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 [打印本页]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0:03
标题: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0:3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支持挑战新总版 [M29] [M04]
作者: wendyyib    时间: 2006-7-26 10:3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M01] [M01]

狠多"转让""收购",有互助性质 [M04] [M04]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0:3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M04] [M04]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0:3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老总版不许出手啊,倒要看看新总版是怎么处理滴 [M04]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0:38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这可巧了.新上任的3位总版badminton,小王子,LT,有2人在线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0:5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互助信息栏

业主互助信息、消费情报、二手交换。(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啦)


才看到这个帖子,没想还被点名了。我先调查一下 [M13]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0:5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互助信息栏

业主互助信息、消费情报、二手交换。(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啦)


才看到这个帖子,没想还被点名了。我先调查一下 [M13]

先记录,新总版的第一个反应 [M04]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1:0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M13] [M13] 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官方文件,就是没想到去看版块说明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0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M13] [M13] 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官方文件,就是没想到去看版块说明

怎么说?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1:1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我记得以前有个公告的,找来找去找不到.

好记性总不如烂笔头. 还是白纸黑字最有说服力.

另外,顺便提醒一下, 互助栏和女性小天地是最可能出现这种帖子的.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15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我记得以前有个公告的,找来找去找不到.
好记性总不如烂笔头. 还是白纸黑字最有说服力.
另外,顺便提醒一下, 互助栏和女性小天地是最可能出现这种帖子的.

是有过公告,是在版面进行调整的时候发的。后来撤下了就看不到了。
但是在首页的各个版面都有各版的功能说明。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1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1:18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1:2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可能是某人哦 [M11]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2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quote]
总版的工作主要建立在各分版主的工作基础之上,原则上能够由分版主解决的事情,总版主就不需要也不应该插手。

互助版的情况非紧急情况,所以,既便总版在线,也不应该出手。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1:2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啊,把球踢出去了 [M16]

可是互助的斑竹经常没空上来哦,这种事情应该总版也可以处理的吧,最起码表个态是要滴 [M04]
作者: 不明白    时间: 2006-7-26 11:2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可能是某人哦 [M11]





谁? [M11]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1:2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quote]
总版的工作主要建立在各分版主的工作基础之上,原则上能够由分版主解决的事情,总版主就不需要也不应该插手。

互助版的情况非紧急情况,所以,既便总版在线,也不应该出手。[/quote]
不认可,不支持,要出手 [M34]
作者: 不明白    时间: 2006-7-26 11:2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支持LS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2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quote]
总版的工作主要建立在各分版主的工作基础之上,原则上能够由分版主解决的事情,总版主就不需要也不应该插手。

互助版的情况非紧急情况,所以,既便总版在线,也不应该出手。[/quote]
不认可,不支持,要出手 [M34][/quote]

总版可以来受理这里反应问题的帖子,并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不是立即去打扫互助的版面。 [M14]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1:28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1:3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quote]
总版的工作主要建立在各分版主的工作基础之上,原则上能够由分版主解决的事情,总版主就不需要也不应该插手。

互助版的情况非紧急情况,所以,既便总版在线,也不应该出手。[/quote]
不认可,不支持,要出手 [M34][/quote]

总版可以来受理这里反应问题的帖子,并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不是立即去打扫互助的版面。 [M14][/quote]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3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是丑人的问题,每个来逛论坛的人都应该遵守论坛的规矩。
要说移贴是丑人的话,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的总版岂不是见不得人啦。 [M04]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1:3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据说除非特殊情况,否则总版不会干涉分版的具体版务

不过这个我们好象不需要关心 [M04]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3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

欢迎监督! [M34]

考虑监督得好的话给予奖励。 [M29]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1:3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1:38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quote]
这种方式提建议也没什么不好吧 [M11]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7-26 11:3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

欢迎监督! [M34]

考虑监督得好的话给予奖励。 [M29][/quote]
只要我有时间 [M04]

今天上午就是有点闲,到处逛逛看看有无场子可砸 [M01]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1:4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是丑人的问题,每个来逛论坛的人都应该遵守论坛的规矩。
要说移贴是丑人的话,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的总版岂不是见不得人啦。 [M04][/quote]

