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作者 alarm 于 2008-4-2发表的原文 无它,闲谈而已 各位不要上纲上线,俺也不是分众之人,从事的职业也跟这一类无关,只是对其商业模式略有了解而已 对于这个东东,我的第一反应是支持的,前提是:管理处与广告牌的经营者要处理好广告与公共服务的关系! 据俺的理解,合理运行的广告牌商业模式应该是管理处利用其发布物管的相关信息,商家利用其发布相关的广告,住户在享受物管便利的同时,无可避免的要被动的接受一些广告。 可能大家争论较多的会是公共地区使用权及电费的问题,的确,大堂是公摊的,换句话说,钱是大家出的,电费也是大家公摊的,为什么要被管理处租给那些商家使用?其实这个问题就像小区停车一样,小区公共区域都是大家公摊的,为什么要被管理处用来租于部分的业主或非业主呢?停车费的收入呢? 窃以为这个问题其实没必要深究,不会有结论的,最重要的是: 大部分的业主有没有在这种经营模式中得到便利! 如果有的话,那么,为什么不能接受呢? 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争取或反对?但绝不是简单的破坏 关于电费问题,随便算一下,液晶电视功率只有几十瓦,好像一天大概用1度电,一个月30度,每个液晶电视每个月的电费每个月摊到每一户好像也就几毛钱而已,与公共区域的电灯耗电比起来,好像~~~~,关键在于: 公摊的水、电等费用的使用及构成,业主有没有途径可以了解? 怎么监督物管费用的使用? [本帖由alarm修改于2008-04-02 19:26:37]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
GMT+8, 2026-1-18 00:29 , Processed in 0.05953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