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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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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7 1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genelee_gz 回复日期:2009-1-7 0:20:35 
  首先从业主、合生、电网、政府相关部门四方面的当前处境进行分析。
  
  1、 合生:由于有隐瞒规划的嫌疑,是本次事件的罪魁祸首,目前是既被业主诅咒,也被政府相关部门讨厌,两面不讨好。另外按照房地产开发惯例,由于该变电站未能如期建设,合生包括珠投旗下的楼盘的施工用电乃至交楼的永久用电的申报及验收都有可能被南方电网冻结,另外变电站未能投入使用,可能也造成骏景某些期区的规划验收甚至房产证办理均停滞,估计这些是合生积极推动强行建设的主要压力和动力。并且由于久拖未决,这次应走了比较上层的路线(不好过多猜测,从南方报系均不敢报道,诸位可推测),所以,出现了较大的冲突。
  
  2、 业主:最无辜和无奈的一方。对开发商隐瞒规划造成的既成事实,提起司法诉讼,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取证难(2005年以前的销售要求公开的资料不多且不太正规,现在收集亦困难,以及可以预见得诸多部门的不配合等等因素),二是即使提起司法诉讼,不太可能要求法院宣判修改规划(毕竟确实早有规划批文),只能向开发商索赔及要求政府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也不能阻止变电站建设;三是国家缺乏相关法律,对于索赔的数额及行政处罚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和依据;四是对法院公平审理缺乏信心。所以,司法解决,耗时耗力,且前景甚为黯淡。所以,合理合法的有效的维权手段,只能是目前选择的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的做法(包括信访、投诉等等合理做法),实在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3、 电网:也属于有点无辜和无奈的一方。目前变电站选址难,不仅在广州,全国都是难题,这个光靠电网公司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解决的(这个问题较复杂),并且本次的变电站位于居民密集区和临近学校,也非电网的责任,只是电网做为施工方及将来的运营维护单位,成了本次事件的靶子。另外由于亚运的缘故,估计目前已经紧张的电网负荷无法承担该重任,因此骏景变电站的建设及投入使用也成了政治任务。
  
  4、 政府相关部门:由于规划局涉嫌为开发商有意隐瞒过规划,但可能前任领导已调离,非现任领导拍板,且发生多时,所以暂时无人未本事件负责。而政府部门由于亚运供电的压力,以及合生关系运作的结果,久拖未决,遂采取简单处理的办法。但低估了居民抗争的决心,民不畏捕,奈何以捕惧之,居民的不断持续抗争和网络报道的逐渐披露,政府高层应有了不同意见,目前政府态度转为相对低调。
  


作者:genelee_gz 回复日期:2009-1-7 0:21:47 
  事已至此,问题如何解决,从前面的情况来看,取消该变电站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重新置业也不具备大面积的可行性,较为能够被多方解决的方案是已有人提出的变电站迁移建设。但迁移建设主要有以下困难:一是土地,据网上业主提供的情况来看,本变电站选址附近仍有较多空地,但估计合生已无合适空地(骏景项目开发接近尾盘,如有那就可节省大量时间,当然,合生的经济损失就相当惊人了),且空地全部已经有主并且都已规划用途,这就需要市规划局及国土部门牵头寻找合适用地,由合生购买后提供给电网,由此可能存在能否找到合适地块、土地出让价格、土地挂牌出让手续、用地性质变更、规划变更等诸多问题需解决,至少要有个副市长牵头才有可能解决;二是时间,前面提到的诸多困难,都非短时间能解决,新址确定后,再开展变电站的环评、工规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等等工作,上述诸多问题的解决,非得有个非常详尽的节点计划和及时的落实,否则难以确保完成亚运供电任务,在目前的体制下,非得有个副市长以上的强力领导亲自挂帅,否则不可能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完成(2010年11月亚运会开幕)。三是经济成本,但考虑到本次事件的后果,这倒是其次的问题了。
  
   拖得越久,现有变电站进展越多,重新选址就越渺茫,这将是双输的局面。因此需要尽快开展工作。一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专人专职负责(时间紧迫,兼职则几无可能完成任务,经费可组织住户捐款),人员组成最好比较专业且专业互补;二是寻找社会资源,譬如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中央级媒体(海外媒体审慎考虑)积极向市政府、市委、省政府、省委乃至中央表达上述呼声和解决方案,引起足够重视,并且有可以折衷解决的方案,相信省市政府更不情愿再继续强行建设。
  
  个人认为,如何可能的话,专门工作小组尽可能通过社会关系及特殊渠道与政府高层取得联系,表达意见和建议,散步等方法非不得已,不荐用之,以免激化与个别部门的矛盾及落下口实,对问题的解决未必有利,现在舆论解锁,形势有所好转,此法更应慎之。
  
  另外目前的原则,不谈责任,更不谈追究,只谈建设及如何更好的建设,应有利于统一目标取得共识吧。
  
  以上均为个人一时义愤一点浅见,限于水平,对问题的分析及解决,包括一些困难的估计,必定存在不妥之处,权当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探讨,如对问题的解决,能有一分半毫之用处,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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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7 11:38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觉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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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7 12:40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不觉得有什么可取之处!
此作者一定没有参与业主的这些维权过程。
完全是纸上谈兵的学者行为.并且没有看透开发商和电网及政府的本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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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7 12:49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引用作者 安吉拉 于 2009-1-7发表的原文
不觉得有什么可取之处!
此作者一定没有参与业主的这些维权过程。
完全是纸上谈兵的学者行为.并且没有看透开发商和电网及政府的本质联系!


那该怎么办呢? [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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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7 13:14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觉得LZ的理性分析有道理,现在要只争朝夕想办法走上层路线。散步是为了引起舆论和关注,在散步的同时,要通过强有力的关系--人大代表、上层领导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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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7 14:19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我觉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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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7 14:59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感觉电站搬走的可能性基本没有,据说好像广州未来几年规划了几十个这样的电站,如果这个没建成,以后一定都不好过。所以这个一定会建,对于我们,最好的结果就能让开发商赔点钱。估计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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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7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昨天散步听到一业主指着电站和小区原断墙处的保安在和警察说请他们出去,要保卫电站建设请到电站里面,不要站在我们小区里。
今天在天涯看到这段话,大家特别是学法律的人看看,有没有借鉴价值。
作者:用户名不好起 回复日期:2009-1-7 14:25:24 
   实话实说,无论电站建或不建,警察都没有权力进入小区,除非小区里出现治安混乱或者是恐怖事件,需要进入小区去抓捕犯人或者维持秩序,或者抢救伤者。小区属于私的领域,业主们的共有领域,如果业主仅仅是在小区内散步静坐或者抗议,其概念犹如在自己家的院子里一样。电站如果是修建在小区围墙之外的,警察就只能在围墙外执勤,不能擅自进入小区,除非电站是建在围墙内的。
   不知道这个电站是围墙内的还是围墙外的。
   如果是围墙外的,业主可以起诉公安局侵害业主的共有产权,违法执法,要求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依据是《宪法》、《物权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over!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883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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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5:09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散步多了,效果也就不明显了。人家都习以为常了,所以连JC都不怎么来管了。上层谁还会来重视。
觉得帖子说得有道理,应该采取更务实的做法。各条道路都得走。包括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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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7 15:18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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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7 15:23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天涯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供大家借鉴。

有些道理。

要想真的搬走电站,至少需要业主提出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给zf一个台阶下,zf不可能主动想办法解决,它只会强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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