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quote]


请允许我说明一下为什么说"做丑人":

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通常都是新ID干的,论坛里所有人都讨厌
"转让""收购""团购"-----有新ID,有老ID,有 [M34] 的业主,有 [M29] 的认证VIP

还需要再做进一步说明嘛?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1:4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quote]
这种方式提建议也没什么不好吧 [M11][/quote]
可以接受。 [M14]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1:4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我记得这个"互助信息栏

业主互助信息、消费情报、二手交换。(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啦) " 规定刚出台的时候, 我正在看"青葱岁月"的团购天堂伞的帖子

先跟"青葱岁月"说声对不起,在这里提了你的名字 [M29]

不知道是哪位总版还是分版,毫不犹豫地按照新规定转到了商贸新街市,不由得我敬佩 [M21]
作者: 一丁    时间: 2006-7-26 12:2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商贸新街市也没什么不好啊,可以淘很多优惠的东东啊,偶已经习惯每天去瞧瞧了!只是大家感觉上不那么好吧,总是想着那是广告,特别是对于不太喜欢在网上消费的同学会觉得有点烦吧!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2:3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是丑人的问题,每个来逛论坛的人都应该遵守论坛的规矩。
要说移贴是丑人的话,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的总版岂不是见不得人啦。 [M04][/quote]

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就是说还是要分版版主做丑人

不要这样说吧,大家都是按照规章办事,说不上丑人好人吧

感觉楼主应该是老同志,对版务挺熟悉得,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建议吧 [M12] [M41][/quote]


请允许我说明一下为什么说"做丑人":

关小黑屋、封IP、删ID之类---------通常都是新ID干的,论坛里所有人都讨厌
"转让""收购""团购"-----有新ID,有老ID,有 [M34] 的业主,有 [M29] 的认证VIP

还需要再做进一步说明嘛?[/quote]

团购目前还不讨厌,还有点喜欢,当然如果打着团购的旗帜做买卖,那就不是讨厌不讨厌的问题,二是打假的问题

其实我也不喜欢有人为了做生意,把一下推销的伎俩放大学堂,女性天地或者宽生活或者水版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2:3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一丁 At 2006-7-26
商贸新街市也没什么不好啊,可以淘很多优惠的东东啊,偶已经习惯每天去瞧瞧了!只是大家感觉上不那么好吧,总是想着那是广告,特别是对于不太喜欢在网上消费的同学会觉得有点烦吧!

现在商贸新街市才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其他地方越来越没劲.
[M24]
作者: L.T.    时间: 2006-7-26 12:4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從山林中聽到呼嘯聲過 [M45]
作者: L.T.    时间: 2006-7-26 12:4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我记得以前有个公告的,找来找去找不到.

好记性总不如烂笔头. 还是白纸黑字最有说服力.

另外,顺便提醒一下, 互助栏和女性小天地是最可能出现这种帖子的.


相關的公告帖在此 [M29]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2948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7-26 12:5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我记得这个"互助信息栏

业主互助信息、消费情报、二手交换。(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啦) " 规定刚出台的时候, 我正在看"青葱岁月"的团购天堂伞的帖子

先跟"青葱岁月"说声对不起,在这里提了你的名字 [M29]

不知道是哪位总版还是分版,毫不犹豫地按照新规定转到了商贸新街市,不由得我敬佩 [M21]


广而告之版改名商贸新街市后,曾集中整理过这类帖子,为此偶也曾蹲点一个星期。

此后,本着“分版版务由版主主持,总版原则上不予干扰”原则,没有过多地追究,可能恰逢yama版主这段时间比较忙碌,没有及时处理。

互助与商务在盈利及公益方面的性质,并不能一一分清楚,为此规定了涉及现金的帖子飞商贸新街市。在具体操作上可能有点出入,比如公益性比较强的团购宣传帖可能会留到互助版,而团购组织帖可能必须飞商贸新街市等等。

以前,由于广而告之版人气不旺,在这类事件中,被移帖的筒子通常会提出一些争议或者不满。鉴于目前商贸新街市的人气骤升,继续加强明确分类。

感谢这位筒子的疑问或者建议。总版暂先将明显团购的帖子移至商贸新街市,其它将交由yama版主自理。
作者: L.T.    时间: 2006-7-26 12:5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版塊管理如有公告事項者, 應以公告事項為依歸.

