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856|回复: 3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5-31 2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实验幼儿园看到的招生简章,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没有2004年9月-2005年8月的招生范围???托班和中班之间的一段宝宝居然没有在招生范围之内,难道是这一段的小孩已经招满了,还是什么原因?

[本帖由longriver修改于2008-05-31 23:16:40]
[本帖由longriver修改于2008-05-31 23:19:09]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08-5-31 23:17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想必是漏了一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5-31 23:21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居然能有这样大的漏洞,我不相信,招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居然是漏掉了????不可能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1 23:25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我看到招生简章上写的是:"为社区服务",如果一个年龄段的孩子都不公开招生,这是为谁的社区服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5-31 23:51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由于觉得此幼儿园离家最近,想让宝宝报这家幼儿园.
想进去看看也不给进,好不容易进去一次想多了解一些,里面的人态度冷漠.
可能是他们不缺生源,所以才会这样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5-31 23:5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8-6-1 00:3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越秀区某幼儿园的招生简章,我觉得至少在我看来,是公开的,让人很清楚.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0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本园性质:属教育部门办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州市示范幼儿园;

招生范围:广州市户口所在地;

招生对象:2002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儿童;
小班: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出生;

招生班额:

小班 中班 大班
寄宿制 3个班 部分插班生 部分插班生
全日制 1个班 部分插班生 部分插班生

报名时间:
6月3日(周二)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00 -17:00
6月4日(周三)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00 -16:30

报名地点:广州市寺贝通津15号,本园内。

报名要求:
1、必须携带持户口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出生证、计划生育证、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等资料的原件,如没有本市户籍的须提供幼儿父母的身份证;
2、小孩近照两张(小一寸彩照);
3、带小孩本人。

温馨提示:我园门口不设停车位,请家长自行解决车辆的停放问题。

咨询电话:87628393 林老师、董老师、欧阳老师
(本简章可在www.dsdfhyey.net本园网页查阅)

2008年5月26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08-6-1 00:4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关于做好我区200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埔教托〔2008〕5号




全区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及《关于做好广州市200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0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的原则

(一)继续做好幼儿园与托儿所、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入园年龄原则上为3周岁(即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2005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幼儿原则上入读托儿所或幼儿园附设的托儿部。

(二)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2008年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和班数。

(三)各类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按计划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尽量优先考虑小区内居民子女入园。

(四)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优抚对象的入园工作。

(五)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招生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一)各园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的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工作动态等基本情况,于幼儿报名前在本园社会公示栏内张贴宣传,并报区托幼办备案。

(三)各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4日至15日(星期六至星期天),共2天。各幼儿园6月28日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幼儿报名时,家长必须持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

(五)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六)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和幼儿园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捐资助学款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违规收费和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确保捐资助学款按规定使用。

(七)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及时将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严格按有关规定录取幼儿入读。同时,要注意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依法予以查处。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08-6-1 00:52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的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工作动态等基本情况,于幼儿报名前在本园社会公示栏内张贴宣传,并报区托幼办备案。

看来我们家边的幼儿园做得很不到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6-1 00:56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那个年龄段的是小班,现在托班升小班貌似已满员。

每个班都二十好几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6-1 08:17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我没有看到公开的招生通知,04年9月-05年8月的托班招生什么时候开始的?看了现在贴出的招生简章,我无语,中班和大班的孩子肯定是插班生了,最应该招生的小班不招了,只招05年9月-06年二月半年的托班,估计这个托班已经内定好了!如果是这样,当初在我家人咨询的时候还推说统一报名,如果是内定好了,就不要浪费你们的纸张,搞一个所谓的招生简章!

这不是招生简章!是公布出来的一个拒收书!

[本帖由longriver修改于2008-06-01 08:20:36]
[本帖由longriver修改于2008-06-01 08:24: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8-6-1 13:50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这个年龄段的 确实有点麻烦

我家的 也属于这个范围 [M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8-6-1 14:03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应该是那个年龄段的招满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8-6-1 14:13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似乎小班没招生,
唉,现在小区里幼儿园也难进了。 [M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8-6-1 14:16 | 只看该作者

Re: 骏景实验幼儿园-不能理解的招生简章

小班是现在的托班生上去的的,估计是插班生名额已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11-17 16:31 , Processed in 0.08092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