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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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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green][必读]关注:丽江花园的业委会换届选举[/green]
发展商最新文件,最高指示!
由:广州市番禺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致:丽江花园业主委员会
丽江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
近日我司发现丽江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成员之一同时也是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曾宏先生到处散发、并在其网站上张贴一份名为《对业委会选举的一点思考》的文章。该文对我司极尽诋毁,并肆意攻击我司领导和其他候选人,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对我司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对此我司保留在适当时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同时我司强烈要求业委会及筹备小组:
1、 立即制止曾宏先生诸如此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责成其立即收回已经散发出去的不实文章。
2、 鉴于曾宏先生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以不实言论公然诬蔑对手来抬高自己的方式进行竞选活动,不利于保持丽江花园稳定祥和的局面,建议业委会和筹备小组按照有关选举规则立即取消曾宏先生业委会委员参选资格。
此致
敬礼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章)
附:《对业委会选举的一点思考》
对业委会选举的一点思考
小业主团队 曾宏 欢迎浏览小业主团队竞选网www.yeweihui.com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经过筹备小组努力和物业公司的配合,第四届丽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如期开始了。本次选举有效选票有11,827票,也就是说,本次选举需要5,914张有效选票才能合法有效,包括可预计的作废选票,最少需要6,000以上,从而令到候选人必须首先获得2,957张以上有效基础选票才能与其他参选人竞争,最终成为第四届丽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正式委员。
而这次选举也获得了从发展商到老业委会委员们以及新小业主们的极大关注,共计有42名合资格候选人,规模超过以往几届。这里面既反映了小业主们因积极参与创造丽江未来而激发的参选热情,也可以看到不少老委员,在无私奉献了两年甚至更长的宝贵时间和精力之后,不顾辛劳,再次参选,大家都通过参选来积极准备为广大业主服务,这是值得肯定的奉献精神,同时,我们也看到,广番粤发展商对业委会这个基层自治组织也表现出了空前的参与热情从而推荐了至少八位人士参选。
参选人数比较多,当然是好事,大家都是为了丽江的未来更加美好毫无疑问,但是各自的利益出发点和立场以及具体的操作思路决定了候选人各个团队的目标不完全相同。所以,我们也不难从候选人名单上看出一些初步的情况。
小业主自发组织起来的候选人共计有22位,由于各区域席位的局限,除1位成员转为独立参选人之外,有7位小业主团队的候选人主动让贤,把小业主团队的未来交给了更有时间、精力的另外14位伙伴,从而创造性地在小业主团队里面产生了参选团和助选团,参选团的候选人除陈军外统一头戴了印有"丽江花园小业主团队"字样的帽子拍摄照片并将出现在宣传海报上,助选团的伙伴则选择全面支持和服务于参选团,这充分反映了小业主团队的整体素质和修养。
在小业主团队和老委员们以及发展商队伍之外,还有几位独立候选人士,这是选举民主特点的充分显示,大家或者团队、或者单独参选,都是为了服务广大业主,接受业主的监督,是值得广大业主即选民们的鼓励的。
今天,面临第四届业委会换届选举之际,发展商也统一推荐了一支人数不少的候选人队伍,这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古树南先生,这位有着几十年组织、人事管理经验的粤海投资执行董事、长期在香港工作的粤海投资人事考核部总经理,也以左岸业主的身份参加选举,连同叶钟先生(粤海广州办事处主任)、郑少铭先生(广番粤董事长前任秘书)、王会全先生(广番粤董事长在原广东旅游的老同事、广番粤行政秘书部经理)、刘慧兰女士(广番粤租务负责人)、李春盛(广东控股属下南方商场经理)、张学凤女士(广番粤总经理助理)刘岩峰(发展商员工亲属)等八人隆重参选!看来,广番粤希望一改发展商只在第三届业主委员会13个委员名额中占有2席的局面,派出八名官方或准官方代表,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中赢取业委会的控制权了。
众所周知,目前发展商所拥有的1852张选票,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未售出空置住宅、商铺和车位;二、有发展商拥有产权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会所等等,而且,粤海投资也公告了自己2005年之前就会撤离丽江花园,我们很难想象,发展商在这个选票基础上赢得第四届业委会控制权,会怎样代表丽江花园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呢?我们丽江花园的业主委员会需要怎样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中的代表最广大群众利益的精神呢?
