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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打印本页]

作者: 面包&豆腐    时间: 2006-9-1 13:36
标题: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班中央,班务院:
我们正处于结婚时代的初级阶段,经过二十年左右的努力,虽然取得了结识众多异性的巨大成就,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局部个人发展很不平衡。
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之间的矛盾。情敌竞争已经不是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
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先结婚,先婚带后婚,最终实现共同发昏!自由恋爱制度已经在中国大地上 扎根并初步显示它的优越性,但其不成熟,不完善的环节,还必须通过深化思想改革来逐步解决。
恋爱是结婚的初级阶段,而我们又正处于恋爱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只希望这个阶段不要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要100年不变!!!
全班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下一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家庭建设上。要把"快找,快结 ,快生"作为我们落实"三个代表"的指导方针。下一个四年对我们来说是关键的四年,好男好女已越来越少,若我们不抓住年轻的尾巴,错过末班车,以后的美好生活将无从谈起。
当然,已经胜利的同志们是光辉的榜样!全班同志必须要认真学习。
此致
作者: romantic    时间: 2006-9-1 13:39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M01] [M01] [M01]

坚决认真落实党的政策.
作者: 小淘气    时间: 2006-9-1 13:52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太厉害了,怎么这么搞笑啊,谁想出来的啊 [M04] [M02]
作者: heijingli    时间: 2006-9-1 13:53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M01] [M01] [M01] [M01] [M01] 强~~~~
作者: 开心果果    时间: 2006-9-1 14:37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M01] 创意是有滴!
作者: 面包&豆腐    时间: 2006-9-1 14:53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声明:不是偶想出来的。 [M04]
作者: 风舞黄沙    时间: 2006-9-1 14:58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佩服执笔的!
作者: 月光宝盒    时间: 2006-9-1 15:12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官样文章也可以这么搞笑,强 [M21]
作者: 小猪嘟嘟    时间: 2006-9-1 16:03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收到。。。
认真贯彻下去 [M01]
作者: xiaoll    时间: 2006-9-1 17:13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好好笑,真的。
作者: 锋芒白露    时间: 2006-9-13 09:08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风趣幽默
作者: 锋芒白露    时间: 2006-9-13 09:08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顺便再学习一遍
作者: 解放前    时间: 2006-9-13 14:36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支持包办婚姻
反对自由恋爱
作者: 锋芒白露    时间: 2006-9-13 14:44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QUOTE Created By 解放前 At 2006-9-13
支持包办婚姻
反对自由恋爱


支持开拓创新!
作者: Cinderella    时间: 2006-9-13 17:42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QUOTE Created By 解放前 At 2006-9-13
支持包办婚姻
反对自由恋爱


94,支持. [M04]
作者: jasmine    时间: 2006-9-13 17:57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比较搞笑 [M04]
作者: 解放前    时间: 2006-9-13 19:55
标题: Re: 致所有未婚的同学:
继续支持包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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