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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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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0-22 1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2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晓星


  ■ 文/记者刘晓星


  听信开发商反复许诺的高质量生活环境与服务而成了业主,自己9岁的女儿却在小区内被穿梭楼巴撞死。痛失爱女的张女士愤怒地将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2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车祸竟发生在家门口

  去年10月1日,增城市某著名楼盘的小区内,9岁的女孩晓潼高兴地去朋友家串门。当她蹦蹦跳跳地正要经过凤翠苑三十一街交叉路口的时候,一辆无号牌的区内穿梭巴士把她撞倒了,刚刚还兴高采烈的小女孩转眼间却倒在了血泊之中。不远处,晓潼的母亲张女士惊呆了。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由司机张某承担全部责任,晓潼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

  张女士和丈夫陈先生愤怒地将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320300元、丧葬费14012.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要求几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称,事故的原因正是开发商和物管开发、管理的小区在交通设施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果是在小区外的马路上,我一定会特别小心牵着我的孩子。可我万万没想到,车祸竟然发生在家门口。”张女士痛苦地说。

  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张女士夫妇主张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30余万元的要求,但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过高,只判赔5万元。张女士夫妇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小区车祸适用何法

  一审判决中,一审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方面参照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此,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提出异议。

  原告律师认为,小区楼盘内的道路是由开发商而不是政府部门建设的,是否属于公共道路,是否应简单适用道路交通事故等相关法律法规,值得商榷。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该案应定性为人身侵权,包括开发商由于设计上的失误、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以及司机交通肇事等各方面的侵权。

  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的代理人表示,小区所在的范围属于增城市管辖,事发后有当地交警到场处理并作了责任认定,因此该案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小区交通设施是否安全

  原告方还认为,发生惨案,与开发商的设计有重大关系。该小区很多路段都没有为人和车辆分设专用道。另外,按照规定,小区内的主道计算行车速度为时速20公里,次道计算行车速度可采用时速15公里,但该小区内根本就没有看到任何限速标志或者限速牌。另外,在事发地点的转角处,候车亭已严重阻挡路人视线;小区内的众多道路上根本就没有见到相关的交通标志及警示标志,就连最起码的减速带都没有,事发现场现有的减速带都是事故发生之后开发商才设置的。

  对此,开发商辩称,如果事发街道的商品房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是不可能通过验收的。原告律师则质疑,验收项目中,并没有交通安全设施一项。

  小区内车辆行驶谁来管

  对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原告方认为物业公司根本就没有对小区内的行使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小区保安对超速车辆置若罔闻。公司的内部管理也极不严格,肇事车辆居然没有任何牌照,小区内的交通秩序根本就得不到保障。物业管理公司则辩称,对于限速问题,他们已经在业主公约内明确提醒。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只能管理服务,而没有执法权,因此对于机动车的速度,他们只能尽到提醒义务。

  小区交通安全引关注

  庭审后,张女士表示,倘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愿意登报道歉,并且积极改善小区内交通安全设施,她愿意考虑庭外和解。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她所居住的小区内,道路基本都是两车道以上的。由于路面平坦宽阔,车辆又少,一般情况下车速都很快,根本不可能控制在20公里时速。在这么宽的道路上,没有交通灯,没有人指挥,提醒行人的标志也寥寥可数,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今年年初,该楼盘的车队队长就在小区内被撞死了。该小区已经发生过三四单车祸了,但交通安全设施并没有增多。虽然他们说已经通过了验收,但我想诸如交通标志、减速带之类的,肯定不是验收重点。”张女士说。

  她表示,之所以索赔2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是想给开发商及物管一个警示。“楼盘内车来车往,又没有交警管理,对于业主的人身安全真是一个隐患。我希望,能够引入专业人员管理小区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应该特别增设督促设置小区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以保障业主人身安全。”张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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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5:20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链接: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8-10/22/content_351433.htm

很多相似的地方:
1、没有人车分流;
2、没有明显的交通标志;
3、小区老人和小孩多;
4、管理中心人员没有执法权,交警又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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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0-22 16:00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实在不行只有逃跑了[M41] [M41] [M41]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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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0-22 16:04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引用作者 秋水无痕 于 2008-10-22发表的原文
实在不行只有逃跑了[M41] [M41] [M41] [M41]


你带队!我也有逃跑的心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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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0-22 16:15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北苑和南苑之间的路边都停满了车,有时想过马路,在停的车中间穿过去,很多时候看不清,过往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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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0-22 16:25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M10] 是不是真的要紧跟孩子屁股后面,连小区内也不能掉以轻心 [M10]

广州市哪些小区是人车分流的?我知道跑马地、康城,还有没有其他的?真是得好好想办法,骏景有架构层车位,肯定是不可能人车分流的了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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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0-22 16:41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8-10-22发表的原文
链接: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8-10/22/content_351433.htm

很多相似的地方:
1、没有人车分流;
2、没有明显的交通标志;
3、小区老人和小孩多;
4、管理中心人员没有执法权,交警又管不到。


确实担忧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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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0-22 16:41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怎么看起来是凤凰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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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0-22 16:42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一般而言,判赔30万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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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10-22 18:46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小区的车多,小孩也多,各位开车的邻居在小区内一定要低速慢行啊!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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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10-22 22:11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JJ的售楼电瓶车开得也很快,过马路时要多看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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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10-22 22:20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那里都不安全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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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10-22 22:27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引用作者 peter 于 2008-10-22发表的原文
那里都不安全 [M10]

是啊,人多车多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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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23:16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引用作者 snippers 于 2008-10-22发表的原文
北苑和南苑之间的路边都停满了车,有时想过马路,在停的车中间穿过去,很多时候看不清,过往的车


这种险象环生的情景可是看多了

总觉得太危险了 [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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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23:17 | 只看该作者

Re: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险象环生的骏景花园要引以为诫了

引用作者 mayau 于 2008-10-22发表的原文
JJ的售楼电瓶车开得也很快,过马路时要多看几眼.


经常看到电瓶车开得飞快

强烈鄙视一下 [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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