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好象是骏景啊!)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转自天涯)
[打印本页]
作者:
奇峰
时间:
2007-7-28 12:20
标题:
(好象是骏景啊!)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转自天涯)
『媒体连线』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
总页数:1 当前页:1
作者:泡面王 提交日期:2007-7-24 13:00:26
在自家小区花园里拍摄一点花花草草的景色,竟被物业保安强行阻止,日前家住中山大道一楼盘的业主陈女士就遇到这种烦心事。无独有偶,与陈女士相距不远的另一个楼盘业主王先生在自家楼盘也有同样的遭遇。物管方的理由很充分,声称怕被竞争对手抄袭开发商的园林、建筑设计,所以哪怕是业主也不例外。但法律专家公开抨击物管的这种做法,明确表示物管公司无权干涉业主在小区内照相。
业主:在小区拍照被制止
日前,中山大道一楼盘业主陈女士搬进新家后想拍一些照片给远方的父母看一看自己的居住环境,就在她在小区花园里拍摄花草景色时,小区物管的男保安冲过来用手挡住相机镜头说,小区内不可以拍照。陈女士表示自己是业主,保安直言业主也一样不能在小区内拍照。一气之下,陈女士在小区论坛发帖说,“心情很郁闷,没有感觉到家的滋味,跟住公寓一样”。
陈女士的这一帖引起众多业主的愤慨。有十几位业主都发帖表示自己是头一回听到小区内不能照相这回事,疑惑着为什么业主在小区内不能拍照,甚至有业主以叛逆的态度反抗:“明天也拿个相机去拍,看他们能拿我怎样?”
调查:过半小区不准业主拍建筑
前昨两天记者先后电话采访了东部地区八个比较有名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其中,仅有一个小区表示目前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业主是可以在小区内拍照;有一个小区表示业主在小区内拍的照片当作个人收藏即可,当作商业用途的则不允许;有一个小区表示拍绿化可以,但不可以拍设备和各种标识;其余的五个小区都表示,一般看到有人在小区内拍照,保安都会阻止,业主向保安出示业主卡,即可以在小区内拍照,但是,只可以拍人物和花草,不可以拍建筑物外立面。
物管:防止建筑设计被抄袭
限制业主在小区内拍照,引起业主们的公愤,物管公司又是怎么想的呢?记者从采访中获悉,物管公司给记者的答复大同小异,最主要的是防止建筑设计被其他地产公司抄袭。同时,怕被“偷”不仅是建筑设计,还有物业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有一家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坦言,自己也曾到别的楼盘去偷看人家的交通、绿化、各种标识等,学习人家是怎么样管理的。其次,也是防止小偷通过拍照进行踩点,防止业主把照片用于商业用途等都是物管公司给出的解释。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业主拍照
中山大学法律系张民安教授称,法律暂时还没具体到说业主可不可以在小区内照相这个问题,但是,从《物权法》或《物业管理条例》中都可以推断出,物管公司无权干涉业主在小区内拍照,因为建筑、绿化等,都属于公共空间,由所有的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小区内拍照,是行使物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方式。
其次,开发商没有权利再控制物管公司执行哪些规定,因为小区业主入伙之后,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业主们所有,而且物管公司是受业主们委托来服务小区,而不是受开发商或设计者来管理业主;再次,拍照需要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不侵犯其他业主的隐私的前提下进行。这样,业主们在小区里,其实也是在自己的家里,想怎么照就怎么照了。
至于非业主人员,则不属于小区的所有权人,如果想到小区里面散步、照相,则是利用了业主们的财产,必须征得业主们同意才可,又因为业主们已经委托物管公司管理小区,所以事实上必须经过物管公司同意。
[本帖由奇峰修改于2007-07-28 12:29:11]
[本帖由奇峰修改于2007-07-28 12:29:33]
有业主发了这个帖子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90181
[本帖由奇峰修改于2007-07-31 08:50:45]
[本帖由奇峰修改于2007-07-31 08:51:22]
作者:
L148
时间:
2007-7-28 14:52
标题:
Re: (不一定是骏景啊!)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转自天涯)
JJ似乎没有问题,可以拍照啦!
作者:
奇峰
时间:
2007-7-31 09:01
标题:
Re: (好象是骏景啊!)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转自天涯)
就是我们骏景 [M10]
作者:
jack
时间:
2007-7-31 10:45
标题:
Re: (好象是骏景啊!)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转自天涯)
上次有篇文章就讲这个,不过以前拍过都没事,怎么现在会这样呢
作者:
销售精英俱乐部
时间:
2007-7-31 10:57
标题:
Re: (好象是骏景啊!)不准业主小区内拍照 专家:物管无权干涉(转自天涯)
引用作者 奇峰 于 2007-7-28发表的原文
有业主发了这个帖子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90181
JACKY,你都成为新闻人物了,呵呵. [M21]
欢迎光临 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http://120.76.133.63/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