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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10-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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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欢迎大家去报名广东省第四届业余羽毛球比赛
广东省第四届业余羽毛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广东省羽毛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州瑞恩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三、策划推广:广州瑞恩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广东省业余羽毛球俱乐部联谊会
五、竞赛日期、地点:
2006年12月23-24日(星期六、日)举行,比赛地点将在广东省社会体育网上公布
六、竞赛项目
A组: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B组:男单、男双、女双、混双
C组:男单、男双、女双、混双
D组:男双、混双
F(高水平)组:39岁以下:男单、男双、混双
40—49岁:男双、混双
七、参加办法
(一)组别:
A组:29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30—39岁(1976年—1967年出生)
C组:40—49岁(1966年—1957年出生)
D组:男50岁以上(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45岁以上(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F组:39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0—49岁(1966年—1957年出生)
(二)资格:
1、在广东工作或在广东居住半年以上及港、澳、台羽毛球爱好者均可参加。
2、凡参加过全国青年以上级别比赛的运动员,只能参加F组别的比赛。
3、国外(含港澳台)职业俱乐部运动员,只能参加F组别的比赛。
4、去年省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不含D组),只能参加F组别的比赛(明年实行F组各单项排在后三名的运动员,可降组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5、现役运动员不能参加本次比赛(含退役两年内)。
6、如隐瞒年龄或受训历史,违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对赛事造成混乱损失者,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7、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比赛期间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8、参赛运动员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经裁判查核无误才能上场比赛。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
9、50岁以上不分专业与业余,全部参加D组比赛。
(三)按规定实际年龄组别报名,比赛可以大打小,不能以小打大。
(四)比赛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及相应的修改通知执行。
2、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小组第一或第一、第二名出线;胜一场得1分,负一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计净胜分,净胜分相同两人比对赛;第二阶段单淘汰赛。比赛采用每球得分三局二胜制。每局15分,如14:14,则一方领先2分者获胜;如19:19,则领先获得20分者获胜。
3、凡参赛运动员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内不到者,作弃权论,判对方2:0胜。
4、每名运动员在同一组别内可报两个项目,但不能跨组兼项参加比赛。
5、抽签:采用电脑抽签,结果在网上公布。
6、每组别设4名种子,种子按第三届羽毛球赛各项目名次确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单项录取前三名给予奖牌、奖品的奖励;获各单项前八名,由广东省体育局颁发证书,并作为次年比赛的分组参考依据。
2、设团体总分前八名给予奖杯奖励:
记分办法:按各组别单项前16名成绩记分,并按16、13、11、9、8、7、6、5(九至十六名得3分)计分。最后按各单位(俱乐部)所获得的分数总和录取前八名。
十、报名
1、可以俱乐部的名称或个人名义参加报名比赛;若需统计团体总分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注明所在单位或俱乐部,否则大会将不统计该运动员的团体总分。
2、时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截止;
3、地点: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五楼)
广东体育馆(广州市二沙岛内)
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广州市同福东路640号)
4、报名费:单打50元/人、双打80元/对、(D组:60元/对),每人按参加项目数收费。
5、一经受理报名,弃权者报名费不退还。
十一、场地器材:比赛场地和用球由组委会提供,球拍、初赛服装自备,进入冠亚军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服装,否则一律取消决赛资格及比赛成绩,由下一名次的选手替代。比赛指定用球:YONEX羽毛球AS-30型比赛专用球。
十二、其它
1、凡对竞赛方面(不含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的,必需在该场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向大
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胜诉全部退还,败诉则全额上交,作为开展群众体育经费。
2、报名截止后的第二天,组委会将上网公布参赛队伍及个人名单,如有错漏、更改换人和资格
问题,请在12月8日前向组委会电话更改和书面申诉, 若超此时间将不再受理更改或换人和资格申诉。
3、各组单项比赛的对阵表于12月20日上网公布。竞赛秩序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运动员名单,因故不能按时参赛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报名费不退还。
4、组委会向参赛运动员赠送礼品一份。
5、各参赛团体或俱乐部如需在比赛现场展挂横幅或使用相关宣传用品(如荧光棒等),必须于2006年12月10日前向承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承办单位统筹安排,否则按违规处罚相关团体。
联系电话:020-83491236、83492372 余先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比赛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电话:020-83856615 83820172 传真:83820274 邮编:510056
广东省社会体育网:www.gdpopsports.com
回CC:偶的实力差太远了,现在还在向旺等师父学习中呢,他们可不认为偶有实力参赛。未得师门许可,偶哪能参赛啊。
[三百两修改于2006-11-06 16: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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