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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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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3-5 0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13-8-1 15:50 编辑

从今天开始,在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了……
<br>作为骏景论坛的一大特色,论坛货币GLG对于提高大家对论坛的参与感、鼓励大家在论坛上进行更有效和有意义的交流起了很大作用;而由于商贸新街市的特殊性,该版存在不少纯为顶贴而回复的帖子,在原先的论坛功能中,这类帖子同样可以获得为鼓励有效交流而奖励的GLG。
<br>
<br>考虑到商贸新街市的特殊定位,在保留商贸新街市的发贴、回帖人通过顶贴对各自的帖子起到广而告之作用的基础上,为了体现GLG对有效沟通和交流的奖励作用,总版团队经过慎重考虑和严肃讨论,现决定对论坛功能进行调整,即日起在商贸新街市发贴、回贴将不获得GLG奖励。
<br>
<br>本次调整不影响对商贸新街市的精华贴进行的GG奖励,对于商贸新街市的好贴,版主仍然可以通过加精华的方式对发贴人进行奖励;同时对于在非商贸新街市发布广告贴的行为,版主也将严格按照论坛规则规定,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删除;对于多次违反规则,在非商贸新街市发布广告贴的ID,总版保留将该ID定义为广告ID乃至关小黑屋处理的权利。
<br>
<br>[本帖由秋天修改于2008-03-05 09:28:19]<br>[本帖由秋天修改于2008-05-19 1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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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3-5 10:1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UP一下,顺便测试一下,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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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3-5 14:3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啊!变介样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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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3-5 20:38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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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3-5 20:3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果然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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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3-6 09:26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赞成新规,体现论坛精神!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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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3-6 14:1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果然没有增加,中央银行又采取了一项通货紧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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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3-6 14:24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其影响将是:
1.有效遏制了商贸版的灌水活动,减少了公众对商贸版关注度,同时增加了其他版块受水民围灌的风险,同时金钱交易活动受影响可能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
2.进一步推动膏膏的升值,以物换膏的交易将受其影响而继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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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仓不舒服斯基 该用户已被删除
9#
发表于 2008-3-6 16:5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白面团等一小撮刷膏分子受到严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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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3-6 17:01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引用作者 escry 于 2008-3-6发表的原文
其影响将是:
1.有效遏制了商贸版的灌水活动,减少了公众对商贸版关注度,同时增加了其他版块受水民围灌的风险,同时金钱交易活动受影响可能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
2.进一步推动膏膏的升值,以物换膏的交易将受其影响而继续快速增长;

比较专业的分析,不过,我发这里干嘛,白费劲呀!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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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3-11 09:39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M29] 支持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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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3-26 07:57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收到了,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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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4-12 11:15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red]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ol

引用作者 escry 于 2008-3-6发表的原文
其影响将是:
1.有效遏制了商贸版的灌水活动,减少了公众对商贸版关注度,同时增加了其他版块受水民围灌的风险,同时金钱交易活动受影响可能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
2.进一步推动膏膏的升值,以物换膏的交易将受其影响而继续快速增长;

比较专业的分析,不过,我发这里干嘛,白费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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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8-6 14:10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ack]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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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9-3 11:22 | 只看该作者

Re: [b][color=black]新规定公告:从08年3月5日起,商贸区发表帖子将不奖励GG[/c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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