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给‘绝味’正名 [打印本页]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8 22:29
标题: 给‘绝味’正名
我认识那个店里的老板(老板是个漂亮的女孩,不是老女人呀),和她聊过此事,她很少去店里并不知情,不过她表示无则加冕,现在已经都改成称了。如果大家再发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要求找老板投诉,少一赔十!
作者: 逗号    时间: 2007-3-18 22:4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没用的了.

你家鸭脖味道本来就很一般,买了一次只觉得唯一的优点是比久久丫便宜,现在才知道其实真是真不便宜.看了大家的贴才知道当时觉得一条鸭脖真是不会只切成那几块的.把我们消费者当傻子耍.

想到被骗过就不舒服.还会再去吗?街坊邻居可不是想骗就骗的,也不想想你赚的是谁的钱!!
[本帖由逗号修改于2007-03-18 22:44:12]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7-3-18 22:4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这事就算是给她一个教训吧,在小区经商记得要厚道
[本帖由锅锅修改于2007-03-18 22:48:15]
作者: 逗号    时间: 2007-3-18 22:5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她没有承认错误啊,怎么给她机会呢?不过大多数人都是善良且善忘的,过个一年半载的什么都忘了,看看她的店能不能坚持那么久吧.再好吃的东西总吃也腻了,何况不怎么好吃的!

引用作者 本杰明 于 2007-3-18发表的原文
我认识那个店里的老板(老板是个漂亮的女孩,不是老女人呀),和她聊过此事,她很少去店里并不知情,不过她表示无则加冕,现在已经都改成称了。如果大家再发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要求找老板投诉,少一赔十!

作者: 杜2神仙    时间: 2007-3-18 22:5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上一次当不可怕,怕的是再次上当。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8 23:1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1、我觉得绝味的味道很好吃,比99鸭好多了。(个人口味不同不用争执)

2、有人说的‘1根脖子少1/3’,我个人就觉得有疑问,1根脖子就那么几段,少了1/3现场还会不知道?能信吗?

3、有错的人该罚,但不能跟风冤枉,如果真有那么严重的情况,早就被消费者投诉死了,每天都有几百个固定消费者去消费,难道他们都傻吗?

4、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5、我说的句句实情,事实会证明。
作者: heijingli    时间: 2007-3-18 23:1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没吃过,不知道~

不过,“无则加”才对吧? [M04]

如果是“无则加冕”,那不是“没有就加上桂冠,奖励一番?” [M05]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8 23:2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嘿嘿,谢谢小黑提醒:)
俺高考语文的分数仅在2位数里最大,嘿嘿,工作后一直用电脑很少写字了,以后要多多加强才是。。
谢谢。。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8 23:3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已经搞臭名声还有什么好说的,好象自己被冤枉了一样,说得振振有辞。
才不管你是什么店老板的朋友还是,本来就是自己做自己的托,反正这么多街坊是上过当。
也就买过两次,很明显的少得离噻谱,只是怪自己没有那位葳葳那么心眼细致没发现绝味的下流手法。
又不是光听别人说才有这样想法;谁都知道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被骗没有经历过的肯定没在发言,发了言的哪个不是吃了绝味的亏上过当的。
味道怎么样先不说,再好吃或是再难吃的东西至少诚信为本。
绝味应该庆幸没有让我当场看见做手脚,俺脾气上来了真的不会讲斯文,一定用手脚说话。
作者: 葳葳    时间: 2007-3-18 23:4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不要再在这里丢我们湖南人的脸了! [M41]
一而再,再而三的用这些下流手段坑骗我们,还有脸在这里喊冤,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吧! [M09]
[本帖由葳葳修改于2007-03-18 23:50:44]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9 00:3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1、本杰明本着客观说事实的态度,说明客观事实,代表个人观点,不攻击谁,也不替谁说话,各位有话好好说,有道理慢慢讲,不必喊打喊杀,更不必恶意攻击

2、如果‘过犹不及’真的有凭有据完全可以当场要求赔偿,那是你的权利,至少我不信如果真的有那种短斤缺两的情况,还会有那么多固定的消费者每天前往购买,难道那些绝大多数消费者都‘瞎了眼’?。。‘过犹不及’自己都说没有亲眼看见人家动手脚,还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个人倒是建议热心的‘过犹不及’等号召那些每天固定的消费者,留意和检验‘绝味’是否短斤缺两或者是诚实守信,当场检验其实很简单的,有凭有据的完全可以假一罚十来惩治

