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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打印本页]

作者: 点丫头    时间: 2007-10-22 14:41
标题: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提个意见,这样的马甲是否可以注册的呢?

总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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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ID: 2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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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总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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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孩
注册日期: 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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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3333@3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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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点丫头    时间: 2007-10-22 14:41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总坛主,嘿嘿,有意思。 [M04]
作者: 枚梅    时间: 2007-10-22 14:45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你倒挺会挖 [M04]
作者: 点丫头    时间: 2007-10-22 14:50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如果可以注册这样的马甲,当偶无聊翻到下面看到一个好玩的名字笑笑而过。
如果不行,也当提个醒吧,因为之前也有过类似的马甲,当时是马上卡嚓的。
[M04]
作者: lyshu30    时间: 2007-10-22 15:04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同意。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7-10-22 15:09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我们还是希望给论坛保持一些相对宽松的条件,上述ID只要不发表与总斑竹身份混淆的帖子,目前没有看到删除或做其它处理的必要;当然如果做了任何违背论坛准则的行为,总版也不会手软

谢谢点丫头的提醒, [M29]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7-10-30 19:08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个人也建议一下总版团队可以回收此ID为好。

毕竟我们论坛是生活论坛,很多用户其实对网络并不是很熟悉的筒子。

这样用这个ID的发言很容易发生歧义,不熟悉的筒子以为是管理员的发言。

个人觉得,该ID的存在以及活跃容易混淆管理ID对论坛的管理以及降低信息发布的有效性。

特此建议。

[本帖由不会游泳的鱼修改于2007-10-30 19:11:23]
作者: urara    时间: 2007-10-30 19:09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是不是还一个"俊景花园",也建议回收。
作者: L148    时间: 2007-10-30 19:10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本人曾经在其他贴子中对该ID表达过钦佩之情的,呵呵! [M01]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7-10-30 19:11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本人曾经在其他贴子中对该ID表达过钦佩之情的,呵呵! [M01]

钦佩啥? [M04]
作者: 铁头    时间: 2007-10-30 21:39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关注宽生活,必能发现总坛主踪迹 [M01]
作者: L148    时间: 2007-10-30 22:00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本人曾经在其他贴子中对该ID表达过钦佩之情的,呵呵! [M01]

钦佩啥? [M04][/quote]
碰到又一个总老大,哪怕是自封的,崇敬之心总该有吧? [M01]
作者: 那些花儿    时间: 2007-10-30 22:48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M11] ,咋找不到那个“总坛主”发的帖子捏?
作者: 挨踢    时间: 2007-10-30 22:56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引用作者 那些花儿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M11] ,咋找不到那个“总坛主”发的帖子捏?



战场上才能看到那位老总的身影 [M04]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7-10-30 23:04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Re: 百姓的收费可真不便宜

引用作者 总坛主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总坛主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说个题外话,觉得这位筒子能换个马甲继续讨论最好。

因为感觉“总坛主”这个ID容易和管理员等ID混淆,所以偶已向总版团队提出建议回收这个ID。特此发帖向“总坛主”筒子说明。

[M29]

别的大家请继续河蟹讨论。 [M22]


[/quote]

如果在没犯错的情况下随意回收ID的,那么跟强权没有什么分别。 [M12]
[/quote]
嗯,确实是的,我行使我的建议权。

总版如何处理,就是他们的强权了。 [M24]

个人觉得,你的ID回收,属于显而易见的基本论坛公理,不需要虾米特别理由。 [M29]
作者: 总坛主    时间: 2007-10-31 06:51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Re: 百姓的收费可真不便宜

[quote]引用作者 总坛主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总坛主 于 2007-10-30发表的原文


说个题外话,觉得这位筒子能换个马甲继续讨论最好。

因为感觉“总坛主”这个ID容易和管理员等ID混淆,所以偶已向总版团队提出建议回收这个ID。特此发帖向“总坛主”筒子说明。

[M29]


别的大家请继续河蟹讨论。 [M22]


[/quote]

如果在没犯错的情况下随意回收ID的,那么跟强权没有什么分别。 [M12]
[/quote]
嗯,确实是的,我行使我的建议权。

总版如何处理,就是他们的强权了。 [M24]

个人觉得,你的ID回收,属于显而易见的基本论坛公理,不需要虾米特别理由。 [M29][/quote]




你这么无聊不去S。

[本帖由总坛主修改于2007-10-31 06:51:43]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7-10-31 07:09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请参与讨论的同学注意措辞
作者: ailisa    时间: 2007-10-31 21:12
标题: Re: 这样的马甲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投诉ID:qqstv020在商贸版发多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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