公告事項的具體實施, 端視相關方面之落實. 並依實際運作狀況作適當的政策修正與評估.

總版團隊有需要及職責, 對樓主所提出的版務問題, 再進行研議與討論 [M36]

也謝謝樓主所提出的問題, 這或可代表大家對版務關心之心聲, 是管理團隊所樂見的論壇建設之寶貴意見..... [M19] [M29]
作者: xyzgz    时间: 2006-7-26 13:0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非常支持总版\分版主关于发贴版块划分之规定

我记得有一次我的贴发错了地方,回眸一笑版主帮偶移了贴, 觉得这是版主一定要做的事情啊 [M24]

当然可能有时版主不在线,有些违规的贴子出现,没能及时处理,大家也要多理解一下哈.毕竟这些版主都是无私奉献了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些事情哈 [M24]

其实,大家可以举报的吧,直接举报给分版主(最好提供连接),那么他一上线就可以看到,及时处理了.

说的不对的,请大家不要拍偶哈,我胆子比较小 [M20]
作者: 秋天    时间: 2006-7-26 13:1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怎么不转去&
前面有人也说了,团购也有互助的性质的,具体有没有盈利性质,很难区分的。这两个板块原本就存在一些交叉部分的。前几天就有组织团购同学跟我站内消息反映过团购贴到底该放哪里的问题,当立场不同时,反应就完全不一样了。要一刀切规定死了,很多人也觉得很受打击,留些余地吧,很多人又觉得碍眼,反正呀,总版难当~ [M29]
作者: ella    时间: 2006-7-26 13:2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秋天JJ说的是 [M29]

那是不是应该修改一下规定,把盈利和非盈利性质分开?而不是单纯限定"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呢?

关键还是看发贴人的心态吧.我自己的转让贴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就主动要求总版给转到"广而告之"栏的,后来的两个团购贴也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主动在"广而告之"栏发贴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本来是非盈利的,后来变成盈利的呢?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13:3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看了以上的贴,就愈发证明我的伟大英明预见之处 [M14]

淘淘吧那家伙,仗着马甲多点就和偶唱反调。而且更应该加以BS的是,那家伙PMP的功夫太差。

PMP也是一门艺术、一门学问,词语得经过筛选,按被拍者的特点加以形容才是,那家伙居然敢用tough来形容小王子。

气死偶了气死偶了,这辈子最恨见到笨人 [M15]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7-26 13:3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秋天JJ说的是 [M29]

那是不是应该修改一下规定,把盈利和非盈利性质分开?而不是单纯限定"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呢?

关键还是看发贴人的心态吧.我自己的转让贴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就主动要求总版给转到"广而告之"栏的,后来的两个团购贴也是在这个规定没出台之前主动在"广而告之"栏发贴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本来是非盈利的,后来变成盈利的呢?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


怎么算盈利?怎么算非盈利?

查人家帐不? [M24]

任何一条标准都不具有完全的操作性。 [M29]
作者: ella    时间: 2006-7-26 13:3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作者: ella    时间: 2006-7-26 13:3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一不小心又趟了混水 [M41] [M41]
作者: ivyqin    时间: 2006-7-26 13:4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看了以上的贴,就愈发证明我的伟大英明预见之处 [M14]

淘淘吧那家伙,仗着马甲多点就和偶唱反调。而且更应该加以BS的是,那家伙PMP的功夫太差。

PMP也是一门艺术、一门学问,词语得经过筛选,按被拍者的特点加以形容才是,那家伙居然敢用tough来形容小王子。

气死偶了气死偶了,这辈子最恨见到笨人 [M15]



估计淘淘吧倒了! [M01]
作者: ivyqin    时间: 2006-7-26 13:4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估计是跟钱有关的就是盈利吧,跟膏有关的就是非盈利吧! [M01] [M29] 当然盈利的本来解释不是这样的, [M24]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13:4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这里的情况已经反馈给“互助版”版主。