3、如果‘绝味’味道不好,会在短短2年内在深圳开了60多家店,还在广州开了30多家店?。。。存在必然有存在的道理。。

4、可爱的‘威威’(我语文没学好,你的名字我不知道怎么念:)),我不是湖南人。。。。,我是摸着良心在说话,可惜,你现在看不到。。

4、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01:5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LS可以怪我火气大,我是湖南人,火气大没办法,同样是湖南人开个店骗人我就更来火。没有亲眼抓住绝味的现场绝味就打死不承认了是吧,我经常买菜,起码的量应该是多重还是估计得出,绝味少一块皮缺一小根筋我是看不出来,但绝味做得太绝,太明显没有那么多量了,是我一个人说吗?恐怕不是一个人说绝味的问题吧。如果是某一个人两个人说绝味有问题,不能说明问题,现在说绝味有问题的人还少吗?别口口声声一天几百客户,往脸上贴金,一天从那过八趟都没见有个人进去买。非要把你虚构出来的几百名光顾绝味的客户用“瞎了眼”来引用,挑乱关系,这个词可是你这不知哪路来的神仙本杰明说出来的,指责绝味的任何一个人没说过这个词,别在这使阴招。假一罚十说得好听,葳葳当场抓个现形赔了吗?绝味承认了没有?深更半夜乌七抹黑来正什么名也不管用,你夜不过我,我用美国时间作息。又把广州深圳众家绝味抬出真是搞笑,这本来就是加盟店形式,个体的行为不代表整个品牌;如果一众其他绝味分店都是诚信经营的,就骏景店搞坏绝味这个牌子名声,这不是更丢脸。就你见过绝味,牛了哈;长沙满大街的绝味店我都见识过,就没见过像骏景店这么生意萧条的;人家绝味店存在的道理是人家加盟店做得正,不要把骏景店这样的不诚信的店也混入其中。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02:0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你摸良心说话?我摸得心都凉了。骏景绝味卖出来的鸭心鸭肝都给切去一部分了,摸都摸没得摸。有人说久久丫无良了吗?有人说吉有味缺斤两了吗?有人说湘香少秤了吗?绝味要是身正怕什么影子斜?正什么名啊?有什么好正的?假如是我们这样一小撮不怀好意的对骏景绝味心存嫉妒的人故意要坏绝味的名声,那绝味怕个麻花?继续卖你绝味的东西就是了,生意照做钱照赚就是了,怕个锤子啊?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02:24:42]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02:1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我一点也不热心,我热心个锤子,绝味怎么开店关我鸟事,到是经过时候真没发现里面有什么顾客,花钱雇我当个协查员,号召大家街坊来看绝味此地无鸭三百斤我还真找不到来光顾绝味的客。浪费自己的青春,欺骗邻居街坊的感情来看绝味掩耳盗鸭,我还没那个胆。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02:22:17]
作者: eva1    时间: 2007-3-19 09:4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他说他的,我做我的

我就是不买绝味的,也告诉所有认识的人,千万不要买骏景绝味的东西,
如果实在是想吃,就多走几步,到棠东分店去买。

[M02]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7-3-19 09:5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本杰明 于 2007-3-18发表的原文
嘿嘿,谢谢小黑提醒:)
俺高考语文的分数仅在2位数里最大,嘿嘿,工作后一直用电脑很少写字了,以后要多多加强才是。。
谢谢。。


2位数里最大,那是99了呀!

总分如果是100分,那就是了不起的高分了! [M21]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9 10:2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哈哈,就是因为150分满分,所以才没学好没考好呀。。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9 10:4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只说客观事实,不作口舌之争:

1、如果有事实证明,就去要求赔偿,不必无事生非

2、我只说我了解的事实情况,对道听途说的东西不去妄加评论和猜测是非。至少网上说什么老太婆老板就完全不对,老板是个漂亮女孩,湖南的,为人正直爽快,很少到骏景,绝对不会做缺斤少两的事情。

3、骏景绝味的生意绝对要好过其它品牌店,因为从总店统计过POS数据进货单

4、好坏自有公理,你我都只代表个人,就事论事讨论骏景事务,不必针对个人,也不喜欢争吵式的讨论方式
作者: 挨踢    时间: 2007-3-19 11:1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有不河蟹之嫌疑, [M14]

