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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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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2-4 2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因kj无故多收煤气管道的事情,一直扣缴1100元管理费作为抵偿

。随多次历经管理处催收,但每次据理力争,都让对方理亏词穷,知

难而退。
最近看到坛子里许多筒子遇到类似问题而不知如何应对,今将本人的

经验与大家分享,共同切磋维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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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0:55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首先要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北苑大部分业主在收楼时都按4600的标准被kj收取煤气管道费。
对99年以前骏景买房的筒子,确定4600的标准是否合理是比较含糊的

,具体要看售房合同的条款。
但99年政府发布了文件,明确了煤气管道费的收取标准。此后,kj仍

按4600继续向业主收取,这样就产生了1100无故多收费用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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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政府的文件依据:
关于管道煤气初装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
发布日期:2000-04-28 文号:穗价[2000]85号
关键字: 地区:

--------------------------------------------------------------------------------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管道煤气初装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穗价[2000]85号 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

各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关于明确我市物业管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1999]132号)文后,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 非小区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由市煤气公司向业(用)户按照多层建筑3000元/户、高层建筑3500元/户的标准收费。
二、 小区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由物业公司(开发商)向业(用)户按照多层建筑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高层建筑最高不超过3500元/户的标准收取。小区管道煤气增容费,设计、施工、安装费实际费用超过向业(用)收取的初装费标准,其差额部份由开发商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中,不得向业(用)户收取。
以上小区、非小区管道煤气初装费均未含热水器安装费,如业(用)户需安装热水器,加收300元/台安装费用。
三、 小区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收费发票,原则上由物业公司(开发商)开出,如业(用)户需要煤气公司发票报销的,可由煤气公司开出,但发票金额不得超出以上收费标准,超出部份由煤气公司向开发商收取。煤气公司应与开发商协调好,避免产生矛盾。
四、 今后政府部门对该项收费如另有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穗价[1999]132号文

关于明确我市物业管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和市建委《转发省物价局、省建委关于公布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穗价[1999]100号)文后,各区在贯彻中遇到一些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管理权限及其他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收费管理权限。除省物价局管理范围外,多层住宅二至四级;高层住宅二至五级;办公楼(写字楼)三至五级;商场三至五级委托各区物价局审批,其余由市物价局审批。
二、从6月1日起审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必须按新规定所提供服务核定等级和对应收费标准。6月1日前审批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高于新规定标准的,按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通过今年收费年审于10月底前逐步对6月1日前审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理顺,原已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差额不作退补。
三、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原则上按月收取,需预收的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入住时一次性缴交费用:
1、水、电费周转金:多层住宅200元/户;高层住宅400元/户;写字楼、商场(铺)不超过15元/平方米收取。水、电费周转金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接受业(用)户或业主委员会监督。业(用)户直接通过银行自动缴费的,可不收取。
2、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
(1)装修保证金:多层住宅最高不超过800元/户,高层住宅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多层写字楼、商场(铺)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50平方米以内)超过部分加收15元/平方米;高层写字楼、商场(铺)最高不超3000元/户(50平方米收内)超过部分加收30元/平方米。
(2)、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原则上由业(用)户自行清运,需由物业公司清运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并报分管物价局备案。
此项费用业(用)户入住时以书面形式明确不进行装修的不得收取。业(用)户装修完工,经物业管理公司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公共部位,设备设施,装修保证金应于检查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回业(用)户。
3、公共设施费用:在销售商品房合同未有明确配套而新增加的设施,可收取下列费用,已明确的配套项目不得重复收取。
(1)公共防盗门费:按实际支出分摊,并需出示有关费用凭证。
(2)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元/户。
(3)管道煤气初装费:多层住宅3000元/户;高层住宅3500元/户。
上述收费,物业公司必须向分管物价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领取《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始得收取,并接受业主及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4、下列项目不得收费。
(1)供水、供电一户一表(含抄表装置)设备。
(2)信报箱,通邮特需服务费(通邮费)。
(3)电话管线。
(4)装修管理费
五、物业管理费申报或调整收费标准的程序:
1、由物业管理单位向分管物价局报送申请报告,并填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必须提供);
3、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小区(楼宇)总平面图复印件;
5、广州市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手册或物业移交管理合同复印件;
6、重新调整的要附上原物价局核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附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
8、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物业管理单位应办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设置《广东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价牌》,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接受业(用)户的监督。
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请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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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维权第1步:正式向kj提出退还无故多收的费用。