[M42] [M42]

YAMA不在线,可总版在线啊[/quote]
总版的工作主要建立在各分版主的工作基础之上,原则上能够由分版主解决的事情,总版主就不需要也不应该插手。

互助版的情况非紧急情况,所以,既便总版在线,也不应该出手。[/quote]
不认可,不支持,要出手 [M34][/quote]

总版可以来受理这里反应问题的帖子,并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不是立即去打扫互助的版面。 [M14][/quote]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quote]


你俩掐架啊,偶来公允地讲两句:

1、总版可以直接处理这些投诉、但处理这些投诉不能被视为总版的法定义务。举个例子:公司里电话响了没人接,总经理可以接这个电话,但接这个电话并不是意味着总经理的工作职责就是接电话。

在此严肃批评小王子和知更的认知能力,还版主捏?BS [M15]

2、这种投诉,最终决定的内容尚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及时沟通。也就是说,总版作出的回应并不一定必须支持投诉者,但及时的答复可保证总版的权威。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13:4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小王子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7-26
[M34] "督促相关方面给予解决"也是你的解决方式之一啊

过程如何我们不管,我们只想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并且会关注版主处理问题的效率 [M14]

欢迎监督! [M34]

考虑监督得好的话给予奖励。 [M29][/quote]
只要我有时间 [M04]

今天上午就是有点闲,到处逛逛看看有无场子可砸 [M01][/quote]


支持你俩互掐 [M44] [M44]
作者: ella    时间: 2006-7-26 13:5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ivyqin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估计是跟钱有关的就是盈利吧,跟膏有关的就是非盈利吧! [M01] [M29] 当然盈利的本来解释不是这样的, [M24][/quote]

同意IVY的解释 [M01] [M01]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14:0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现在针对LZ的投诉谈谈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4:0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现在针对LZ的投诉谈谈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quote]

人生而平等,不建议老是要总版或版主给给特殊,关键要培养老ID,注册ID的自觉性 [M14]
作者: 秋天    时间: 2006-7-26 14:0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掐架了掐架了~~
围观~~[M45]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4:4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其中不乏老ID的发贴

规矩时紧时松,还是看人行事?

不是说只要牵涉到现金交易的,都要转去商贸新街市吗?

有一说一,不针对人.


现在针对LZ的投诉谈谈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quote]

既然这样,我也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首先,你是马甲我也是马甲.我不知道你是谁(的马甲),你也不知道我是谁(的马甲).大家地位相等.
其次,我和我的真身没有任何"转让""收购""团购"(无论盈利或非盈利)帖子在除了"商贸新街市"之外的其他版块发表,也没有这种类型的帖子曾经被删除过.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发此贴的目的,并不是对任何版主(分版主或总版)有任何意见,也没有受过"不公正待遇".而是纯粹地觉得:既然制定了规则,就应该遵守,明显的涉及金额的帖子,无论是老ID还是新ID,都应该一视同仁,转到商贸新街市.如果要区分盈利还是非盈利,认证ID还是非认证ID,则应在规则上做相应改动.
最后,我不是"投诉",而是"疑问"或"建议",在这一点上,总版tsing同学用的词比较符合我的本意

下面再对你的3点意见谈谈我的个人看法:
1、我并不认同一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被视为广告贴的看法。
----------我并没有将涉及现金交易的贴均视为广告贴.也没有此引申意思.我认为,广告贴的意思是有盈利性质的,而显然,"涉及现金交易的贴"的范围要比"有盈利性质的贴"的范围要大的多

2、在认定广告贴的时候,我希望认证ID较其他ID更有优势(即对认证ID的执法尺度稍微宽松些)。
------------既然第一点不成立,那么这里让我们来换一个词.不是"广告贴",就叫现金贴"吧.我认为在规则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目前的规则并没有明确说明认证ID的现金贴可以发在除"商贸新街市"之外的其他版面,而非认证ID则不可以.既然如此,就可以理解为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ID都适用的.如果认证ID比其他ID更有优势的话,那么应该被修改的,是原有的规则.