请各位调整心态,使用文明言语,谢谢了.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11:4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只说客观事实,不作口舌之争:
1、如果有事实证明,就去要求赔偿,不必无事生非
-----------------------------------
从头到尾都是各个人说的都是自己经历的事实,我只掂量着货不够秤所以我就从没说过看见绝味截货,别人见到了就说他自己看到的事实,请指出谁没有说事实了;讲信誉的店家不应该主动赔偿过失吗,赖死不承认受骗的顾客怎么向绝味要求赔偿?看好了,已经给定义成为了“无事生非”,你不喜欢争吵方式,我更不喜欢这种有人指出绝味的过错,就用“无事生非”来诋毁的方式。


2、我只说我了解的事实情况,对道听途说的东西不去妄加评论和猜测是非。至少网上说什么老太婆老板就完全不对,老板是个漂亮女孩,湖南的,为人正直爽快,很少到骏景,绝对不会做缺斤少两的事情。
-----------------------------------
我们都只说了我们了解的事实情况,对道听途说的东西也没有去妄加评论和猜测是非。漂亮女孩是不是老板我猜了吗?这个女孩究竟漂亮不漂亮又去猜了吗?她有没有经常来骏景或是会不会缺斤少两妄加评论了吗?只有一点是肯定的,骏景绝味是缺斤少两,这干谁是老板有关系吗?跟老板是不是湖南的是不是为人正直有关系吗?另外“对道听途说的东西不去妄加评论和猜测是非”这句LZ是否光说说而已却自己不练的?正如本杰明所说“和她聊过此事,她很少去店里并不知情,不过她表示无则加冕,”是“聊”然后“她表示”,这不是正是“道听途说”是什么?


3、骏景绝味的生意绝对要好过其它品牌店,因为从总店统计过POS数据进货单
-----------------------------------
这个你说生意好过,统计过我没话说;当然我也只说了我看见的事实,事实就是天天都经过店门口,而且不止一次,一句话:没见到有顾客。我是说我所见事实。我可没有说我看见绝味总店的POS机上统计的数据了。有一点我就奇怪了,本杰明又看见POS机了?看来本杰明和漂亮女孩老板关系真密切(本人进行了进入本坛子以来第一次的妄自猜测)。


4、好坏自有公理,你我都只代表个人,就事论事讨论骏景事务,不必针对个人,也不喜欢争吵式的讨论方式
-----------------------------------
好一个好坏自有公理,我当然是代表了我自己一个人的观点,其他指责骏景绝味的人并非我吆喝过来的吧;公理公理,自然是公众说的道理,公众现在说什么了?现在谁都看到了。
请不要老是妄自加一些想尖锐矛盾的字眼:“针对个人”、“争吵方式”;自始至终(其实还没有终)矛头所指都在“骏景绝味”这个店主体,针对哪个个人了?针对本杰明了?还是在骏景绝味坐阵的那位?还是所谓的经常不在店里的漂亮女孩?别人怎么“针对”个人的主体我不管,我没有过,如你自己所说,你我都只代表个人,别人有什么针对行为我代表不了。
请问哪一句是你不喜欢的争吵方式了?说公理,无非是摆事实讲道理,事实摆出来了,你说“无事生非”;道理讲得一条一条的,你说是“针对个人”“争吵”。你自己说了是讨论,你从头到尾“论”过吗?论者何也?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阐述自己所持的观点。我没有瞧不起考试分低者的意思,但既然150分本杰明只能拿两位数的分,却在此老是偷换概念,混淆前后因果,还拿不出有理的事实,有据的道理;那请本杰明还是好好的多看看书补习一下功课。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12:07:13]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12:0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挨踢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有不河蟹之嫌疑, [M14]

请各位调整心态,使用文明言语,谢谢了.


