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锅锅 于 2007-1-31发表的原文
不一定要揍,但当面斥责是对的
引用作者 菜鸟的风采 于 2007-2-1发表的原文
各位划车别动队队员请注意了:按喇叭的鸟人的车为银色君威,车牌号后三位为676,停车位为骏明轩C座02号车位. [M15]
引用作者 菜鸟的风采 于 2007-2-1发表的原文
各位划车别动队队员请注意了:按喇叭的鸟人的车为银色君威,车牌号后三位为676,停车位为骏明轩C座02号车位. [M15]
引用作者 阳光男孩 于 2007-2-1发表的原文
该揍的人就要揍 [M01] [M05]
引用作者 菜鸟的风采 于 2007-2-2发表的原文
再明确一下:按喇叭的鸟人的车为银色君威,车牌号为粤A MT676,停车位为骏明轩C座02号车位.
保证准确,因为当天早上我正在现场痛斥那个泼妇. [M14]
引用作者 菜鸟的风采 于 2007-2-2发表的原文
再明确一下:按喇叭的鸟人的车为银色君威,车牌号为粤A MT676,停车位为骏明轩C座02号车位.
保证准确,因为当天早上我正在现场痛斥那个泼妇.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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