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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打印本页]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6-11-15 17:58
标题: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信息时报》:
广州下月起电动车上路罚50元 违法上路有15天纠正教育期

  ●本月15~30日为纠正教育期●若拆除电池仍可蹬踩上路

  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禁电”一锤定音:今日起,广州严禁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予登记发牌。今明两天将在报纸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禁电范围最终确定为广州市全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而对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作任何赔偿或回收。为方便市民处理现有电动车,交警对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有15天纠正教育期。对于将电动自行车拆除电池和助力传动系统的,仍允许当普通自行车上路。

  焦点问答

  旧电动车不赔偿不回收

  信息时报:“禁电令”生效后,广州市有考虑对现有电动自行车进行赔偿或回收吗?市民应该如何处理手中的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交警支队长刘敬军:没有赔偿也不打算回收。市民除了可以转卖电动自行车外,广州还特别允许车主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及其助力传动系统拆下,还原成一辆自行车,蹬踩使用。

  小区学校同样要“禁电”

  信息时报:小区、校园、单位内部等可以成为“禁电特区”吗?

  刘敬军:这是不允许的。交通安全法规定,公路、城市道路、单位管辖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如广场、小区、校园等都是交通法规管理范围,“禁电”令不会对小区、学校除外。

  信息时报:与广州一样是特大城市的北京和上海都没有“禁电”,广州为什么要禁呢?

  刘敬军:广州不是国内唯一“禁电”的城市,福州、珠海都禁了,而北京只在四环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上海一直没有“禁电”,这造成其很大的交通压力。而广州是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规划需要考虑,这也是根据绝大部分市民意见所作出的决策。

  信息时报:今天起交警开始纠正教育,那么15天的教育期过后,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如何处理?

  刘敬军:首先,对于违反《通告》,违法上路的合乎标准(电池作助力、有脚蹬、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四条件缺一不可)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将要求出示正当来源的发票等,罚款50元;如果无正当来源证明,最高可扣车处理。而对于那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违法处罚,要求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否则是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最高可处以行政拘留。

  万户民意调查:七成支持“禁电”

  昨日,广州首次公布万户电动自行车管理民意调查结果,这是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民意调查,该项调查的对象为年龄16岁以上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作者: 锅锅    时间: 2006-11-15 18:01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对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达标和超标的将面临不同处罚。



  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违规上路,车主将按照有关规定被罚款50元,交警还将仔细检查车辆有无合法来源证明,如果没有将扣车。



  对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其已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在路面发现将一律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依法从严处罚: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持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3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



  对拒不接受处理,阻碍执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处以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拆了电池骑?



  不过,考虑到市民的现实利益,如果把车辆的电池拆掉,市民可以踩蹬没有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当单车一样。
作者: jasmine    时间: 2006-11-15 19:47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买了电动自行车的比较惨,
作者: jiemi_zhou    时间: 2006-11-15 20:16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电动车很好呀,方便又不污染环境,为什么要禁?
不知ZF是怎么想的 好象从不会站在百姓的角度去考虑 [M08]
作者: yyyyyy    时间: 2006-11-15 20:26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电动车如果不禁,那么电动车就会长得越来越象摩托,那禁摩又有何用?
我赞成。
作者: 小琳    时间: 2006-11-15 21:58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今晚和妈妈出去食街吃饭,看到有辆电动车哔哔边走边叫~~~
作者: nickczp    时间: 2006-11-15 23:16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自行车什么时候禁止啊,有损GZ形象啊,还是什么贼赃等,所以赞成禁自行车。再然后,进行在马路上独立行走。有损GZ形象啊。GZ人连小车都没有,在路上走,让贼有强的欲望,犯案率又高了。所以出门没车,禁止随意行走。。。天下乃太平了。
作者: wq    时间: 2006-11-16 09:07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QUOTE Created By nickczp At 2006-11-15
自行车什么时候禁止啊,有损GZ形象啊,还是什么贼赃等,所以赞成禁自行车。再然后,进行在马路上独立行走。有损GZ形象啊。GZ人连小车都没有,在路上走,让贼有强的欲望,犯案率又高了。所以出门没车,禁止随意行走。。。天下乃太平了。

哈哈 [M01]
作者: 梁大头    时间: 2006-11-16 09:09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支持禁摩!支持禁电动车!

横冲直撞的,很讨厌!
作者: 热带飙鱼    时间: 2006-11-16 14:03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支持禁止小汽车!!

乱鸣喇叭乱停放,很讨厌!

[M14] [M14]
作者: 小淘气    时间: 2006-11-16 14:53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真是强人啊,说话这么有水平
[M21]
作者: 小淘气    时间: 2006-11-16 14:54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QUOTE Created By wq At 2006-11-16
[quote]QUOTE Created By nickczp At 2006-11-15
自行车什么时候禁止啊,有损GZ形象啊,还是什么贼赃等,所以赞成禁自行车。再然后,进行在马路上独立行走。有损GZ形象啊。GZ人连小车都没有,在路上走,让贼有强的欲望,犯案率又高了。所以出门没车,禁止随意行走。。。天下乃太平了。

哈哈 [M01][/quote]
厉害哦 [M21]
作者: seafeeling    时间: 2006-11-16 14:57
标题: Re: 广州今起禁止电动车上路,小区也不例外
支持禁xx,支持禁xx......

支持禁止人类生存,破坏大自然环境。 [M14]

[seafeeling修改于2006-11-16 14: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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