看吧,我就知道版主会被本杰明同志混淆概念的用词给牵引出来,已经料到版务会出来一下,所以镇压住人之本性中的怒火,本着“为了论坛的生存,发贴时候手下留情,切莫有过激言论”宗旨,也为了是不给对方以口实,摆事实讲道理,没有把心中原本的态度全吐出来。其实讲老实话我也不避讳,我是个粗人,乡下农民装斯文,在边讲道理同时,我心里运动了些什么我想大家也猜得出。
作者: carby    时间: 2007-3-19 13:3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好浓的火药味啊。 [M41]
作者: 小淘气    时间: 2007-3-19 16:2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好象每次有论坛名人和JJ里的商家产生矛盾都会在坛子里争论
大家心平气和点,都别气坏了身子
[M19] [M19] [M29] [M29]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9 16:5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呵呵,还是小淘气说得对,不过我可是一直心平气和地就事论事,只是有些人火冒三丈地在这里像写小说一样,东拉西扯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好像气势凶一点就有道理似的。我说了我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说过就算了,让那位大哥一个人叫吧。。。有个事情请教一下各位,JJ里有足球队吗,我以前大学足球队的,工作后很久没有运动了,现在想多锻炼下,不知道有没有一起踢球的兄弟啊:)
作者: 木丁西    时间: 2007-3-19 17:0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我不明白LZ究竟是否在给绝味正名的。
目前是先后有两个邻居在坛子上投诉过“绝味”,原因是发现这个店按条算钱的鸭脖子在斩件之后,故意少给。
如果LZ真的要正名的话,首先你应该找到上面两个邻居的投诉帖里,正面回应他们说的是否事实。如果是事实,那绝味就活该要倒闭;如果不是事实,你就应该指出他们诽谤“绝味”的动机(比如是竞争对手故意破坏、他们看绝味不顺眼什么的),然后你大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来让法律给你们一个清白。
可是LZ你做了什么?你在东拉西扯,说绝味有个美女老板娘、老板娘不知情、你们要“无则加勉”、绝味生意好得不得了。
见鬼,我管你在别的地方生意好不好,我管你的老板是美女还是不是美女、我管你老板知不知情。我只知道有人投诉,绝味的员工在欺诈顾客,如果你不能证明别人是诽谤你,你就是在骗人。至于骗人者是老板还是手下,我管不着,反正你做老板的不能约束好手下,你就要负责任!!至于“无则加勉”更可笑,你根本不能证明此事是有事无,如果是有,你活该倒闭!如果是无,请你证明给我看!!!
另外,此前两个投诉的ID是这个论坛的熟客,而LZ是刚注册的马甲,至少在网络信任度而言,马甲是比不上熟人的,不管在哪个BBS都是如此。
[本帖由木丁西修改于2007-03-19 17:12:16]
作者: 柳暗花明    时间: 2007-3-19 17:2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我觉得如果LZ要给“绝味”正名,就堂堂正正的说自己代表“绝味”在这里发言!

如果只是老板的朋友,LZ对绝味的了解倒真是非同一般! [M41]
作者: 本杰明    时间: 2007-3-19 17:3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呵呵,也许标题写的有些让人误解,我只是说我了解的情况,不能证明任何人的清白与否,由于我熟识此店老板,所以表达我个人的看法,没有要与任何人争论什么是非清白。我有我的判断,我说客观事实和我的看法。别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再次申明,请看清楚,我说客观事实和表达个人看法,不加入争论,也不想以争论的方式(尤其是那位很凶的大哥)来说什么事。别人可以批判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但我只说我知道的客观事实。就像有人认为99鸭好吃,也有人觉得绝味好吃一样,都是个人看法,没有争论的必要。
作者: 忧郁的心    时间: 2007-3-19 19:5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本杰明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呵呵,也许标题写的有些让人误解,我只是说我了解的情况,不能证明任何人的清白与否,由于我熟识此店老板,所以表达我个人的看法,没有要与任何人争论什么是非清白。我有我的判断,我说客观事实和我的看法。别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再次申明,请看清楚,我说客观事实和表达个人看法,不加入争论,也不想以争论的方式(尤其是那位很凶的大哥)来说什么事。别人可以批判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但我只说我知道的客观事实。就像有人认为99鸭好吃,也有人觉得绝味好吃一样,都是个人看法,没有争论的必要。

你代表不了"绝味",让老板自己说说!
作者: chenger    时间: 2007-3-19 21:0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也许楼主是好意,
可当事主追上门了,漂亮话场面话谁不会说......
言而有物才能服人心哦~.
[本帖由chenger修改于2007-03-19 21:14:02]
作者: 笑熬浆糊    时间: 2007-3-19 21:1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本杰明 于 2007-3-18发表的原文
我认识那个店里的老板(老板是个漂亮的女孩,不是老女人呀),和她聊过此事,她很少去店里并不知情,不过她表示无则加冕,现在已经都改成称了。如果大家再发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要求找老板投诉,少一赔十



从LZ写的“少一赔十!”这个庄严的承诺来看应该是 绝味 的老板或投资人,否则一个旁人怎敢做如此承诺啊。

从LZ只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中的 无则加冕 来看楼主是一点诚意也没有,尽在此咬文嚼字的为自己狡辩。还在此吹嘘说自己的写作水平是如何的了得。

