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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老家的电话就打来了.
说是二姐与姐夫吵得不得了了,事情的缘由还得从98年的事情说起.
98年10月我与先生结婚,而就在11月,先生的弟弟与女友未婚先孕,已有了8
个月的身孕了,而就在这里,发现其女友外表端庄.其实却有轻微的经神紊乱症,而且想着以后的家庭生活,已经无法再让大家忍受了.
但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成人了,先生的妈妈坚持要生下来,也得到了二姐的支持,而他弟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样11月小孩早产了,生下后放在了二姐处,小孩的母亲并不知道小孩还在,一个月后解除了婚约.(还未结婚)
然后老家所有的人包括隔壁邻居都知道了这小孩是我们在广州生的.
99年2月我们在老家办结婚酒,当时他妈还要求我们把这小孩一同带上婚车,以证实是我们所生.当时我坚决反对,并说如果这样,我立刻回娘家了.
后面的这几年,由于我们一直在外,家中所有人都在说着,这小孩是我们的.特别是他弟现在的媳妇.
由于当时二姐的支持,这小孩便一直由二姐带着,今年已经七岁了.也确实很不容易.
而现在这小孩,听说很不听话,学习不上进,贪玩,经济方面也一直由二姐独自承担.最主要是在这小孩身上似乎看不到了希望.由此也引起了二姐家的内部矛盾.
现在三姐倡仪以后各兄弟姐妹家每月各出一点费用,以用于该小孩的教育生活费用.
我们出一点费用倒无所谓,但各兄弟姐妹生活条件都不一样,该如何?
他真正的父亲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义务与责任?
是否到了告之实情的时候?
家中邻居包括其弟媳都以为是我们所生,现在还要大家出费用,大家会如何看待我们呢?
孩子以后的学习教育义务,身心健康的教育等应该由谁来负责?如此下去,真担心他的成长.
以后还不知道会有一些怎样的事情发生?
这件事情一直以来都象一块石头一样有心头堵着,也因为这件事情与先生也有过不少的争执,现在真不知道该如何?真心希望各位热心的邻居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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