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论坛管理员在2007年7月5日分别收到以下业主用户ID认证申请:
ID:光速蜗牛 - 认证人:轻风、挨踢
ID:lightwave - 认证人:西域雄风、模范菜鸟
总版随即根据相关短信材料进行审批,在审批的过程中,怀疑这两个申请业主用户认证ID为同一个人所有,显然违反了认证制度中:每个自然人只能拥有一个业主ID的认证原则。
总版团队对此事进行了详实调查,结果如下:
1、向上述四个认证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最终确认:光速蜗牛和lightwave为同一个自然人;
2、四个认证人在发帖给予认证之前,有2人并不知道这两个ID属于同一个人所有,有2人虽然知道两个ID为同一个人所有,但是在给予认证前没有看到两个ID都同时提出了认证申请。
3、在调查过程中,上述两个ID先后以“认证这玩意太费劲了,我放弃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为由取消了认证申请,并称“远离会员认证。”
经总版团队一致通过,为严肃认证纪律,最大限度的保证业主认证ID的真实可靠,对此事件的特别处理决定如下:
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2、在本次事件中,认证人本身也受到故意欺瞒且其本无恶意,但因其疏忽,可能给骏景业主论坛及业主认证ID带来不良后果。为加强全体业主认证ID对自身认证责任的认识,对上述四个认证人也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暂停这四位认证人的认证权一个月(2007年7月6日-8月5日)。
3、再次强调:
1)每一个自然人在论坛只能拥有一个业主认证ID。
2)每一个认证人应认真谨慎验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可靠,妥善保留申请人的资料。
骏景论坛管理员
2007年7月6日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7-07-06 10:19:09]
引用作者 知更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光波我很久以前就认识,也一直知道光速蜗牛和lightwave是同一个人,但我不知道有那么多人不知道,包括总版在内
已我对光波的了解,相信光波是因为不知道论坛规则的缘故
算了,过去就过去了,希望光波不会因此而影响上论坛的心情
我们还是把重心放在如何提高球技上吧 [M24]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不是“又翻出来”。此事是发生在2007年7月5日,而今天是2007年7月6日。
请大家去看一下事发现场:http://www.junjing.net/forum/50757,1425,0.html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发表看法。谢谢! [M29]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在我们调查之前,lightwave以“认证这玩意太费劲了,我放弃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
在我们展开调查后,lightwave发帖“管理员大人,由于我没有学习好论坛条款,已经放弃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啦”。
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不用在这事上较劲吧。
蜗牛没认真学习认证制度。
管理员似乎有点严厉。
[M01] [M01] [M01]
大家歇歇, [M36] [M36]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现在的总版都不打羽毛球了 [M04] [M04] [M04]
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现在的总版都不打羽毛球了 [M04] [M04] [M04]
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现在的总版都不打羽毛球了 [M04] [M04] [M04]
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现在的总版都不打羽毛球了 [M04] [M04] [M04]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陆陆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主要是现在的总版都不打羽毛球了 [M04] [M04] [M04]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论坛管理员在2007年7月5日分别收到以下业主用户ID认证申请:
ID:光速蜗牛 - 认证人:轻风、挨踢
ID:lightwave - 认证人:西域雄风、模范菜鸟
总版随即根据相关短信材料进行审批,在审批的过程中,怀疑这两个申请业主用户认证ID为同一个人所有,显然违反了认证制度中:每个自然人只能拥有一个业主ID的认证原则。
总版团队对此事进行了详实调查,结果如下:
1、向上述四个认证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最终确认:光速蜗牛和lightwave为同一个自然人;
2、四个认证人在发帖给予认证之前,有2人并不知道这两个ID属于同一个人所有,有2人虽然知道两个ID为同一个人所有,但是在给予认证前没有看到两个ID都同时提出了认证申请。
3、在调查过程中,上述两个ID先后以“认证这玩意太费劲了,我放弃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为由取消了认证申请,并称“远离会员认证。”
经总版团队一致通过,为严肃认证纪律,最大限度的保证业主认证ID的真实可靠,对此事件的特别处理决定如下:
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2、在本次事件中,认证人本身也受到故意欺瞒且其本无恶意,但因其疏忽,可能给骏景业主论坛及业主认证ID带来不良后果。为加强全体业主认证ID对自身认证责任的认识,对上述四个认证人也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暂停这四位认证人的认证权一个月(2007年7月6日-8月5日)。
3、再次强调:
1)每一个自然人在论坛只能拥有一个业主认证ID。
2)每一个认证人应认真谨慎验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可靠,妥善保留申请人的资料。
骏景论坛管理员
2007年7月6日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7-07-06 10:19:09]
引用作者 阿正的舅舅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严重藐视”改为“严重儿戏”比较贴切 [M01] [M01]
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看着办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某ID 想申请认证应该遵照程序以诚信原则来进行, 认证人既要为某ID作认证自然也要负一点相关责任. 双方具有约束及协同的关系.
管理员进行公告, 应该是对认证双方责任的警示作用比较大, 避免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吧
当事人不能以不清楚论坛认证规定为由, 来试图免除处罚.