铁的事实是:
我帮衬过几次鸭肠和豆干之类的称秤的东西后看到了少称的帖子,然后想证实一下,就进去买了两根鸭脖子(感觉不称秤的话他没法黑我),在斩的时候我移开秤前面的那盒名片,果真和帖子里说的一样,空盘的时候小数点一位以后就有几个数字(好象是4****),俺还在说我以后就不买称秤的鸭脖就好了,看你怎么骗我,拿着那斩碎的两根微辣鸭脖子(他的特辣是斩随了称秤的,其实我更喜欢特辣,因为特辣的是有油泡着的)走了,走到外面我嘀咕,这两根也太少了点,要不要再加一根呢。我估计当时应该也是有那么一截应该是留在了他们的菜板上的了。 [M09]

LZ:有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不要再狡辩了,也不要在这里搞什么 正名运动 了,如果这样下去,效果只会更差,

如果还是要在小区里做街坊生意的话,我就把你没写完的一句话送给你,那就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作者: King Lion    时间: 2007-3-19 21:1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在网上混的,对陌生ID的发言,大概只有雏儿才会相信 [M01]
作者: yukee    时间: 2007-3-19 21:3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木丁西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我不明白LZ究竟是否在给绝味正名的。
目前是先后有两个邻居在坛子上投诉过“绝味”,原因是发现这个店按条算钱的鸭脖子在斩件之后,故意少给。
如果LZ真的要正名的话,首先你应该找到上面两个邻居的投诉帖里,正面回应他们说的是否事实。如果是事实,那绝味就活该要倒闭;如果不是事实,你就应该指出他们诽谤“绝味”的动机(比如是竞争对手故意破坏、他们看绝味不顺眼什么的),然后你大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来让法律给你们一个清白。
可是LZ你做了什么?你在东拉西扯,说绝味有个美女老板娘、老板娘不知情、你们要“无则加勉”、绝味生意好得不得了。
见鬼,我管你在别的地方生意好不好,我管你的老板是美女还是不是美女、我管你老板知不知情。我只知道有人投诉,绝味的员工在欺诈顾客,如果你不能证明别人是诽谤你,你就是在骗人。至于骗人者是老板还是手下,我管不着,反正你做老板的不能约束好手下,你就要负责任!!至于“无则加勉”更可笑,你根本不能证明此事是有事无,如果是有,你活该倒闭!如果是无,请你证明给我看!!!
另外,此前两个投诉的ID是这个论坛的熟客,而LZ是刚注册的马甲,至少在网络信任度而言,马甲是比不上熟人的,不管在哪个BBS都是如此。
[本帖由木丁西修改于2007-03-19 17:12:16]


太有才了! [M21]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21:3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我凶怎么了,我凶我一没骂人,二没毁谤,从头到尾事实说话;凶是因为绝味的做法太恶劣。雷锋同志号召我们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要象冬天般冷酷;但这至少还算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我凶我也没有如雷锋同志说的那样冷酷。对你的辩论都是“点对点”一一论证,有理有据,正如你自己说的“别人可以批判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上面我难道不是针对你说的每一句进行批判的吗?哪一条没摆事实讲道理;本杰明兄弟你是否有拿出过有实质性的东西出来让大家信服过,除了翻来复去那含糊不清的几句白开水,一而再再而三说我“凶”说我“争”;争者何也,用言语辩,你的白开水没法跟我的事实辩。
你这个ID本身就是为骏景绝味的而来产物,如果想翻骏景绝味的身,起码得让大家都看到绝味的正派作为,还有一点就是本杰明兄弟最好真的去补习下各方面的功课。
现在东拉西扯的是谁,一篇文章只有一个中心思想一个主题,我这很凶的大哥从来没偏过主题,东没拉你本杰明身上,西没扯到漂亮MM老板身上,一直是在说骏景绝味在进行欺骗经营,这一个主题。本杰明兄弟连东拉西扯这个词意都没有深刻领会,就自己拉去了扯去了;一会扯自己功课只有两位数,一会儿拉到足球队上去了。你的标题不是要正名吗?所以还是那句话,多补习点文化功课。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22:01:26]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7-3-19 21:3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如果LZ真是绝味的某某人的话,那可真是范了大忌了,竟然出这样的帖子。 [M41] [M41]
作者: jiemi_zhou    时间: 2007-3-19 21:5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感觉楼主和某家政老板的言论很相似 [M03]
作者: 胖胖超    时间: 2007-3-19 21:5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M01] 正名又啥用? [M04] 不买就是不买...
作者: starkyo    时间: 2007-3-19 22:0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蓝色的海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如果LZ真是绝味的某某人的话,那可真是范了大忌了,竟然出这样的帖子。 [M41] [M41]



