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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答复:南景园变电站选址法定依据不够的两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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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变电站规划建设将依法依规推进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近日,市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刘毅东书记就南景园变电站选址未获同意一事作出回应。

问题一:在南景园变电站选址问题答复业主的复函中提到的申请法定规划依据不够充分的理由是什么?

  市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变电站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既为城市提供安全有效的供电保障,也关系到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是影响民生的大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划部门在规划许可前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是使城市规划更为科学、合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途径。本次南景园变电站选址的公示,是市规划局根据变电站建设单位广州供电局在申请选址前的公示。未同意该项目选址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该选址点位偏小,其用地还无法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二是该变电站的点位未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以规划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未同意该变电站的本次申请的规划选址,提出请建设单位再行组织选址论证。


问题二:据了解,广州市中心城区和居民居住密集区供电设施严重不足,供电供需矛盾突出,作为规划部门,将如何切实解决如南景园等地区社会用电困难问题?

  市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广州地区电力供需矛盾确实十分突出,主要原因是广州电网主网架结构很薄弱,市区变电站布点及主变容量不足,设备重载问题突出,夏季电网结构性缺电高达30-50万千瓦,被迫采取拉闸限电的措施,特别是在老城区和一些新发展的居民密集区,电力设施缺口更大,已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对这一关系民生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要求加强电网建设,确保广州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规划部门,一是要和电力部门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及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二是对于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已经依法依规审批的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在法定规划已经明确落实的电力设施的项目建设,将坚定不移地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实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电力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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