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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就女儿的抚养权与前夫打官司,前夫要求女儿归他抚养,法院判决女儿归对方,想过平静生活的我不准备上诉,于是我和他在多次协商后达成了协议,并于今天签订了协议并由前夫把女儿带走.下午六点半,签完字后前夫把女儿抱走,不知为什么女儿很闹,一路上都在哭闹,但最后还是让前夫带走了。可前夫离开没几分钟,就接到他的电话,对我劈头就是一顿臭骂,什么操你妈,你去死之类的,我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前夫便挂掉了电话。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前夫已经把女儿带回他自己的家了,又接到了前夫的电话,劈头一句“姓*的,你没有好下场,我会把***(我的儿子,即前夫的婚生子)户口和医疗证注消,你等着吧!”真是莫名其妙,凭什么劈头劈脸的骂人呢?而且,我的儿子他也有份啊,他竟然说要注销儿子的户口和医疗证,你说这人怎么如此不可理喻?????我真不明白他怎至于恶毒到如此的地步,而他竟然还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所谓人民公仆,垃圾罢了!!!
今天,前夫以把我儿子的户口从他户口中迁出、把儿子的医疗关系从他单位迁到我单位为由,取走了儿子的户口本和儿子的医疗证(儿子和女儿的医疗关系原是在他单位的),在今天签订的探视协议上他注明了由他负责我儿子的户口及医疗关系的迁出,所以,我几乎是不加思索就把户口本和儿子的医疗证交给他了。
想请教知情者,前夫可以擅自注销我儿子的户口吗?如果前夫注销了我儿子的户口,我能重新为儿子办理户口吗?我有儿子的出生证。另外,如果前夫注销了我儿子的医疗证并且不把注销单据交给我,我是否还可以重新为儿子办理医疗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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