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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入屋抢劫案同比上升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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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0 1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盗窃罪起刑点拟降低 省高院已原则同意

金羊网 2006-10-20 09:36:24

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今年前三个季度,广州内街入屋盗窃案占全市刑案总量的18.2%,同比去年上升了1.9%。昨日召开的广州市综治委第三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提出,要像惩处“两抢”犯罪一样的决心和态度严厉惩处入屋盗窃犯罪,加大惩处入屋盗窃的力度,拟将盗窃罪的起刑点从2000元降低到1000元。据悉,省高院已原则同意广州市降低盗窃罪起刑点。

入屋盗窃案突出

在昨日的分析会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今年第三季度广州治安形势继续走好,“双抢”案同比下降28.1%,继续保持两位数下降。

张桂芳表示,目前的治安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各区治安工作不平衡,例如在查扣摩托车和治安视频系统的建设上,有的区已经提前完成任务或落实建设基金,有些区却进度滞后;其次是,刑事案件下降的同时治安案件居高不下。今年前三季度共受理治安案件多达25万多起;再次是,犯罪整体形势从街面向内街转移,入屋盗窃案件比较突出,占到了今年前三季度刑案总量的18.2%,同比上升了1.9%,其中入屋抢劫案更是同比上升7.8%。

张桂芳强调,要确保群众安居安业,必须与犯罪长期决战于两个主战场:一是街面犯罪,二是入屋盗窃,治安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拟降起刑点严惩入屋贼

对第四季度治安工作,张桂芳提出:首先,要加大惩处入屋盗窃的力度。张桂芳说,要像惩处“两抢”犯罪一样的决心和态度严厉惩处入屋盗窃犯罪。当前,对包括入屋盗窃在内的盗窃罪的起刑点偏高,打击手段不得力,导致很大部分盗窃没能得到刑律的制裁。

张桂芳指出,按照最高院关于各地盗窃犯罪起刑点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的精神,公、检、法机关要尽快对证据、批捕、起诉、审判等影响打击效果的主要环节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将盗窃罪的起刑点从2000元降低到1000元。据悉,省高院已原则同意广州市降低盗窃罪起刑点。

新快辞典:盗窃罪起刑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数额较大是指500元至2000元以上,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一个适当的起点数额,如北京市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而广州市现行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以上。多次盗窃则是指在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都属于多次盗窃的范围,也应当按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治安形势速览

今年前三季度治安情况 成绩
刑案69098宗 同比下降9.8%
“两抢”案件17471宗 同比下降28.1%
“两盗”案件24069宗 同比下降9.7%
查扣非法摩托车217837辆 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查扣20万辆的任务,驾驶摩托车抢夺案件同比下降39.5%
省、市17个治安重点整治街、镇(地区) 15个实现刑事案件同比下降
全市100.46万套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率达97.8% 出租屋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3.8%
全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总体规划设计和摸查布点工作 已经完成,转入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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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10-20 15:49 | 只看该作者

Re: 广州入屋抢劫案同比上升7.8%

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咱办?

这年头,活着不容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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