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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打印本页]

作者: wally    时间: 2007-3-6 13:30
标题: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是六审草案稿在解决小区车库和车位的归属问题时采取的明确态度。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反复研究认为,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从目前多数地方商品房销售的实际做法看,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使用,有的是业主购买的,有的是开发商附赠的,有的是业主承租的,一般都有约定。

  基于以上考虑,最新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作者: 小小麦    时间: 2007-3-24 22:37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支持。

不过不知道怎样执行,尤其是象骏景这么大的一个小区。
作者: 小沈    时间: 2007-3-24 23:13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上下班都要跟别人抢车位,烦!
作者: LEO 狮子座    时间: 2007-3-25 18:10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一眼望到窗外,看到骏霖路边到处停的车就心烦 [M07]
作者: 西域雄风    时间: 2007-3-25 18:17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如一团迷雾 。[M10] [M10] 如何执行,全看开发商呐。 [M09] ZF应该制定细则,百姓根本无能为力! [M06] [M06] [M06]
作者: hx2006    时间: 2007-3-25 22:21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每次回家也是担心停车和车辆安全问题,烦……
作者: hx2006    时间: 2007-3-25 22:22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每次回家也是担心停车和车辆安全问题,烦……
作者: 樱桃水铃子    时间: 2007-3-25 22:49
标题: Re: 5 车库车位首先满足小区居民需要
我可不管哟 [M04] [M04]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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