规定是不能闯红灯, 不管你知不知道这条闯红灯规定, 被抓到了只有等着罚单.
[本帖由看着办修改于2007-07-06 15:04:42]
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大龙猫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问题的焦点是给光速蜗牛带的“严重藐视”的帽子;这意味蜗牛是恶意行为。
总版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请看着办筒子认真看帖,特别是19楼中我郑重声明的第1点:“1、我从来没有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从来没有说过不能对我进行处罚。”
[quote]引用作者 看着办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某ID 想申请认证应该遵照程序以诚信原则来进行, 认证人既要为某ID作认证自然也要负一点相关责任. 双方具有约束及协同的关系.
管理员进行公告, 应该是对认证双方责任的警示作用比较大, 避免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吧
当事人不能以不清楚论坛认证规定为由, 来试图免除处罚.
规定是不能闯红灯, 不管你知不知道这条闯红灯规定, 被抓到了只有等着罚单.
[本帖由看着办修改于2007-07-06 15:04:42]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请各位包括蜗牛认真学习认证制度,参见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48657
引用作者 baohu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WK,想认证认证,拉上三几个老友下水,想认证几个认证几个,还想放弃认证放弃认证,这都不算藐视,那一定算斜视!
我乡下人没有认证过,但是这两个,不知道到底两个还是一个的,在认证申请的时候都说过“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回头再说不知道,再说没有违反什么的,这个狡辩是多么的有力啊,简直就是财 政 部 的最佳代言人!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可爱的baohu筒子,请你用真ID上来发言,我再反驳你。
[quote]引用作者 baohu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WK,想认证认证,拉上三几个老友下水,想认证几个认证几个,还想放弃认证放弃认证,这都不算藐视,那一定算斜视!
我乡下人没有认证过,但是这两个,不知道到底两个还是一个的,在认证申请的时候都说过“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回头再说不知道,再说没有违反什么的,这个狡辩是多么的有力啊,简直就是财 政 部 的最佳代言人!
引用作者 L.T.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当当当!!! 尤其欢迎各位总版候选人进来本帖发表意见, 让同学们能听听你们的声音 [M02] [M02]
引用作者 秋天的风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谈一下我的看法:
1、本次事件中,我觉得4个认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认证人的责任是保证申请人的资料准确,至于申请人是否已经有其它ID已认证或者正在认证,应该是由总版把关,认证人不需要,也难以做到对这种行为的判定。
所以我觉得如果这次4个认证人提供的资料准确可靠,也确认认识申请人,应该免于处罚。
2、不管申请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其行为确实在客观上违反了认证规则。而申请人只是在帖子中说退出申请,但是并没有说明原因,所以难以让人区分是故意还是无意多重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支持对其的处罚决定。
引用作者 秋天的风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秋天的风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谈一下我的看法:
1、本次事件中,我觉得4个认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认证人的责任是保证申请人的资料准确,至于申请人是否已经有其它ID已认证或者正在认证,应该是由总版把关,认证人不需要,也难以做到对这种行为的判定。
所以我觉得如果这次4个认证人提供的资料准确可靠,也确认认识申请人,应该免于处罚。
2、不管申请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其行为确实在客观上违反了认证规则。而申请人只是在帖子中说退出申请,但是并没有说明原因,所以难以让人区分是故意还是无意多重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支持对其的处罚决定。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狮王,请您认真阅读管理员对我的处罚。我再引用一下:
经总版团队一致通过,为严肃认证纪律,最大限度的保证业主认证ID的真实可靠,对此事件的特别处理决定如下:
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2、在本次事件中,认证人本身也受到故意欺瞒且其本无恶意,但因其疏忽,可能给骏景业主论坛及业主认证ID带来不良后果。为加强全体业主认证ID对自身认证责任的认识,对上述四个认证人也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暂停这四位认证人的认证权一个月(2007年7月6日-8月5日)。
我郑重申明:
1、我从来没有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从来没有说过不能对我进行处罚。
2、这个事情确实是我错在先,违反了认证制度。完全接受“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4、不能接受对认证人员的处罚,这个事情本质上跟他们没有直接关系。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引用作者 模范菜鸟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狮王,请您认真阅读管理员对我的处罚。我再引用一下:
经总版团队一致通过,为严肃认证纪律,最大限度的保证业主认证ID的真实可靠,对此事件的特别处理决定如下:
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2、在本次事件中,认证人本身也受到故意欺瞒且其本无恶意,但因其疏忽,可能给骏景业主论坛及业主认证ID带来不良后果。为加强全体业主认证ID对自身认证责任的认识,对上述四个认证人也分别给予警告一次,暂停这四位认证人的认证权一个月(2007年7月6日-8月5日)。
我郑重申明:
1、我从来没有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从来没有说过不能对我进行处罚。
2、这个事情确实是我错在先,违反了认证制度。完全接受“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4、不能接受对认证人员的处罚,这个事情本质上跟他们没有直接关系。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规矩总是要人来执行,这种事 光牛 不是第一个,以前也有相同的事件,当时的处理也是全论坛通报批评兼处罚,因而本次处理手法也不算如何严厉。
至于说“因为没认真学习版规犯了错就不用追究”的言论,我就更不敢苟同了。
既然违反了规矩,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所造成的,都不能因而否认违反了规矩的客观事实!
