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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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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1 1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骏仁还有孤零零的 三个横幅 ,难道达成协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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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17:5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还有 ,这几天怎么不散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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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1 18:26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创卫生城市啊,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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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1 18:57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国家副主席来广东了,需要河蟹,估计是被强迫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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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20:11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这不正是好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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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1 20:13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引用作者 老鱼 于 2009-1-11发表的原文
国家副主席来广东了,需要河蟹,估计是被强迫拆的吧

每家多准备几条横幅,该挂之时就出手 [M01]

大家看看能不能见到国家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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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11 20:30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文明城市没拿到,又搞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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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11 20:36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副主席要来?那每家每户都准备几条横幅啊,扯了再挂。。。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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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11 23:34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jian chi!
jian chi!!
zai jian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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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11 23:4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不要怕,重新挂起来 [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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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12 08:52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据说是JC上门拿着业主的身份证复印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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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12 09:0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悬挂横幅标语是否违法? 扯淡!吓唬人的伎俩!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http://china.findlaw.cn/fagui/xz/11/210365_3.html

参考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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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12 09:10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城管、警察私闯民宅触犯刑法!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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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12 10:16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很多法规,关键看怎么解释。
欲加之罪也不是太难找一条条款来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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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12 10:58 | 只看该作者

Re: 骏鑫 和 宇靠变电站一边的横幅为什么都没有了 ,难道达成协议了?

法规当中一般都在最后写上“其他情形”,这个其他啊,范围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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