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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起诉书在第三页4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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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5-23 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律 师 函

老鱼:


就你关于冒充我公司发布公告一事,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峻景论坛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发出律师函。

[本帖由福水投资有限公司修改于2008-05-27 2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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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5-23 01:07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1.你在2008年5月22日,冒充本公司发布公告。

引用作者 老鱼 于 2008-5-22发表的原文
公告


各位大股东,小股东,小散们:

因为本福水公司在2008年这个多事之年,致使投资全部亏损,现严重资不抵债。现经特别董事会研究决定申请破产。



特此公告


特别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



本人代为发布哈 [M05]

[本帖由老鱼修改于2008-05-22 15:45:45]


http://www.junjing.net/forum/11120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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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5-23 01:09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2、事实是,我公司从未委托老鱼发布任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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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5-23 01:10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3、老鱼在公告中提到:投资全部亏损,现严重资不抵债。现经特别董事会研究决定申请破产。

我公司暂时是出现了亏损,但绝对不是全部;特别董事会根本没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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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5-23 01:12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4、此公告导致了老黑、鹦鹉等等有意入股福水的同学产生歧义,对我公司造成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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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5-23 01:16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现我公司要求:

1、老鱼在论坛发表公告,说明其在5月22日冒充福水投资发布公告,而且内容严重失实。

2、赔200GG膏道歉。

3、假如不执行第一条的话,也可以赔500GG摆平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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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5-23 01:19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3.若不按以上履行规定的责任,本公司将把此事诉诸于法律法规,起诉至广州市天河区峻景灌水坛,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届时,本公司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要全额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GG费用都一并由你承担。


特此函告!



福水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5 月23 日

[本帖由福水投资有限公司修改于2008-05-23 0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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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5-23 08:39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福水投资公司应该立即停牌,直到出公告并澄清相关事实才能复牌!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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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5-23 08:40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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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5-23 08:40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LZ也太有才了。 [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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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5-23 08:47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提醒LZ哈,律师函要律师发出,公司自己操作可以发法律函,不是律师函!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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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5-23 08:54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引用作者 Du2神仙 于 2008-5-23发表的原文
福水投资公司应该立即停牌,直到出公告并澄清相关事实才能复牌!
[M04]


没必要吧,谣言止于智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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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5-23 08:59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8-5-23发表的原文
提醒LZ哈,律师函要律师发出,公司自己操作可以发法律函,不是律师函! [M01]


谢谢大律师的提醒 [M36]

此函是本公司的律师喝水先生发的,所以是律师函。

喝水先生参加参加过《经济法》、《合同法》等等法律的培训班,以优异的成绩结业,喝水先生的名骗上就印有:律师(正在考证中)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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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5-23 09:01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引用作者 跳动的云 于 2008-5-23发表的原文
LZ也太有才了。 [M10]

作为一个正直的年轻人,你认为老鱼是否应该赔偿本公司500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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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5-23 09:11 | 只看该作者

Re: 律师函

这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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