99%的结果是各种借口下的推脱、拖延。
这里得提醒一下各位:kj有时会说收费是发展商收的,和kj无关。不要相信这种鬼话,有保留当时发票或收据的筒子可以翻出来看看:发票的开票单位正是kj。(至少我家的发票就是kj开的。保留发票的习惯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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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0:57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维权第2步:自己从管理费里扣回1100自己的血汗钱。

注意:每次只扣管理费,水费照交,积累几个月就够了。扣款期间有几次我只交水费,kj财务说不能只交水费。我告诉她我愿意交水费,如果她不愿意收,那将来欠水费就别来跟我扯。每次她都乖乖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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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0:58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维权第3步:准备一份文件应对kj的催款。式样如下:
广东康景物业管理公司:

我们在入住骏景花园时,曾按照贵公司的入住通知交纳了4600元的煤气管道初装费,并由贵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但事后我们得知: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煤气管道费用最高不能超过3500元。(详文附后)。为此,本人曾多次以电话或面谈的方式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回多收的煤气管道初装费。但是很遗憾,时至今日我们都未得到贵公司相关的回复。为了督促贵公司尽快解决此问题,现向贵公司发出此函件,并决定暂时从我户应缴管理费中扣除1100元,直至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对多收取的款项,自贵公司收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我们将按每天千分之一收取滞退金。

此外,近几年来,贵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断下降,与当初的承诺有了越来越大的差距,大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擅自变更北苑会所的用途,至今仍未恢复;
2. 没有实现封闭管理,保安力量不足,小区治安状况恶化;
3. 擅自出租小区公共区域,收入情况不明;
4. 多次违章使用公众水电资源;


我们要求贵公司尽快采取措施,改善小区内的管理状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将保留由于服务质量下降而对管理费进行扣减的权利。

xxxx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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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0:59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文件的使用方法(一个当过律师的朋友给出的主意):

如果kj上门催款,打印一式两份文件,一份让来人带给kj;一份让来人签收:已收到此文件。

如果kj不上门催款,每年定时(我一般在年底)寄封挂号信给kj。

[本帖由鬼屋修改于2008-12-04 20: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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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1:00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维权的几点感受:

1. 要有维权意识。1100虽然不多,但无理的乱收费一定要据理力争。

2. 要有充分的准备。(法规、证据等等)

3. 要有持久战的准备。

不知道和现在进行的西门变电站维权有没有共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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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1:00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欢迎大家补充、指点、交流.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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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12-22 08:31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引用作者 鬼屋 于 2008-12-4发表的原文
维权第3步:准备一份文件应对kj的催款。式样如下:
广东康景物业管理公司:

我们在入住骏景花园时,曾按照贵公司的入住通知交纳了4600元的煤气管道初装费,并由贵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但事后我们得知: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煤气管道费用最高不能超过3500元。(详文附后)。为此,本人曾多次以电话或面谈的方式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回多收的煤气管道初装费。但是很遗憾,时至今日我们都未得到贵公司相关的回复。为了督促贵公司尽快解决此问题,现向贵公司发出此函件,并决定暂时从我户应缴管理费中扣除1100元,直至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对多收取的款项,自贵公司收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我们将按每天千分之一收取滞退金。

此外,近几年来,贵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断下降,与当初的承诺有了越来越大的差距,大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擅自变更北苑会所的用途,至今仍未恢复;
2. 没有实现封闭管理,保安力量不足,小区治安状况恶化;
3. 擅自出租小区公共区域,收入情况不明;
4. 多次违章使用公众水电资源;


我们要求贵公司尽快采取措施,改善小区内的管理状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将保留由于服务质量下降而对管理费进行扣减的权利。

xxxx 业主

LZ太强了,学习! [M29] [M29]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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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12-22 09:19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引用作者 jitu2000 于 2008-12-2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鬼屋 于 2008-12-4发表的原文
维权第3步:准备一份文件应对kj的催款。式样如下:
广东康景物业管理公司:

我们在入住骏景花园时,曾按照贵公司的入住通知交纳了4600元的煤气管道初装费,并由贵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但事后我们得知: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煤气管道费用最高不能超过3500元。(详文附后)。为此,本人曾多次以电话或面谈的方式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回多收的煤气管道初装费。但是很遗憾,时至今日我们都未得到贵公司相关的回复。为了督促贵公司尽快解决此问题,现向贵公司发出此函件,并决定暂时从我户应缴管理费中扣除1100元,直至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对多收取的款项,自贵公司收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我们将按每天千分之一收取滞退金。

