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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捉到偷车贼````
我也知道我这样说肯定会招来骂声一片。因为平时我跟同事、朋友聊到这一类问题的时候,别人都同样说过我。
可是,我真的希望,咱们赶紧从人治时代进入法治时代。
之前邱兴华事件,骂声一片……让我想起了文化大革命时代。(虽然我年纪不大,可是大学的时候我专门选修了这一科,所以明白我们国民性中阴暗的一面。这种阴暗面,包括我自己也有。曾经马加爵事件中我也表达了同样的阴暗。可是,因为我是从事媒体行业,逐渐知道了群体选择信息时候的非黑即白的绝对性选择,知道了每一个人,即使是杀人凶手,也应该有起码的善,应受到起码的作为人的尊严。当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今天讲的主要是“法治”。从法治的角度来说,任何人,包括受害者,都没有权利宣判和惩罚嫌疑人。
我承认我自己是满好为人师。当初读的也是师范,但是最终没有选择当老师,也是觉得自己的价值观,很难让我的学生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所以最终选择了放弃。
引用作者 峰回路转 于 2007-1-19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小稻草人 于 2007-1-19发表的原文
如果大家都不买来路不明的车,偷车的现象就不会这么猖獗了。
BTW, 打人始终是不对吧?可以送到警察局。
看到大家一片喊打的声音,看来要推行法治并不容易啊!
[M02] , 这位姑娘看来是外星球来的。
以后抓到小偷不如送到这位姑娘那里去接受教育,估计小偷会忍不住自尽的,也算为民除害。[/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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