蓝海正解,其他一切不论,从这一点上讲,已经犯了兵家大忌,战略上就已经输了。哎,基本功课都不行,更别说兵法了。
作者: apents    时间: 2007-3-19 22:0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文风真犀利,佩服[M29]
LZ根本一点诚意也没有,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作者: Ahong    时间: 2007-3-20 08:2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jiemi_zhou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感觉楼主和某家政老板的言论很相似 [M03]



有同感!这位用词好像缓和一些,没那么咄咄逼人。不过商家的口碑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争辩没有太大的意义,摆事实、说清道理就是了。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吧。
作者: am1973    时间: 2007-3-20 10:2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HOHO,LZ不够聪明,我要是那"绝味"的拥趸或马甲,一定发这样的帖子:
"经XX投诉并彻查,绝味已严肃处理了相关人员,今后若发现......感谢各位业主的一贯支持,我们将努力改正错误....."

道理明摆着:
1.缺斤少两是零售商99.9%惯用的手段,大可不必掩饰,但做街坊买卖的,还是尽量给足秤;
2.人民是水,水可导而不可堵;

不过就个人而言,我是怎么都不会理解为什么那黑曲曲的东西会美味,会绝味,HOHO,专家说了,卤味非健康食品,少吃为佳..

作者: 沙尘暴    时间: 2007-3-20 10:4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如果欺骗事实确凿,我也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月也就拿千几百块的员工要欺骗顾客,她的动机是什么,而真正为盈亏负责的老板却能逃脱干系,所以每凡遇到这种情况,即使老板不知情,中层却是主使者;骏景绝味也就一个小店铺,也没啥中层,老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作者: 与风和唱    时间: 2007-3-20 11:2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我始终认为,做生意要有诚信才能长久,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红蜻蜓    时间: 2007-3-20 12:1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但凡做街坊生意的,要考虑到口碑效应,以前“久久鸭”,露天经营,半夜三更剁鸭脖子,吵得楼上的邻居心烦,邻居在论坛发帖,为声援邻居,从来没光顾他,入室经营后才帮衬他。针对这次“绝味”的恶劣行径,号召邻居一同抵制他!就因为有这样的商家,让我们这本来就不太河蟹的社区更加不河蟹。
作者: okey365    时间: 2007-3-20 15:0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_^,有意思,绝味的老板、股东、朋友开始担心小店要倒闭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作者: 石头123    时间: 2007-3-20 15:0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starkyo 于 2007-3-19发表的原文
我凶怎么了,我凶我一没骂人,二没毁谤,从头到尾事实说话;凶是因为绝味的做法太恶劣。雷锋同志号召我们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要象冬天般冷酷;但这至少还算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我凶我也没有如雷锋同志说的那样冷酷。对你的辩论都是“点对点”一一论证,有理有据,正如你自己说的“别人可以批判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上面我难道不是针对你说的每一句进行批判的吗?哪一条没摆事实讲道理;本杰明兄弟你是否有拿出过有实质性的东西出来让大家信服过,除了翻来复去那含糊不清的几句白开水,一而再再而三说我“凶”说我“争”;争者何也,用言语辩,你的白开水没法跟我的事实辩。
你这个ID本身就是为骏景绝味的而来产物,如果想翻骏景绝味的身,起码得让大家都看到绝味的正派作为,还有一点就是本杰明兄弟最好真的去补习下各方面的功课。
现在东拉西扯的是谁,一篇文章只有一个中心思想一个主题,我这很凶的大哥从来没偏过主题,东没拉你本杰明身上,西没扯到漂亮MM老板身上,一直是在说骏景绝味在进行欺骗经营,这一个主题。本杰明兄弟连东拉西扯这个词意都没有深刻领会,就自己拉去了扯去了;一会扯自己功课只有两位数,一会儿拉到足球队上去了。你的标题不是要正名吗?所以还是那句话,多补习点文化功课。
[本帖由starkyo修改于2007-03-19 22:01:26]

[M21] [M21] 律师?
作者: 忧郁的心    时间: 2007-3-20 15:3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M21] [M21] 律师?