3、掌握尺度的是分版主和总版,其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限,如认为版主处事不公,可通过选举或罢免的提议来维持论坛秩序。
----------总版和分版是大家推选出来的,应该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做事对熟人和对生人是两套不同的行为标准,那就不具备做代表的资格了.不过,在此再次强调一下,本人并不认为以往和现任的各位总版和分版有这样的错误,也不希望任何人误导别人误会我有这样的想法.


写完,呼呼去~~~ [M41] [M41]
作者: jennyyang    时间: 2006-7-26 15:45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不同意主题所述!
毕竟很大一部分的贴子都是业主自己二手转让,而“商贸新街市”又都是大部分真正的做生意的。业主二手转让的帖子一到那里,没多久就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所以建议还是区别对待!
坚决抵制将业主个人二手转让的帖子转到“商贸新街市”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5:5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搜索关键字 username:jennyyang。 共有 6 项查询结果

电视机柜转让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6206 --2006-06-27 21:01:27 作者:jennyyang

有邻居转让二手电视机吗?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6208 --2006-06-27 21:19:27 作者:jennyyang

转让电视机组合柜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6451 --2006-06-30 15:00:30 作者:jennyyang

关于厨房蟑螂的问题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8075 --2006-07-19 14:23:19 作者:jennyyang

紧急转让家具(1.5m床,2m衣柜和电视机组合柜)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8155 --2006-07-20 09:13:20 作者:jennyyang

转让部分二手家具(1.5m床垫一张,茶几一张 )

http://www.junjing.net/forum/thread.jspa?threadID=68366 --2006-07-22 19:59:22 作者:jennyyang

楼上同学:
就算不放在"商贸新街市"栏,您所有的转让也可以综合在一个帖子里,不用一个一个发占用论坛资源啊

另外如果对论坛规则有异议,建议你直接向总版和各分版版主提出.
作者: 路过的风    时间: 2006-7-26 15:5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M41] 路过放风 [M04] [M04]


[M36] [M37]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7-26 15:5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以是否盈利来区分难

以是否涉及现金(简单说就是钱)往来来区分易

建议取简易的方案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7-26 16:0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jennyyang At 2006-7-26
不同意主题所述!
毕竟很大一部分的贴子都是业主自己二手转让,而“商贸新街市”又都是大部分真正的做生意的。业主二手转让的帖子一到那里,没多久就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所以建议还是区别对待!
坚决抵制将业主个人二手转让的帖子转到“商贸新街市”



商贸新街市的定位,并非只是给真正做生意的人用的

所以二手转让,放到商贸新街市亦无不可
作者: 路过的风    时间: 2006-7-26 16:0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以是否盈利来区分难

以是否涉及现金(简单说就是钱)往来来区分易

建议取简易的方案[/quote]
赞成 [M29] [M29]

建议用交易的上新街市,用GG交易(或连GG都不用的 [M05] )上互助 [M01] [M29]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6:0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47楼的解释正是如此 [M04]
作者: 黎明1刻    时间: 2006-7-26 16:05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说不清楚的话,掐不完架的话,就分成两队,打羽毛球分胜负。 [M04] [M44]

扯乎~~ [M41] [M41]
作者: 路过的风    时间: 2006-7-26 16:1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爬完楼发现 [M44] :

小王子新官上任被知更掐 [M01]

变色龙又缠上小王子直接PK [M14] ,砖瘾突发想PK 不清楚 [M11]

结果被不清楚PK得不清不楚 [M02] [M04] [M04] [M41]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6:2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我哪儿没说清楚? [M01] [M01]
作者: 牧野流星    时间: 2006-7-26 16:2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以是否盈利来区分难

以是否涉及现金(简单说就是钱)往来来区分易

建议取简易的方案[/quote]


