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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谏纳谏并非表达权及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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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进谏纳谏并非表达权及言论自由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 2007年11月26日 ] 版次:[ AA02 ] 版名:[ 社论 ]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


  言论自由、表达权一类的话语,在中国已经讲了一百多年了,知识分子最关心也最爱议论这个问题。可是,每当他们提到这个问题时,就常用古代士大夫的进谏传统去比附,如钦佩“邹忌讽齐王纳谏”,呼吁“诽谤之罪除而良言进”,提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等。把自己想象成社会的谏臣,希望自己的表达能得到社会理解和宽容;官员也习惯从纳谏角度理解民众的表达权,告诫部下要懂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要有“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的肚量。这些说法虽然各自有其智慧和意义,但是用来解读和张扬表达权及言论自由,却是南辕北辙。


  进谏纳谏是皇权专制社会政治运作方式,士大夫是官僚或官僚的预备队伍。皇权专制社会中,虽然是君主一个人说了算,但君主的决定不可能事事都对,这就要求身边的官僚进谏,然而,大权在握的君主喜怒无常,进谏是个风险很大的行为,甚至会导致家破人亡,因此,能够舍生忘死勇于进谏就成为士大夫最高政治道德的表现。


  除了“进谏纳谏”传统外,古人很少意识到说话、议论、表达乃是自己的权利。可见,本土政治文化资源中涉及“言论自由”一项,是极为贫乏的。其原因在于言说者大多是士人,而士人只是专制统治者的附庸,用一个著名的比喻说,他们只是“毛”,要附在统治者这张“皮”上。他们只有忠诚的义务而没有权利,要想表达而不获罪,只有甘心充当驯服工具并盼望权力高抬贵手,企盼权力多看士人表达的正面意义,少假颜色,便感激涕零;稍有斥疏,则哀怨乞怜,可笑亦可悲。


  现代社会里知识分子不同了,他们是独立的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着物质或精神财富,他们应该与社会管理者完全平等,而非皮毛的依附关系了。当然有热心依附权力甘当工具者例外。此时表达作为权利凸现了出来。


  公民关注公共事务、怀着参与的目的、乐于表达,固然应该称赞;公民不想参与只是作为旁观者、甚至是站在一旁,说风凉话、冷嘲热讽,只要不违反法律、不伤害他人,这也是他们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总之像吃饭一样,表达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甚至可以说人的一切权利正是从表达权开始。表达权更是构建五彩斑斓和谐社会的前提,“和谐”的前提是差异和不同,人们无权表达何以知差异和不同,因此倡导表达权正是和谐理念合乎逻辑的发展。倡导表达权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人性中引申出的种种要求,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都能得到表达,并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这样,健康的人格才得以发展,使人真正成为有责任感的公民,而不是权力或财富的附庸。


  (作者王学泰,原刊于昨日《新京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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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4:22 | 只看该作者

Re: 进谏纳谏并非表达权及言论自由

沙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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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11-26 15:55 | 只看该作者

Re: 进谏纳谏并非表达权及言论自由

是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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