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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向商贩兜售“保护伞”
每把130元,商贩购买后可在街头摆摊,“不会再被找麻烦”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 2007年12月25日 ] 版次:[ AA16 ] 版名:[ 国内 ] 上一篇 下一篇
商贩身后的就是市容局兜售的“保护伞”和小推车。《河南商报》供图
本报讯 据《河南商报》报道近日,虞城县一读者投诉称,今年3月,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局)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市容局就不会再找麻烦。但最近,这些伞却失效了,部分已购伞和车的商贩,却被市容局通知,“要清除这些摊点”。商贩质问:“为何40元就能加工出来的一把伞,却硬要卖130元?”“为何买了伞又不让摆摊?”
投诉:“保护伞”不久后失效
投诉者说,刚开始那几天,市容局确实查过几次,说是必须把伞撑上,后来就没人管了。
结果不多久,“保护伞”失效了。“买了也白买,前几天来人,说要清除我们这些摊点。”投诉者说,她曾问过市容局的工作人员,“这里不让摆摊,哪里让摆?”市容局的人没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复。
“啥市容市貌,还不是为了收钱,钱一收走,谁还管你用不用啊?”投诉者说,她也买了辆小推车,但那种车没法摆放衣服,就放家里了,300元钱买了一堆废铁。
调查:“保护伞”成本仅40元
12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虞城县小学路与新建路的十字路口,看到几个水果摊、菜摊、烟酒摊,都撑着绿色大伞,上面印有“全民共同参与,治理城市环境,虞城是我家,管理****大家”的字样,最后署有“城管监制”。
一个40多岁摆摊男子介绍,这些伞都是市容局卖给他们的,说是统一市容、市貌。“统一市容,我们可以接受,大家都想让自己的城市漂亮一点儿,但这种伞随便找个地方,40块钱就能加工一把,他们却卖给我们130块钱,也太黑了!”
“不买就拉你的东西,生意人谁耗得起啊,除非你不干了!”该商贩说,当初,他认为这事太不公平,就没买,没过几天,自己的货摊就被市容局工作人员拉走了,托几个熟人才把车子弄出来。
“我们的车被拉走后,车上的货也没人管,有的都给弄坏了。算了吧,也就130块钱,我认了,权当花钱买个‘保护伞’。”
这期间,一过路市民插话:“去木兰广场看看吧,那里的商贩还得买车子,当货摊用,一辆车子300块钱,更黑了。”
木兰广场西侧摆有4辆长约1.5米、宽约1米的长方形小车,用铁架和铝板焊制而成,上面印有“构建和谐虞城,共建美好家园”等字样,同时还印有“××广告公司征集广告”等宣传语。
市容局:买伞纯属商贩自愿
市容局为何让商贩们购伞买车?
12月20日中午,虞城县市容局副局长范振江介绍,县城街道卖衣服、水果的小摊摆放的一些床、小车比较乱,影响市容。今年3月,市容局联系县里一广告公司统一制作一些小推车和伞。
“这些伞和小推车都是商贩自愿购买的,主要在交通路口进行统一规范……”范振江说,目前,市容局共售出80把伞、14辆小推车。
谈起这些伞的成本,范振江解释:一块伞布40-50元,加上伞柄是一根钢管,就这一根钢管也值50多元;制作的小车实际成本360元,仅收300元。
问其收了钱为何不出具发票?范振江说:“我们只是给广告公司代收,也就是说个人对个人,也有一部分是局里工作人员帮忙收取,后转给广告公司,也就是市容局充当中介。”
“城区内摆摊者大都是下岗职工,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治理,就应该依法取缔,这样一来,他们正常生活都无法保障。”范振江说,制作伞、车让商贩们自愿购买纯属无奈之举。
说到近期街道不让摆摊之事,范振江说,这些摊主有误解。根据城市规划,木兰广场附近开了一条街道。为规范这些商贩,县城建成一个木兰市场,可一些商贩认为广场附近人气旺,不愿意搬迁,这样才引起投诉“保护伞”之事。
随后,记者找到那家广告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伙子说,制作伞与小推车的钱都是市容局收取的,他们与商贩没业务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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