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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看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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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7 1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桑塔纳报废只补175元
车辆报废按吨算钱,重庆市民上书呼吁改变垄断经营
日期:[ 2008年1月7日 ] 版次:[ AA08 ] 版名:[ 国内 ]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一辆还开得动的桑塔纳轿车,申请报废价值比不上一辆自行车,收购费只有175元钱―――遭遇此事的重庆市民李先生向重庆市长公开信箱反映。日前,重庆市物价局在办理回复中表示,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已没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而应该实行市场价。
  回收公司:按政府文件作价
  李先生所在单位最近有一辆桑塔纳轿车作报废处理。
  “在办理回收过程中,我觉得回购费低得太离谱了。”李先生称,这辆桑塔纳购于1995年,还能正常行驶,由于老化,考虑到安全性故向合川区政府申请了报废。
  “将报废车开到重庆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合川分公司,公司给了175元的回购费,另有200元作为经办人员的劳务费。”李先生说,“姑且不管这劳务费是否光明正大,单就车辆值175元来说,简直是有些离谱。别说其他,下两个轮胎也要值100元。”
  经询问回收公司,对方拿出一份重庆市物价局和重庆市物资局联合下发的1995年文件。该文件规定,2吨的车值400元,1吨的车值350元,桑塔纳按半吨算,故只有175元。
  市民:还不如卖废品值钱
  “从1995年到2007年已过了12年,物价和消费翻了几番,而从一朋友那里得知,回收公司将车拆除或卖零件、卖废品要值上万元。”李先生说,“这种带垄断性质的经营是否也该改改了,难怪很多车辆迟迟不肯报废,带病行驶,给群众生命安全留下隐患。”
  重庆物价局:该文件已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在回复中称,重庆市于1995年曾经对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下发过《关于调整报废汽车收购价格的请示的批复》,制定过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但随着重庆的直辖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类似的文件按政府有关规定已清理废止。2003年,重庆市制定颁布《重庆市定价目录》,已没有将报废汽车的价格管理列入政府定价的范围。如有人或单位还在以1995年的文件收费,当事人可向价格检查部门举报,将对此进行查处。
  内幕:垄断经营导致荒唐价格
  重庆市物价局称,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由于国家对钢材及废旧金属价格早已放开,因此对报废汽车收购价格也应继续实行市场价。
  既然参照废旧金属价格来执行,为什么一些废旧汽车回收公司还继续按照1995年的标准执行呢?一业内人士透露,报废汽车收购目前属于垄断经营。车辆必须到指定或有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公司报废,凭报废的相关凭证才能到交管部门办理销户等手续,自行当废品卖就没有报废凭证。由于报废点少加上垄断经营,一些公司就联合制定垄断价格,由此出现了一辆汽车报废不如一辆自行车值钱的现象。
  《重庆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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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1-7 17:10 | 只看该作者

Re: 试看垄断!

哇,想....... [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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