当然,有人可以说,除了郑少铭、王会全两位先生以外,这支发展商队伍里的其他人也是丽江花园的业主,有权利、有资格作为个人参加业委会的选举,但是,丽江人不会那么健忘,在就要结束的这一年里面,丽江花园三个小区近千户多户业主物业切身利益受到重大侵害的时候,这六位粤海背景的业主加上两位发展商员工在哪里?他们对广大小业主的贡献在哪里?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或者业余时间里面有为丽江花园广大小业主呐喊过、努力过吗?特别是令人尊敬的古先生,他来过丽江花园,了解过广大业主们——这些支持粤海、信任粤海的消费者和广番粤职工之中,了解过、考核过广番粤领导班子的严重失职吗?
"丽江花园"四个字,是老省长叶选平先生精心题写的,这四个字,早已经深深印入业主们的心中。"丽江花园桥"又是出自另一位老领导欧初之手笔,这座宽大、漂亮的桥梁及其题词,也已成为了大家生活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方水土一方人,美善相随丽江人"更成为了丽江人的精神文明标志,十多年来,丽江可以说是广州地产业的一张响亮的名片,近万户小业主十年来陆陆续续购房入住,甚至多次在此置业,都是向这个品牌来的,就好像粤海董事叶旭全先生所言——"金威不是单单在卖啤酒,而是在卖品牌"一样,"丽江花园"这个经过数届广番粤工作集体精心打造的品牌也需要广番粤全体员工和广大业主来共同爱惜、维护。
诚如2001年11月13日粤海投资对公众发布的通函所言:"广番粤现时仅为一项目公司,只可从事一个获批准项目(即丽江花园之物业开发及投资)。丽江花园可供广番粤开发之土地很有可能在未来三年内用罄,因此,透过广番粤将法定地位转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或一家可于国内经营普通房地产开发(含丽江花园)之非中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以保障其持续增长及保持发展前景,乃符合粤海投资集团之最佳利益。"
然而,从2002年10月15日"新浦南路建设工作会议"之后,似乎"丽江花园"的品牌以及丽江花园的相当多业主就被人抛弃了一样,丽江人被这条番禺区知名度最高的短短1.83公里的"市政路"和道路产生的背景深深伤害,经过长达半年的业主自发维权活动,历经艰辛。在5月26日维权联络小组完成了四封公开信,在5月27日递交给广番粤的对话代表之后,对话协商不了了之,作为丽江花园的发展商,广番粤从此没有再对"新浦南路"事件对广大沿线业主造成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伤害做出过任何弥补的努力!反而是"海龙湾"的发展商新大地房产公司的领导以及大石镇的负责同志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了业主无助、无辜和无奈的心境,与维权业主展开了有诚意的对话和交流,所有因为信任和喜爱丽江花园而迁居此地又受到伤害的小业主最终从"邻居"海龙湾和镇领导那里才依稀知道"新浦南路"的来由的时候,可以说,丽江人受到了双重的伤害!
一个以保障广番粤企业持续增长及保持发展前景为最佳利益的粤海投资,对由于广番粤的责任而造成的过失不做追究、不做处理,不但是对业主经济利益的伤害,也是对业主精神的严重伤害,更是对"丽江花园"品牌的重创!而且也可以说辜负了关心、爱护"丽江花园"的老领导的厚望!
我们再次发出疑问:不解决丽江花园过去一年以来发生的业主合法权利受到伤害的事情,只是靠宣传什么艺术节、绿色小区之类的新活动,还能怎样重塑"丽江花园"的品牌和广番粤的企业形象?怎样维护和发展粤海投资集团之最佳利益?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间国有控股企业的子公司如此害怕小业主自己当家作主呢?粤海的领导人还曾经说:"彻底摆脱粤海的官商形象,撇弃政府窗口公司的历史"以及 "企业与政府不太一样,政府弹性比较大,管的面大,东方不亮西方亮;企业则不然,力不到不为财,该明确的不明确很难办好企业。"
作为粤海投资的子公司负责人是否应该多多学习粤海领导人所说的明确而不是推诿呢?可不可以请广番粤公司向广大新老小业主明确那些早就应该明确的事情,比如说:丽江花园剩余土地的规划、丽江花园桥的未来定位、环岛路的未来、平价学校的建设、巨额物业维修基金的去向等等等等。
可以说,正因为由于广番粤公司两届领导班子一年多来背离了自己领导人的的指示,没有正正当当经营企业,给"丽江花园" 这个南浦岛上的明珠蒙上了尘埃,广番粤领导班子不解决关系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新浦南路事件、2000多户业主房产证延迟办理赔偿问题(在55户业主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之后虽然积极办理了很多房产证,却又出现了相当多房产证面积比销售合同面积缩水的问题),广番粤不切切实实解决问题,却在业委会选举之时组织庞大力量,插足本应由小业主自己掌握的基层自治组织。
我们不禁要引起思考,发展商究竟要做什么??
该帖由: 阿正的舅舅修改,时间 2003-12-31 上午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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