有的帖子,比如团购,本来发贴团购的人没赚一分钱,都是本着团购价格优惠点的精神而出力的,收惠的是重团购的成员,发贴的辛苦死了.放互助版才好,加精华才好,不管是不是VIP OR 认证ID
作者: 小王子    时间: 2006-7-26 16:2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牧野流星 At 2006-7-26
有的帖子,比如团购,本来发贴团购的人没赚一分钱,都是本着团购价格优惠点的精神而出力的,收惠的是重团购的成员,发贴的辛苦死了.放互助版才好,加精华才好,不管是不是VIP OR 认证ID

如MM上面所言,商贸版的商业气氛渐入佳境,团购放在那边也一样可以啊。商贸版版主也是可以给加精华的。 [M01]
作者: 路过的风    时间: 2006-7-26 16:38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我哪儿没说清楚? [M01] [M01]

你说得很清楚 [M29] ,是你的PK对象不清不楚 [M04] [M04]
作者: 兔子1    时间: 2006-7-26 18:0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我觉得商贸就是自己卖东西或者帮别人卖东西

团购不是自己卖,而是召集一批人,大家一起买可以便宜些,

根本就是不同性质的,如果把团购放到商贸,给人的感觉就好象是这些组团的人就是在打着团购的幌子卖东西

我觉得团购应该放在互助版!而且最好说明货源在哪里,无论谁组团都是这个价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18:04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首先承认得自身错误:我在51楼的发言过于轻率,发言前理应象准备市场推广报告或商业合同文件一样用词严谨、逻辑清晰才对。

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我的意思,同时避免误解,再将51楼的观点重新阐述一下。

1、对互助版块中“有金额往来的帖子一律飞往新街市”的规定,我不认为这是一条合理的规定。

业主ID间偶然的金额交易,不但对交易双方有利,而且更为增强业主ID的归属感。如果将该类帖子全部扔入新街市,会大为减少成交的机率。在这里重点说明一下,我不同意小王子所说的“新街市版块渐入佳境”云云,说到底,新街市除了少数的业主ID或知名ID发布的帖子外,其他大多数都是一些纯粹的广告垃圾贴(可信性极低,并且不排除发生网络诈骗案的可能)。那么到底有多少人愿意去浏览这种充斥着垃圾贴的版块?这是个问题。

当然,如果有业主ID不是偶然,而是持续发布该种金额往来的帖子,而且以盈利为目的,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广告”,该类帖子应该被扔进新街市。

例:如果知更同学某日突然发贴,希望以人民币1元/根出售黄瓜。我认为这种贴没有问题,应该被保留在互助版。我也很高兴届时去抢劫 [M01] ——啊,不,是合法提取或赊购。 [M14] 但是如果知更同学天天发贴要卖黄瓜,这就不能忍受,应该被扔进新街市了。 [M15]

2、我的确希望修改规则,给予业主ID更大的优势和宽容。

尽管我承认非业主ID中不乏良善之辈,但相较于业主ID,非业主ID中出现不要脸的概率高了很多。大家只需查看一下总版对某些事件或ID的处理公告,便会发现我所言不虚。

3、版主在执行版务时的自主裁量权必不可少。

当一个规则由人去执行,必然会由于各人认知和理解规则的不同而造成处理结果的不同,这虽然无奈,却是现实。我们只能无限接近真理,但永远无法达到,就象数学上的无穷小一样。

至于熟人和生人采取不同标准的原因,我在第2点已略作说明。


对于如何认定业主ID发广告贴的实际执行标准,我建议由版主内部形成一个投票决定机制(如5名总版3票定罪等等)。


重要声明:
(1)我表明自身观点的同时,并不期望变更他人的观点。
(2)尽管我认为“有金额往来的帖子一律飞往新街市”不合理,但现时我并不打算一定要更改该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清晰地了解版主的职责和付出)。
(3)我非常尊重yama老大,尽管现在老大忙着照顾呖咕不太出现在论坛,但我的尊重并没有丝毫减弱,这是老大以往的威望所确立的 [M29] ,相信不少同学的看法和我一样。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6 19:47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楼上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那么看来anole同学的意见是应该向总版及分版这个团队来提的.

既然如此,不如单独开个帖子讨论是否有修改规则的必要性.

