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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看看血淋淋的事实,电磁辐射会让骏景的居民也这样吗?
『天涯杂谈』从一桩因新建高压变电站的群体性冲突说起
作者:骄傲的郡主 提交日期:2007-1-9 21:45:00 访问:253 回复:4
??某电力部门拟在市中区一处距居民楼外墙中心线不足1.8米的空隙处修建一座110千伏的高压变电站,该地块原系小区建设用地,房屋产权证上也载明属于业主共有土地。开发商待小区房卖完后才私下卖给电力公司,政府在电力公司买地后再将仅有的地块作征用处理。之所以说是仅剩地块,是因为开发商与电力公司的买卖合同上的面积大于实际剩余地块的面积。但凡老百姓看得见的所有手续从形式上都堪称完善。眼见开发商承诺修花园的600平米左右墙边角地转瞬将成高压变电站,居民们怒而向政府信访投诉,但相关职能部门却在处处庇护开发商和电力公司的同时还互相踢皮球。环保部门称其涉及商业秘密不敢公开环评报告,糊弄群众说地球就是个大磁场。规划部门解释是开发商与电力公司联建变电站所以无间距要求。消防部门闭着眼睛信誓旦旦称无消防安全隐患。电力部门更是显足了垄断行业的霸气,借口此举乃政府行为扬言将进行保护性施工。走投无路的群体铤而走险,用棒槌加砖头驱走了施工队伍,至今那儿长年挂着坚决反对将变电站修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誓与变电站决一死战等大幅标语!
? 作为当事人会愤然而起,作为旁观者也会替居民们的遭遇深表同情。客观地说,老百姓并不是反对新修变电站,毕竟电力问题事关城市建设和人民基本生活需要。他们反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反对电力公司这老牌垄断企业总是拉社会公益事业这张虎皮作为牟取暴利的大旗,反对官商同盟恣意牺牲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在中国这个越来越法制化的社会里,那种“人为鱼肉我为刀俎”的非人本统治意思不是完全行得通的。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懂得什么时候该舍小家保国家,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大局,正如库区人民为了国家建设必须背井离乡。但允许把变电站修在居民集中居住区的做法不在此列。据报道,北京市政府已经规划逐步从人口密集的地区将高压变电站撤除。而国家对新建高压变电站项目作出很多环保、间距和消防安全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如果允许将高压变电站继续新建在林立的高楼大厦之间或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仅违反科学,而且是违法犯罪的。居民们的牺牲根本是无益而且是懦弱的,是替个别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违法犯罪承担后果,是为电力公司和房屋开发商等企业牟取暴利付成本,是助纣为虐长垄断行业的嚣张气焰。他们不配!老百姓不让!据说电力公司每新建一个高压变电站,企业利润和职工工资就会涨幅不少。他们为利润不惜损害部分群体的利益,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高的利润,这也是他们为什么不在偏僻地方或征用足够大面积的土地先修建高压变电站或留足修建高压变电站位置的真正原因,总是利用边角地料或等开发商把房屋卖了以后再在中间地盘掐一坨,美其名为为市政设施配套。而开发商也总能选择恰当时机与电老虎配合默契,他们在眉来眼去互送秋波之间便完成了一桩桩肮脏交易。相关职能部门也基本能为诸类企业及其项目大开绿灯并保驾护航。在上面个案中,据说电力公司为了开发商能顺利拿到规划审批手续曾向规划部门作过放弃修理变电站的书面承诺,而今为了让电力公司修建变电站,这份承诺又莫名其名从规划部门的档案中消失了。
一套居所,足以让老百姓安身立命。一份权益,足以让普通公民安居乐业。财大气粗、财源滚滚的电力企业为什么就要从普通老百姓的口中夺食呢?难道我们的法律和政策真的保护这种官冕唐皇的掠夺行为吗?难道企业的经济利益就高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吗?难道仅仅是城市规划者目光短浅吗?不是!是整个社会缺乏以人为本的观念,是个别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主要官员利欲熏心严重渎职,是垄断利益模式化,是官商勾结草菅人命。最关键的原因是少数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许,一个人的呼吁起不了什么作用,一群人的呐喊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任凭这样的愤怒满世界漫延和燃烧,怎么建成和谐社会?有句老话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有哪个官哪里的老板不是舟中人?无论有权有势的个人,还是呼风唤雨的团体,为人做事不能过绝。再温顺的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的。这小老百姓的窝窝可不是贪污受贿或红包赚来的便宜货,如果连个遮风挡雨休养生息的窝窝也被奸商霸户侵害了,这太平盛世又怎么能长治久安?呜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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