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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府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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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9-8 2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府请愿的情况通报



为维护我们千禧小区内配套小学的就读权益,9月6日前前后后有共50多位业主和家长代表,冒着烈日酷暑,分别上访了海珠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现向大家作个简单的情况通报。

9月6日上午8:45,40多位业主和家长分乘三辆车和一辆出租车,从千禧小区出发,前往海珠区政府请愿。到达海珠区政府后,我们要求与区长对话,并在区政府门前的人行道上等候了一个半小时。期间,据区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说,区长因为公务在外不能及时赶回,故责成区教育局处理。业主和家长代表与海珠区教育局、区信访办进行了三方会谈。但在整个会谈中,海珠区教育局仍坚持认为"就近上学"的规定是在3公里内,他们的决定是合法的,合法的事情他们就不改。并且,邹副局长对于区信访办主任"有没有其他调整的可能?"的合理建议也予以否认,邹副局长态度坚决地认为"调整要经过调研,经过调研后如可以调整,也要等到新学年前才会有决定(即下一个学年)"。鉴于区教育局的态度和没有提出解决方法的事实,广大业主和家长代表愤然离场,并立即赶赴省政府。

广大业主和家长代表到达省政府己近中午,省政府信访办已经下班。中午时分,烈日当空,酷暑难耐。难能可贵的是多位老人家,与年轻人一起忍受着高温酷暑,坚持在省政府门口等候省政府上班。

下午2:30,省政府信访办官员接待了请愿的业主和家长代表。听取了我们的申诉后,省政府信访办官员当即电话通知市政府信访办负责人,负责处理我们的申诉。

下午3:00,在公安警察的协助下,部分业主和家长乘坐警车、部分业主和家长步行到达市政府信访办。市政府信访办负责人在听取了我们的申诉后,立即电话联络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有关领导。约4:30左右,市教育局由两位处长带队、海珠区教育局仍由邹副局长带队到达市政府信访办,并再次与业主和家长进行了对话。在下午的会谈中,区教育局邹副局长的态度明显好转,并将"3公里"的说法改为"2公里",在声称千禧业主至少享有3年的在小区内读书的好处时被家长代表当场斥责其"虚伪"。但邹副局长仍坚持认为区教育局的决定是合法的。但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在发言中,就明确指出"初步判断海珠区教育局的决定没有违法,但存在不合理、不合情的地方"。最后,市信访办负责人责成"1、海珠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尽快开会重新商议千禧小学的就读安排问题,并在本周四之前给业主和家长们书面答复;2、市教育局作为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跟踪事情的进展"。

至此,"维护小区配套学校就读权益"的行动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于区教育局在星期四之前能给我们广大业主和家长拿出怎样的书面答复,我们拭目以待。

在今天的活动中,多位老人家的勇敢、坚强的行动令我们十分感动,更有一位业主不顾身孕带来的行动不便坚持前往,很多孩子已经读中学、大学的业主和家长,以及目前孩子还未读书、甚至还未有孩子的业主和家长们也都一直十分积极、热心地参与了整个行动。虽然我们很想真诚地感谢他们,但他们一再强调此次维权是千禧小区的公共利益,他们有参与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大家只能对他们的勇敢、热忱、团结的精神表示敬佩和赞赏。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把千禧小区建设成一个团结、互助型的社区大有希望!!

在整个活动期间,不断有自行前往的业主和家长加入,也不断有业主和家长来电表示支持和关心。我们对广大业主和家长们的支持和关心表示真诚地感谢!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坚持下去的唯一支撑力量!

区教育局将在本周四给我们的书面答复也许是有利的、也许是不利的,但不要紧,我们都期待着。我们将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并视这个书面答复的内容决定我们下一步的行动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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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4-9-8 22:27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这一步,留作关键时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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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4-9-9 03:44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顶起来。斗争方法多种多样,最终目的共建骏景品牌。希望合生与业主同建家园,莫要因小失大。免得最终千年道行不得保。 [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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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4-9-9 18:05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再顶。

这是我们的另一条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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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4-9-9 18:28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M13]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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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4-9-9 20:39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我也顶!
坚决同奸商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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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4-9-9 22:15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真不希望我们也走到这步。
但如果只剩这条路走,那肯定就是--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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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4-9-9 22:52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我想这就是某位业主法律专业人士提醒大家维权(转述)帖子中最后一条所说的解决之道只有一条最有效. 原谅我不敢转述了.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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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4-9-10 00:20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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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4-9-10 13:56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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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4-9-13 22:41 | 只看该作者

Re: [b]士可忍,孰不忍!我们会被逼到走这一步吗?转:关于9月6日业主代表前往政

业主们,我们还有这不没使。

不作为的政府,为奸商买单将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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