我想问一下大家,规矩如果对大家一视同仁,那还有什么要抱怨的?
或者大家认为,有了规矩而因为怕伤了和气不能去执行就是最好的,那大家每人都去申请100个认证ID,然后投票时也可以多投,说话也能乱讲好了。
大家真认为当没有规矩的时候,自己就能过地惬意舒服了不成?!
全力支持管理员的对此事的处理方法。
骏景论坛管理员公告: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光速蜗牛: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严重藐视”,这是一种态度问题。不能接受。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M04] 来,蜗牛,我和你辩论“藐视”词汇。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我一直认为,“藐视”是一个贬义词。 [M02]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M04] 来,蜗牛,我和你辩论“藐视”词汇。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引用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为什么说蜗牛是“严重藐视”?
第一、蜗牛在认证过程中发表“本人lightwave 申请骏景论坛的会员认证,俺已经认真学习过了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的言论,明显是没有认真学习甚至是不了解认证制度。口是心非,这还不是严重藐视论坛制度?
认真学习了,就一定能学好?就一定理解???没有学习好就是藐视?????
你上学的时候,认真学习了书本知识,就一定学好了?就一定理解了???就一定能考好??
第二、当管理员指出蜗牛违反论坛认证制度时,没有认真对待、更不用说检讨自己的错误,就来一句“太麻烦了我不认证算了”。这种态度也被总版团队认定“严重藐视”。
我就是觉得它麻烦!!我觉得它麻烦,就藐视了???
第三、而且管理员在过程中一直问他是否是同一个人,他都没有回答也不承认,并且只言放弃,不言自己试图闯关犯错。
在指出错误之后,我还试图闯关犯错??我发觉自己有错,放弃认证也是藐视?
请你有点逻辑好不好???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7-07-06 17:50:25]
引用作者 兴高彩烈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可以吃饭了吗? [M02]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啊,管理员开车出来了。 [M11] 闪。
吃饭先,有空我还想和蜗牛辩第4点。 [M24]
先献朵花先。 [M29] HOHO~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管理员大人,你这种说法真是大大不妥!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我先跟管理员争论 [M04]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啊,管理员开车出来了。 [M11] 闪。
吃饭先,有空我还想和蜗牛辩第4点。 [M24]
先献朵花先。 [M29] HOHO~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管理员大人,你这种说法真是大大不妥!
引用作者 翔F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哇,候人地去左食饭,同人地讲逻辑,会唔会影响消化架?讲下笑蚱,唔好嬲啊 [M04]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翔F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哇,候人地去左食饭,同人地讲逻辑,会唔会影响消化架?讲下笑蚱,唔好嬲啊 [M04]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啊,管理员开车出来了。 [M11] 闪。
吃饭先,有空我还想和蜗牛辩第4点。 [M24]
先献朵花先。 [M29] HOHO~
引用作者 翔F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翔F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哇,候人地去左食饭,同人地讲逻辑,会唔会影响消化架?讲下笑蚱,唔好嬲啊 [M04]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管理员大人,你这种说法真是大大不妥!
引用作者 Haruch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啊,管理员开车出来了。 [M11] 闪。
吃饭先,有空我还想和蜗牛辩第4点。 [M24]
先献朵花先。 [M29] HOHO~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这里是“认证门”事件的场所,大家注意不要把它灌成吃饭的水帖了,呵呵
[quote]引用作者 Haruch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啊,管理员开车出来了。 [M11] 闪。
吃饭先,有空我还想和蜗牛辩第4点。 [M24]
先献朵花先。 [M29] HOHO~
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这里是“认证门”事件的场所,大家注意不要把它灌成吃饭的水帖了,呵呵
[quote]引用作者 Haruch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啊,管理员开车出来了。 [M11] 闪。
吃饭先,有空我还想和蜗牛辩第4点。 [M24]
先献朵花先。 [M29] HOHO~
引用作者 Haruch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ightwave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管理员大人,你这种说法真是大大不妥!
引用作者 Haruch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昨晚回来下了很多崔健的歌,没有这首,再下。
一不小心又成水帖了。 [M12]
引用作者 新新西瓜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这条鱼不会游泳可是很会耍宝。。。 [M02]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
骏景论坛管理员公告: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光速蜗牛: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严重藐视”,这是一种态度问题。不能接受。
引用作者 sum_huan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7-7-6发表的原文
[quote]
骏景论坛管理员公告:1、上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对于上述两个ID对应自然人所拥有的任何ID的认证申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在全论坛对于该行为予以公告警示,今后其他类似情况一经发现,必予重罚;
光速蜗牛:
3、不能接受“述ID严重藐视和违反骏景论坛ID认证制度和认证纪律”中的“严重藐视”定语,这个词严重伤害了我对骏景论坛的热情。
“严重藐视”,这是一种态度问题。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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