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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脚下,小小村员哪来的胆量?为何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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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1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直以来人们就有“别拿村长不当干部”的戏言,确实作为官员的最下层,村官是最接近群众的父母官,村官下面就是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穷百姓,人们认为他们想贪也贪不起来。确实近年来有县级以上官员贪污受贿的事震惊世人,他们有企业和下级政府剥刮,但谁成想小小的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党委却出现了,收受巨额钱财,滥用职权,卖官买官保护贪官的“壮举”。天子脚下如此猖獗的贪官,不知哪里来的胆量,人们不禁冷叹“真正的清官在那里?”
    我所说的这位在天子脚下猖狂的贪官就是房山区周口店镇党委书记的张海生。这位张海生的上任也是一个传奇,未经选举直接走马上任。2011年1月13日北京新街村更换党委书记没有经过只有结果,召集党员不是选举推举而是以周口店镇党委的名义向新街村的全体党员通知结果。在场的所有党员都莫名其妙、议论纷纷,但终究都是泡影,每个人被逼接受了这个所谓的事实。
        小小的新街村竟接连不断出现传奇,前两任书记马文强、马文坡因贪污腐败正在被房山区检察院立案调查,马文坡因挪用公款150万于2010年10月26日被拘留。知情人士搜罗出了马文坡和马文强的猖狂事件,贪污款额度之巨大,涉及贪污事件之多,真是成为了震惊世人的史无前例案件。
 一,马文强滥用职权贪污违法挪用公款“正当”受益
  1、1997年马文强任村支部书记,新街水泥一厂招标,公开招标额为承包每年460万元,他们通过伪造合同等手段,从1997年到2005年,每年上缴160万元。但马文坡实际承包五年,从1997年到2002年,后由马文强之子马艳军承包,从2002年到2005年,根本没有上缴承包利润。水泥厂账目为证。
  2、1997年新街水泥二厂卖给了固邦水泥公司周东坡9500万元,除还新街村贷款6000万元外其余款项去向不明,可查看新街村财务账目。
  3、2000年北京市出台政策取缔全市立窑水泥生产企业,新街村卖掉水泥一厂内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整套设备,及政府补贴资金两项总计几百万元,款项去向不明。
  4、房山区供电局在新街村建11万千伏变电站,占地补偿支付550万元,账目中款项去向不明。
  5、2005年10月新街村卖掉水泥一厂旋窑设备150万元,以及国家政策补贴300万元,两笔款项共计450万元,款项去向不明。
  6、2002年——2004年先后,马文强任书记期间,(1)马文强之子马艳军以承包水泥一厂的名义,向农业银行坨里分理处贷款400多万元,周口店分理处贷款1100多万元,两笔贷款共计1500多万元不知去向,当时因为及时收回银行贷款,银行多人受牵连被处理,周口分理处谢有顺主人被开除,坨里分理处刘洪涛行长被开除。随后不久马文强之子马艳军在周口店基金会个人存款来历不明1600万元人民币。
  7、马文强在职期间,滥用职权贪污住宅楼15套
  1)、新街村38号楼十一单元101底商一套,201、202楼门两套
  2)新街村2号楼201、202楼门两套,202卖给了刘福荣
  3)新街村3号楼302一套,给了其弟马文俊
  4)新街村13号楼3单元301、302两套,卖给了沙同江和杨建来
  5)新街村13号楼1单元201卖给了本村徐兵
  6)新街村8号楼402卖给了本村沙文忠
  7)新街村19号楼301、302两套301卖给了买文涛,302室自己居住,后卖给了杨金宝。
  8)新街村37号楼3套房,1单元101卖给沙建文,4单元503卖给了刘民,2单元302卖给了骆建华。
  二、马文坡天子脚下戏国家戏百姓
  1、从马文坡2004年任书记,新街村欠泰达益开发公司1600多万,欠德川地产400多万元,巨款去向不明,新街村财务账上不能反映款项具体去向。
  2、马文坡与黄山店前任书记张宝云签土地合同,在黄山店山坡建两层别墅楼田园山庄一栋归马文坡个人所有,建房材料和钱款由水泥厂出资。
  3、97年马文坡承包水泥厂后债务没减反增,南水北调拨款1100万,房易路、新红路、长周路三项占地补偿2000多万元不知去向。
  4、马文坡贪污受贿住宅八套
  1)新街村5号楼401一套,卖给了本村陈华子
  2)新街村9号楼一单元102一套,卖给了荆文成
  3) 新街村37号楼五单元302一套,卖给了他自己的司机小蔡
  4)新街村38号楼八单元102底商一套,201、202对门两套(开发商欠款证明作证)
        5)良乡北路园,月华小区一套,其中一套卖给了新街村刘磊。
        但身为现房山区周口店镇党委书记的张海生在马氏二人被拘留后,多次去检察院给其说情。随后又让新街村时任书记刘池、副书记肖素清村主任刘文革于2010年10月28日晚通知所有举报人到大队去,并直接用村委会的名义做举报人的工作,要求对前任书记马文坡贪赃腐败的事件不要继续追查和上告;且伴随着用钱收买举报人的一系列的肮脏行为,但遭到了所有举报党员的拒绝。
        张海生、刘文革这种做法无形中是给马氏贪官支起了一个保护伞(刘文革和马文坡是儿女亲家的裙带关系)。这样使检察院的调查工作难度增加,明显是向国家法律挑衅。小小村官如此猖獗,人们不禁想问:“谁借你们的胆,敢如此猖狂!接二连三,你们还把法律放在眼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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