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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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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2-8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面对不合理的电站强建,面对强摊给业主的不合理公摊水电费,面对杂乱的道路管理,不交管理费是我们能做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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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12-8 14:16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选项之一

且看维权进度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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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2-8 14:19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选项之一

且看维权进度与形势


据某律师答复,罢交前可以通过律师信单方解除物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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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2-8 14:23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好啊,大家行动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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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2-8 14:27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赶走合生,幸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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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14:31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选项之一

且看维权进度与形势


据某律师答复,罢交前可以通过律师信单方解除物业协议[/quote]



那就找律师给管理处发个律师函。以此行动来支持迁移电站,那这些钱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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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2-8 14:37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引用作者 自由散漫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选项之一

且看维权进度与形势


据某律师答复,罢交前可以通过律师信单方解除物业协议[/quote]



那就找律师给管理处发个律师函。以此行动来支持迁移电站,那这些钱来维权。[/quote]

看能不能雇个事务所,我们把管理费都交到那里算了。 [M01] [M01]
以后我们自治了,不要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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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2-8 14:42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引用作者 cityhunter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自由散漫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选项之一

且看维权进度与形势


据某律师答复,罢交前可以通过律师信单方解除物业协议[/quote]



那就找律师给管理处发个律师函。以此行动来支持迁移电站,那这些钱来维权。[/quote]

看能不能雇个事务所,我们把管理费都交到那里算了。 [M01] [M01]
以后我们自治了,不要KJ.[/quote]

可以以点带面,从某些轩开始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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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2-8 14:48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团结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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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12-8 14:49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团结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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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12-8 15:21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集资,聘请律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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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12-8 15:49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这个建议好啊,但是要大家齐心协力才行。如只是少部分人不叫的话那还是成不了气候啊。况且HS从来都是很奸诈的,可能会趁着我们平时上班时候开工,这个我们就没办法天天在那里守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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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12-8 15:52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cityhunter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自由散漫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2-8发表的原文
选项之一

且看维权进度与形势


据某律师答复,罢交前可以通过律师信单方解除物业协议[/quote]



那就找律师给管理处发个律师函。以此行动来支持迁移电站,那这些钱来维权。[/quote]

看能不能雇个事务所,我们把管理费都交到那里算了。 [M01] [M01]
以后我们自治了,不要KJ.[/quote]

可以以点带面,从某些轩开始 [M01][/quote]
要组织团队作战才有力量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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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12-8 15:56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M14] 考虑一下怎么操作.

[本帖由yukee修改于2008-12-08 15: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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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12-8 16:07 | 只看该作者

Re: 对HS和KJ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体罢交管理费!

我每次都不拖欠管理费,包括现在,管理费也交完了09年全年

但是,如果这次,康景胆敢派保安阻止大家抵制变电站的行动,那我也停交了。

当年KJ对付李刚,也不算占到什么便宜吧,基本上把自己的牌子砸了,从此给自己戴上黑色物管的帽子。这种损人又害己的事情,也只有傻KJ才能做出来。

[本帖由郭大海修改于2008-12-08 16: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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