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猫有九条命 于 2007-3-28发表的原文 我认为不可行,还是先选楼主再成立业委会可操作性强
引用作者 小天使 于 2007-4-14发表的原文 强烈支持分区管理,我刚入住骏景,感觉物业管理有点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