此外,近几年来,贵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断下降,与当初的承诺有了越来越大的差距,大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擅自变更北苑会所的用途,至今仍未恢复;
2. 没有实现封闭管理,保安力量不足,小区治安状况恶化;
3. 擅自出租小区公共区域,收入情况不明;
4. 多次违章使用公众水电资源;


我们要求贵公司尽快采取措施,改善小区内的管理状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将保留由于服务质量下降而对管理费进行扣减的权利。

xxxx 业主

LZ太强了,学习! [M29] [M29] [M29][/quote]



LZ太强了,我们家收楼之前就提出过这个问题,还把[2000]85号文复印一份给管理处,但当时他们说不交就不能收楼,看来,你是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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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12-22 09:28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谢谢搂住分享 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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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12-22 10:16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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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12-22 10:22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06年的事
水表被拆了 报警 jc不管 警匪一家 业主要团结起来

我是拒交管理费一族 今晨发现水表被拆了 报了警 jc不管 警匪一家 业主要团结起来
kj太可恶

这个事情我很清楚是kj干的
我是坚决赞成不交管理费的因为kj损我们太多了

前几天我家还突然停电 我估计也是kj干的 所以电话管理处,告知管理处无权断水断电 只有电力公司才能拉闸断电 其它人擅自拉闸是违法行为 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 管理处答复它没有断电 后来马上就来电了

水的情况根电差不多 但我们小区不一样的是 水费不是由自来水公司直接收 而是由kj代收 但kj也不能拆人水表 因为水表应属于我们的私产 我们花钱买了的 或者另外解释是自来水公司的也可行吧 总之kj是不能去动的

所以我报110 说水表被偷 那个ty派出所来了个jc 问了几句 说 我没交管理费 人家拆表 这是民事纠纷 可以找kj商量或者告它 气得我要命 这是警匪一家对付我们老百姓的招数

本人还略知一点法律 其实欠钱管理费才是民事纠纷 kj可以告我们 但拆水表拆供水设备就是偷盗行为或破坏公共设备行为 公安局必须要处理的

jc走了 我再打110去投诉论理 结果无人理 这又是jc办事的原则 有利益的 罚款的事抢着去做 飞车抢夺啊 盗窃啊 苦累差事 它才不去管 其实都是jc的责任所在 都不能分彼此 要处理 除非伤人 出了人命 影响社会稳定 它们就急了紧张 理理你
这个事情jc应该去调查 谁拆了水表 如果是管理处干的 应告知这是违法行为 责令它装上 至于我欠费 管理处可起诉处理 这个法律道理跟别人欠了你的钱你不能强行去搬人家的东西一样 否则会让自已处于很不利的境地 这个事情本应这样解决

后来我去北苑管理处 它否认拆了水表 不敢承认 又说你把管理费交了可叫工程部的人帮你装上水表 我说不干我只交水费 它说水费跟管理费分不开来交

我又打电话110 告知管理处没拆水表 jc应来查案 谁拆了水表 110只给我答复会跟进这事

最后管理处有人跟我谈 不交管理费也不好交差 我就跟她说 骏景这么多人不交管理费的原因 大家都很清楚 从会所遊行、变电站遊行、划区管理、多收煤气初装费、车库改商铺、多摊了我们多少电费、水费 直说得它不好意思 我也很气愤

最后 管理处答应 多收的1100元煤气初装费要跟领导商量如何处理 管理费预留这部分不交 交了1100元以外的部分 就帮我装上水表 我也累了 势单力薄 没有水家里无法生活 也只好就此了结此事 本人的这次维木又斗争告一段落 一点成果就是1100元的初装费可以商量 搁置起来再说

当今社会 我们老百姓就是最大的弱势群体 不抗争、不吵不闹、逆来顺受、不团结就更受人欺负!

我们小区也是广州市数一数二的规模了 但我们被kj hs坑了多少、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 大家有没有细算过 业主们多次自发地组织起遊行抗争 虽然成果微乎其微 但好过没有啊


附:问业主们 1.单独交水费如何交? 2.水表被拆后如何自己接上水管? 买什么材料及型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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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12-22 10:33 | 只看该作者

Re: 北苑煤气管道费问题应对攻略

06年到现在前一个月,23个月,没交一分钱.
那天,电被人断了,我就直接去了康景,懒得跟他吵,(见到很多没交钱电被人断了的,两三五个月的都有)康景的很乖,说我的煤气费多收的实情,可以先扣这部分,交其它的,再来电
我就懒得跟他吵了,
还是要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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