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虎渡河 于 2007-1-5发表的原文
他有说话的权利,心里话都是真话,论坛要真话 [M21]
引用作者 badmann 于 2007-1-5发表的原文
好委屈,badman同志被关小黑屋,到现在三天了 [M06]
原来这里也象当今社会一样,容不得言论自由啊 [M16] ,说了几句心里话,也没有违反本论坛公约,也接受了网管的批评不再随便发帖,还是被无情的关进小黑屋,冤枉啊 [M12]
badman同志不反对或者喜欢变电站,他有这个权利,他的观点"变电站只有建造在别人地头上给JJ供电,JJ的人们才高兴,是不是太自私"也是有道理的嘛 [M21]
badman同志喜欢看MM,很正常啊,说明他还是个正常男人呢,正常的男人谁不喜欢看漂亮MM [M25]
badman有点钱,是他的劳动所得,不偷不抢的,在这里和大家讨论如何花钱才有意义,他还愿意匿名捐赠,说明他还是个好人嘛,起码比哪些赚黑心钱又干黑心事的HS们好多啦 [M02]
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社会大了,什么人都有,只要他不属于要被猎杀的物种,就要有他生存的空间,badman不该杀啊 [M06]
再说了,他还给大家带来不少快乐呢 [M24] ,为何要赶他走啊 [M10]
如果本论坛连这样的平常人也容纳不了,是不是太小气啦?
强烈呼吁: 解放badman同志,让他象曼得拉出狱放光芒!!!
同意的网民,请回复赞同,谢谢啦 [M01]
引用作者 badmann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补充一句: 我也是JJ的一员,你们都比我强不了多少,只是表演形式不同而已,不是吗[M01]
引用作者 龙士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只要不说脏话,不侮辱人格,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
虽然我不同意badman的一些观点,
但他说话的权利是应该维护的。
[M34]
引用作者 虎渡河 于 2007-1-5发表的原文
同意再同意 [M29]
引用作者 再睡伊方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龙士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只要不说脏话,不侮辱人格,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
虽然我不同意badman的一些观点,
但他说话的权利是应该维护的。
[M34]
引用作者 一窝蜂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虎渡河 于 2007-1-5发表的原文
同意再同意 [M29]
引用作者 月亮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好奇哈,问下badman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
引用作者 好啊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月亮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好奇哈,问下badman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
引用作者 知更 于 2007-1-6发表的原文
让狮子来决定这个人是该关还是该放,他的眼睛一向犀利 [M41]
引用作者 okey365 于 2007-1-7发表的原文
干脆让狮子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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