没长眼睛哈?是"口水王"! [M01]
[本帖由骏景论坛管理员修改于2007-03-20 16:15:14]
作者: taipei    时间: 2007-3-20 18:3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这次两会人大会议,湖南卫视派出的记者MM采访团,倒是绝色无比。
令人印象深刻,都忘记报导的内容了。
看图:

刘淏:湖南大学播音主持系大三学生


李培:湖南大学播音主持系大三学生 [M05]


绝味老板娘有多『绝色』
麻烦贴个照片来增添本帖的色彩吧。
[本帖由taipei修改于2007-03-20 18:56:24]
作者: yukee    时间: 2007-3-20 23:1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没买过绝味,也不打算买.
看了这个贴子就更不会买了. [M02]
作者: 大雄    时间: 2007-3-20 23:1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口水战总是有很多马甲出来哈,好玩 [M01]
作者: hx2006    时间: 2007-3-20 23:5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也想看看绝色老板娘哦,看看是不是也绝味。
作者: carby    时间: 2007-3-21 00:0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是否现在有诚信的商家越来越少了?我始终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
作者: tsing    时间: 2007-3-21 09:1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这个帖子也叫正名?太搞笑了吧

感觉是自个儿玩残自己…… [M04]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7-3-21 09:2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taipei 于 2007-3-20发表的原文
这次两会人大会议,湖南卫视派出的记者MM采访团,倒是绝色无比。
令人印象深刻,都忘记报导的内容了。
看图:

刘淏:湖南大学播音主持系大三学生


李培:湖南大学播音主持系大三学生 [M05]


绝味老板娘有多『绝色』
麻烦贴个照片来增添本帖的色彩吧。
[本帖由taipei修改于2007-03-20 18:56:24]


这是发扬跑题的优良传统嘛,难为的是后面还要兜回来~ [M14]
作者: 尾随的风    时间: 2007-3-21 13:4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7-3-21发表的原文
这个帖子也叫正名?太搞笑了吧

感觉是自个儿玩残自己…… [M04]

应该正名:“JS一绝” [M02]
作者: With an orchid    时间: 2007-3-21 22:2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看来看去, 我似乎只看到了“漂亮女孩”四个字... [M10]
作者: 网络天使    时间: 2007-3-21 22:4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看到投诉绝味的帖子,想起老爸在那里买过鸭脖子,真是感觉少啊,但就是没再仔细追究为什么这么少?

刚边上网边告诉老爸绝味做的缺德事,老爸竟然说,是么,下次买我可要注意!我坚决告诉他,以后再也不会那里买了,让他倒闭吧!
作者: 赤脚天使    时间: 2007-3-22 20:5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作者: carby    时间: 2007-3-22 23:2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等你长大吧,现在还小。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7-3-23 09:3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M04] 做天使不好么?~
作者: 赤脚天使    时间: 2007-3-23 18:2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小王子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M04] 做天使不好么?~[/quote]
好累哦 [M24]
作者: 半杯酥油茶    时间: 2007-3-23 23:2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小王子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M04] 做天使不好么?~[/quote]
好累哦 [M24][/quote]

是因为天使没鞋穿吧? [M04]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07-3-23 23:3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个人觉得还不错,另外要是怕他少给你了鸭脖的话你可以不叫他切的.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07-3-23 23:3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半杯酥油茶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小王子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M04] 做天使不好么?~[/quote]
好累哦 [M24][/quote]

是因为天使没鞋穿吧? [M04][/quote]

鞋? [M11] [M11]
作者: 赤脚天使    时间: 2007-3-24 08:2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半杯酥油茶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小王子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M04] 做天使不好么?~[/quote]
好累哦 [M24][/quote]

是因为天使没鞋穿吧? [M04][/quote]
如果还要穿些,那可能更累了 [M04]
作者: 墨墨    时间: 2007-3-24 09:2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天使穿什么鞋啊。戴个帽子就好了 [M05]
作者: Allan203    时间: 2007-3-24 10:3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半杯酥油茶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小王子 于 2007-3-23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赤脚天使 于 2007-3-22发表的原文
做美女真好啊,竟然有人冒着无数板砖来为她正名.哎,啥时有这待遇啊 [M07]

[M04] 做天使不好么?~[/quote]
好累哦 [M24][/quote]

是因为天使没鞋穿吧? [M04][/quote]
如果还要穿些,那可能更累了 [M04][/quote]

我的印象中天使都是不穿鞋的啦,因为她们从来都是飞来飞去的哈~
作者: 黄大仙    时间: 2007-3-24 11:5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楼主校队的?踢足球的?哪个学校?踢什么位置?想加入球队可以到运动无极县(顺便袋一袋楼主的爵位亚博以孝敬球队大佬) [M01] 欧战开始了,球队急需人才,尤其是向楼主这样跑位飘忽的前锋 [M01]
作者: magicbit    时间: 2007-3-26 10:2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偶老师从小就教导偶:犯了错误不是可耻的,可耻的是犯了错误还不承认! [M04] [M04] [M04]
作者: kathy868    时间: 2007-3-31 12:5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绝味的确实不好吃,感觉有很多添加剂,味道不如久久好,我是我个人感受
作者: zhms    时间: 2007-3-31 16:0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美女或许"绝色",但不保证“绝味”吧? [M02]
作者: yangxw_002    时间: 2007-3-31 16:3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zhms 于 2007-3-31发表的原文
美女或许"绝色",但不保证“绝味”吧? [M02]

