第二条 管理处能力不够管不了,城管也未必能管
第三条 管理处能力不够管不了,你不能不让业主的车进来,车位不够,只好乱停,这是广州大力发展汽车工业,拉动gdp 降低停车费,鼓励买车的后果.除非原来设计人车分流的小区,其他小区应该都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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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22:47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上面我所说的问题都投诉了,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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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6-6 23:09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只好找强大无比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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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6-6 23:44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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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6-6 23:58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引用作者 came 于 2009-6-6发表的原文
第一条 是管理处的责任,lz应投诉 督促管理处负责
第二条 管理处能力不够管不了,城管也未必能管
第三条 管理处能力不够管不了,你不能不让业主的车进来,车位不够,只好乱停,这是广州大力发展汽车工业,拉动gdp 降低停车费,鼓励买车的后果.除非原来设计人车分流的小区,其他小区应该都类似.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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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6-7 09:02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有一些问题是非常突出的
架空层长期有人午休时间喧闹-没人管理
车乱停乱放-没人管理
住宅楼变写字楼-没人管理
你不交管理费-肯定有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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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6-7 14:51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引用作者 cblearn2009 于 2009-6-7发表的原文
有一些问题是非常突出的
架空层长期有人午休时间喧闹-没人管理
车乱停乱放-没人管理
住宅楼变写字楼-没人管理
你不交管理费-肯定有人管你



总结的真好 [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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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6-7 15:00 | 只看该作者

Re: 不作为的骏景物业管理中心!

存在就是真理,但有问题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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