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期待广告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1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华住拒绝诋毁与谣言,加盟商力挺品牌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4-25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宝贝鲜花 于 2016-4-26 01:23 编辑

    最近一篇名为《华住集团遇危机1800多名加盟商欲退出汉庭和全季》的报道让华住莫名躺枪。然而从报道本身来看,这次华住“加盟商事件”疑点颇多。从报道内容看,更像是个别加盟商一次有预谋的抹黑,其中大量说辞严重失实,甚至有故意杜撰的嫌疑。
   
    事件发生后,华住第一时间发布了声明并表明了拒绝谣言和诋毁的严厉态度。抹黑华住的报道中“8成加盟商欲退出”、“灭顶之灾”等不实言论更是明显挑拨品牌方与加盟商之间的关系。
  报道中称,加盟商集体跳反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华住密集开店分流客源让加盟商利润压缩,导致加盟商不盈利甚至亏损。然而,在TBO专访华住的文章下,网友“闫龙特价酒店”发表了自己的评论:“同一商圈距离近的物业,这个品牌不来开,其他品牌也会来开,难道其他品牌就不会分流客源了吗?而且价格也是你不能控制的…”
  华住CEO张敏也解释道,华住是根据流量来决定房间数的配比,根据其历年的数据测算也显示,华住对密集开店的选址也都在客流旺盛的区域。以上海为例,区域相对狭小的黄浦区,华住2014年7月之前已经开业20家酒店,此后该区域又陆续新增12家酒店,而那些老酒店2016年第一季度的RevPAR不降反升,同比提升11%达277元。坚挺的业绩表现,也验证了华住对于市场容量的判断。
  其次,报道中所述“集团只要酒店数量,加盟商利润无保障”的说法更是与事实严重不符,一位来自上海的华住多店加盟商说:“当时我已经签约4家全季酒店了,我在浦东沪南路上又想开一家全季酒店,上会时被否了,为什么被否?投资回报期过长,所以,华住并不是某些人认为想加盟开店就同意开店的,华住还是为加盟商做很认真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
  同样来自网名为“xu”的宁波加盟商透露,华住除了为加盟商提供服务支持外还积极向加盟商做数据支持和运营支持,他表示:一开始出租率50%不到怡莱酒店,向公司领导反映后,他们立刻安排城市总亲自坐镇门店指挥,效果明显,连续数周都是三天满房。
  另外,报道中说“华住因为大举扩张而导致服务下降,人员培训质量不高”的说法与其它加盟商反馈的情况有着天壤之别。汉庭加盟商张某说到:“开业前一天店长直接把培训好的员工带过来上岗,不存在任何磨合期!最关键是现在旁边好几家连锁品牌酒店就我家生意最好,其他品牌的店长都会过来取经。”
   
    事件发生后,华住的加盟商其实并未像原报道中的说的那样集体“跳反”而更像是个别加盟商进行的一次无端抹黑。因此在获悉事件因果后,大部分加盟商和合作方力挺华住辟谣捍卫品牌荣誉。来自北京汉庭的加盟商岳某说“投资人不能盲目跟风,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不能因为个别案例失败不反省自己,反而怪罪品牌方。”
    结合此次华住事件的遭遇来看,在酒店行业中,加盟商与品牌方的利益博弈虽然一直存在,然而,更多时候大部分加盟商与品牌方良好合作、互通有无、信任共赢成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诉求。但是在市场大环境中,投资酒店品牌如同投资其他产业一样,亏盈是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一部分存在心理预期过高的加盟方甚至认为投了某一著名品牌就能保证自己百分百的盈利,这显然是对酒店这一适宜长期投资的行业的错误认知。
  出于对加盟商的保护,在事件发生后,华住第一时间站出来澄清事实的行为让多位加盟商纷纷站出来声援,汉庭厦门南湖某业主也在网上提出了理性的建议:
  “华住加盟商事件后,华住的态度及表现还是很值得肯定的,酒店经营的好坏有很多因素影响,简单的归责于华住,我认为有些偏激了,我们要更理性的看待及对待,我相信华住是个负责任的公司,只有相互信任,共同努力,未来才会更加美好。”
  加盟商与品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唇齿关系,在市场的环境下越来越重要,因此双方在遇到问题积极寻求沟通途径,彼此建立信任互助的关系才能让双方走的更加长远,偏信一面之词而肆意甩锅开黑,只会让双方陷入无休止的争执和不理智的行为中,这对谁来说都是毫无益处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 粤ICP备2021144690号-2  

GMT+8, 2024-12-26 03:00 , Processed in 0.06310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