哈哈!郑重声明:“绝味”只卖鸭脖,不卖“绝色” [M01] [M01]
作者: 蓝色的海    时间: 2007-3-31 19:32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开-始-灌-水---! [M04] [M04] [M04]
作者: starkyoyo    时间: 2007-3-31 22:1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口水鴨?
作者: LEO 狮子座    时间: 2007-3-31 22:3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又一个严重跑题的帖子 [M11] [M11]
作者: jiemi_zhou    时间: 2007-4-1 01:4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前几天晚上经过绝味,还真看到一个靓女,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美女老板娘 [M03]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7-4-1 10:4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绝味过去缺斤少两,坑害顾客,如果现在可以改正,还是要给人家一个机会吧
作者: sinorails    时间: 2007-4-1 15:4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4-1发表的原文
绝味过去缺斤少两,坑害顾客,如果现在可以改正,还是要给人家一个机会吧

对与奸商,绝对不给任何机会.
面子是人家给的,
格是他自己丢的.
作者: 西域雄风    时间: 2007-4-1 16:5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小小一个鸭脖店,还需要正什么名啊 ?[M02] [M02] 好吃就吃 [M39] ,不好吃就不吃。 [M35] 个人随愿而已 [M14]
作者: carby    时间: 2007-4-1 18:36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西域雄风 于 2007-4-1发表的原文
小小一个鸭脖店,还需要正什么名啊 ?[M02] [M02] 好吃就吃 [M39] ,不好吃就不吃。 [M35] 个人随愿而已 [M14]

现在不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啊!
作者: 太阳雨    时间: 2007-4-1 20:1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楼主可能就是店主吧 [M05] [M05] [M05] ;不过你那里的东西确实有得很不新鲜还在卖呢。
作者: 土豆要翻身    时间: 2007-4-2 00:28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最近关于绝味的口水还是很多哈
作者: 大金库    时间: 2007-4-2 01:4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水水水
作者: A.V.S    时间: 2007-4-15 02:35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1 [M11] -.=M11].
作者: 棠东    时间: 2007-6-25 00:0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三个月前的贴,如此不禁感慨,绝味终于倒掉,已经没什么人再提起
作者: carby    时间: 2007-6-25 11:0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棠东 于 2007-6-25发表的原文
三个月前的贴,如此不禁感慨,绝味终于倒掉,已经没什么人再提起

唉,人生都是无法控制的,小店关了,不奇怪了。
作者: jeljie    时间: 2007-6-25 11:4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今天才看到这贴子呢,

怪,
作者: A.V.S    时间: 2007-6-25 12:3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今天才看见吗,当时可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口水满天啊 [M01]
作者: 亮见    时间: 2007-6-25 13:01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偶相信群众,呵呵
作者: 肥肉    时间: 2008-9-10 23:57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看看饼的成名作
作者: VECENT    时间: 2008-9-11 00:09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终于知道LS是谁了.肥肉---瘦肉... [M04]
作者: 流浪的鱼    时间: 2008-9-11 09:0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引用作者 VECENT 于 2008-9-11发表的原文
终于知道LS是谁了.肥肉---瘦肉... [M04]

减肥/
作者: wdffdw78    时间: 2008-9-11 09:3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天不藏奸! [M01]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8-9-11 09:5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o ,原来YOYO的成名作在别人贴里,难怪不知道,后知后觉 [M10]
作者: 楚楚    时间: 2008-9-11 10:3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我也拜读了,这个饼厉害 [M04] 搞到人家关门了
作者: VECENT    时间: 2008-9-11 11:00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是呀,太厉害了,我就是在这个贴认识饼,并且对饼刮目相看的.
作者: VIVI豆    时间: 2008-9-11 12:43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太牛了!!!中午从头看到尾,一个字:强!!! [M21]

YOYO关键时候吵起架可是一套一套,有理有据,思路清晰,让对方毫无招架之力,太牛了!!!

从今天开始,我崇拜你了!!! [M29] [M29] [M44]
作者: 流浪的鱼    时间: 2008-9-11 12:44
标题: Re: 给‘绝味’正名
小饼灭了鸭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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