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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西黑窑事件的处理结果(zz from天涯) [打印本页]

作者: 走了    时间: 2007-6-19 01:46
标题: 山西黑窑事件的处理结果(zz from天涯)
如果你绑架一个孩子,是绑架罪(量刑在10年以上,最高刑死刑)。       
如果你殴打一个孩子致残,是故意伤害罪,因涉嫌未成年人,所以量刑更重(七年以上,最高刑是死刑)。         
如果你长期禁锢一个孩子,是非法拘禁罪(一到三年,严重的三年以上,最高七年)。如果你活埋一个孩子,那是故意杀人罪,而且属于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那一种(死刑为第一考虑刑罚)。         
当然,如果您能同时对一千多个孩子做到以上几点,那么,你的量刑将是拘留15天and罚款,如果你是一名党员,那么你将会得到开除but留用,并且降两级工资的严重惩罚。
作者: 水深几许许    时间: 2007-6-19 02:34
标题: Re: 山西黑窑事件的处理结果(zz from天涯)
哦,是这样的呀。
作者: 饼饼    时间: 2007-7-3 18:20
标题: Re: 山西黑窑事件的处理结果(zz from天涯)
就这回事
作者: eileen    时间: 2007-7-3 19:03
标题: Re: 山西黑窑事件的处理结果(zz from天涯)
心寒! [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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