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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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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6-23 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01年11月购骏景花园某座顶楼的一个单元房。总建筑面积98平方米,三房两厅,其中包括位于天台的房间一间约10平方米。就是说位于天台的房间是包括在总房款里面,业主已经为这间房付了钱。由于位于天台的房间在天台之上,势必十分酷热,所以再三问清楚售楼部能够在天台安装遮阳蓬之后才购买该房。就是,说如果不能得到骏景花园在天台安装遮阳蓬的许可,是不会购买该房的。

购房后,在经过骏景花园管理处的书面许可后,我们2001年11月在天台安装了卡布龙遮阳蓬。造价约8000元。该遮阳蓬只能在天台的位置上看到,在地面是完全看不到的,因此绝对不会影响市容。
在2002年8月20日,我们收到一份通知,称"根据市人民政府[1999]72号通告,你单位属拆除防盗网范围,施工队于8月25日到你家清拆工作。"通知的落款是"天河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天河区整治防盗网办公室"。我们看了通知后,以为跟我们无关,因为我们并未装任何防盗网。

24、25日我们全家去了惠州。回到家时发现遮阳蓬已经拆掉,所有蓬、不锈钢管等材料也荡然无存。

去骏景花园管理处交涉,他们表示无能为力,把责任一味往政府推。

对此,我们深表气愤。

第一, 深感公民的私有财产得不到任何保障。一个什么什么办公室,只需一纸通知,根据一条99年的通告,无需和任何当事人商量,就可以大模大样地拿掉你的私有财产。而且执行人也不是什么执法机构,而是一群施工队。以后会不会有个"整治空调机办公室",拿着一张所谓通知,就可以把你的空调机搬走?执行机构都是我们纳税人花钱养的,是谁赋予他们权利,凭什么这样做的?
第二, 骏景花园为了卖楼,什么都答应,发生这种事情,为何就不想负任何责任?
第三, 第三,既然目的是清拆,为何所有材料都拿走?而完全市容没有影响的,为何也要清拆?(该遮阳蓬只能在天台的位置上看到,在地面是完全看不到的,因此绝对不会影响市容)。在通知上还有一个非常滑稽的通知:4、凡是单位、住户拆除防盗网后,要求施工队装回的,安装费由单位或者住户负责,安装费标准:方钢每平方米15元,不锈钢每平方米20元。到底清拆的目的是为了美化市容还是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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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5-6-23 17:45 | 只看该作者

Re: 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人比人,气死人啊

豪轩那边顶楼的扩建了房子,反而对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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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6-23 21:43 | 只看该作者

Re: 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M02] 城管依法执行.有据.开发商是为卖屋赚钱,一个利诱就把你套了,无卖错东西只有买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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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6-24 00:48 | 只看该作者

Re: 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顶。中国这个社会,正如老毛所说的"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为了与时俱进,我加上"与社会斗与政府斗与既得利益团伙斗实属无奈"。 [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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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6-24 10:47 | 只看该作者

Re: 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其实,根源在于:法律规定楼顶的天台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如果你建了防盗网后别的业主无法使用天台,那么也是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即使售楼部和管理处有书面承诺,但是依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至于所谓影响市容之类,并非问题关键所在。所以,在买顶楼房子时,不能听信售楼部人员的说辞。豪轩顶楼的违章建筑其实也是类似的问题,即使售楼合同约定买方可以自行使用天台,在法律上仍然是无效的条款。就好像,明知是赃物还要贪便宜去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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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6-24 10:48 | 只看该作者

Re: 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其实,根源在于:法律规定楼顶的天台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如果你建了防盗网后别的业主无法使用天台,那么也是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即使售楼部和管理处有书面承诺,但是依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至于所谓影响市容之类,并非问题关键所在。所以,在买顶楼房子时,不能听信售楼部人员的说辞。豪轩顶楼的违章建筑其实也是类似的问题,即使售楼合同约定买方可以自行使用天台,在法律上仍然是无效的条款。就好像,明知是赃物还要贪便宜去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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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5-6-24 10:49 | 只看该作者

Re: 严重不满管理处对侵权事件一拖再拖

其实,根源在于:法律规定楼顶的天台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如果你建了防盗网后别的业主无法使用天台,那么也是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即使售楼部和管理处有书面承诺,但是依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至于所谓影响市容之类,并非问题关键所在。所以,在买顶楼房子时,不能听信售楼部人员的说辞。豪轩顶楼的违章建筑其实也是类似的问题,即使售楼合同约定买方可以自行使用天台,在法律上仍然是无效的条款。就好像,明知是赃物还要贪便宜去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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