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64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单身交友 公益交友 商务交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7-13 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单身白领交友中心  QQ群: 49938346

为高素质单身白领提供一个聊天交友的平台,要求女26-40岁男30-45岁,欢迎真诚的你加入

群目标: 打造高素质单身白领交友群
群主题: 单身交友 公益交友 商务交友
群宗旨: 从严治群 真诚交友
新群友注意事项:
一、 请马上改好群名,群名要求中文名 男群友名字前面加★ 女群友前面加☆
二、请把个人照传到群相册
三、请到MM或GG报到处填写个人真实资料



众人拾柴火焰高,群的繁荣靠大家。在这里,群是大家的,希望群友能积极主动发扬主人翁精神,使我们群繁荣昌盛。单身白领交友中心是群友展示自我的平台,所以我们衷心您的参与,请遵守群规。古人云:“众人拾柴火焰高”, 群的繁荣发展靠大家。单身白领交友中心希望群友共同努力 共同参与 共同付出。请大家支持、 配合和理解群的工作,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群规就是大家能相互理解、包容、自律、每个人都发挥主人翁精神。群主、管理员是引导大家相互多一份理解 多一份包容 多一份自律 激发群友的主人翁神。 为了大家真诚交友,为了提高群的总体素质,为了打造我们“单身白领交友中心”美誉度,本着从严治群的原则,现制定规则如下:
一、入群审核要求:
1、要求单身人士,即无男(女)朋友,没有结婚的单身一族,不包括男、女朋友不在身边的单居者,非单身者发现立即T出群。群内结束单身的除外(特殊情况者必须向群主或管理员如实说明 并且必须要在群名后面加代表有异性的星星)
2、年龄要求:MM 26-40岁,GG 30-45岁(优秀的女士放宽到42岁 优秀男士可以放宽到48岁)
3、地域要求:广州地区为主
4、其他要求:网名健康,严禁不显示QQ名或名字带难以辨认的符号;需有正当职业者,拒绝无业游民等闲杂人员。
5、群主 管理员有权对新人进行审核,新人要如实答复群主 管理员的审核提问
二、“单身白领交友中心”群规:
1、新入群成员请在BBS的自我介绍栏目按规定格式填写自我介绍,在相册上传形象照片,女生上传到《MM相册》,男生上传到《GG相册》,照片名采用QQ群名,3天内不见自我介绍及相片的,必须踢出群!
2、以虚假年龄及身份混入群内的,查真后即踢出,未达年龄者但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放宽保留!
3、群友必须文明聊天,互相尊重,不得说粗口,不得讨论关于国家机密的事情等等;不得对群友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恶语相向,不得出言低俗下流;不得在聊天室及共享资源内发布广告、色情图片及病毒木马程序或链接;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表现极差的引起公愤的即时踢出。
4、群内除群主外,设男/女管理员各2-3名,分群群主由群内全体成员选举表决及总群群主决定,对于不称职管理员,群主保留取消其管理员资格的权利 对群贡献很大的群友 可以允许加双星 享受副管理员资格。



5、群内活动原则上由管理员带头,携同群内各成员共同组织,必要时可成立活动小组,每次活动定出活动主题,并在BBS发贴,写出活动计划过程及预计所需费用。
6、新群友一个月内未参加群内活动者(指从未参加过一次活动的群友),老群友群友三个月内未参加群内活动者,群主和管理员有保留是否留群的权利。报名后不能到场参加活动者,必须及时提前通知,否则立即踢出群外(连续三次聚会报名之后又取消者 给予清理出群)。
8、本群以健康生活、真诚交友为宗旨,群内全体成员互相监督其健康发展,发现有不良目的群友,请向管理员或群主投诉,说明情况,群主会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9、群内成员必须积极在BBS发贴、回复,以便建立良好的交流氛围和群体文化.
10、请群员服从管理员管理,管理员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群内成员进行整顿,有以下情况者及时清理出群:
A、长时间不上线、不发言、1小时内(在线)不回复管理员问话;
B、未按规定跟贴自我介绍及上传相片,切屡劝不执行的;
C、新成员在三天内未发过言的;
D、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过活动的;
E、不听劝告,冒犯管理员的;
F、来自其他群的抢人的“XX”;
G、违反群内其他规定的成员。
11、群内成员间的私自约会,请自己辨别好坏,约会属于私人活动,发生的一切后果与本群无关,请各位群友注意自身安全。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1-7-19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5-21 02:59 , Processed in 0.08623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