这样一篇美文,埋没在这里太可惜了

此外,你"重要声明"的第3点我不太明白,通览整篇帖子我没有看到有任何人表示或表现出对YAMA的不尊重. 如果给不明白前因后果的人看到,弄不好还会闹出什么误会来呢.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20:5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6
楼上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那么看来anole同学的意见是应该向总版及分版这个团队来提的.

既然如此,不如单独开个帖子讨论是否有修改规则的必要性.

这样一篇美文,埋没在这里太可惜了

此外,你"重要声明"的第3点我不太明白,通览整篇帖子我没有看到有任何人表示或表现出对YAMA的不尊重. 如果给不明白前因后果的人看到,弄不好还会闹出什么误会来呢.


yama不是互助的分版主吗?

我上面曾提及"改选版主"云云,怕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指责我要拉yama老大下马 [M13] [M13] 当然,伟大英明的yama老大是不会听信这些无妄之说的 [M01]

适时地肯定领导的丰功伟绩,绝对是一条必须遵守的处世原则 [M01] [M01] [M02] [M02]

警告:谁敢颠倒黑白地说偶在这里PMP、檫鞋的话,看偶拍不S他/她 [M15] [M15]
作者: 淘淘吧    时间: 2006-7-26 20:55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M14]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6 20:56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淘淘吧 At 2006-7-26
[M14]


抽 [M15] 抽 [M15]

没事乱嚼什么舌头? [M15]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8 14:3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系统通知 系统 2006-7-27 下午4:14
你的帖子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刚刚被加入精华,你得到了50个GLG作为奖励.

多谢肯定! [M29] [M29] [M29]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8 14:3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8
系统通知 系统 2006-7-27 下午4:14
你的帖子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怎么不转去"商贸新街市"?刚刚被加入精华,你得到了50个GLG作为奖励.

多谢肯定! [M29] [M29] [M29]



不觉得我写了那么多也应该分点么? [M01]
作者: 不清楚    时间: 2006-7-28 14:3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去去去,找TTB要去

就在这儿瞎嚷嚷,也不见你单独开贴挑战总版 [M01]

不过昨天挑战某人签名还是很有创造力的,给5G意思一下以资鼓励
作者: anole    时间: 2006-7-28 14:50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不清楚 At 2006-7-28
去去去,找TTB要去

就在这儿瞎嚷嚷,也不见你单独开贴挑战总版 [M01]

不过昨天挑战某人签名还是很有创造力的,给5G意思一下以资鼓励



咋没挑?小王子不是总版么?偶公开算计过她哪 [M14]

5个GLG也拿的出手,BS你一哈 [M15]
作者: L.T.    时间: 2006-8-3 16:03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總版團隊對互助版及商貿版之定位已有定論, 同學們請見公告公示 [M29]
作者: L148    时间: 2006-8-3 17:42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anole At 2006-7-26
首先承认得自身错误:我在51楼的发言过于轻率,发言前理应象准备市场推广报告或商业合同文件一样用词严谨、逻辑清晰才对。

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我的意思,同时避免误解,再将51楼的观点重新阐述一下。

1、对互助版块中“有金额往来的帖子一律飞往新街市”的规定,我不认为这是一条合理的规定。

业主ID间偶然的金额交易,不但对交易双方有利,而且更为增强业主ID的归属感。如果将该类帖子全部扔入新街市,会大为减少成交的机率。在这里重点说明一下,我不同意小王子所说的“新街市版块渐入佳境”云云,说到底,新街市除了少数的业主ID或知名ID发布的帖子外,其他大多数都是一些纯粹的广告垃圾贴(可信性极低,并且不排除发生网络诈骗案的可能)。那么到底有多少人愿意去浏览这种充斥着垃圾贴的版块?这是个问题。

当然,如果有业主ID不是偶然,而是持续发布该种金额往来的帖子,而且以盈利为目的,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广告”,该类帖子应该被扔进新街市。

例:如果知更同学某日突然发贴,希望以人民币1元/根出售黄瓜。我认为这种贴没有问题,应该被保留在互助版。我也很高兴届时去抢劫 [M01] ——啊,不,是合法提取或赊购。 [M14] 但是如果知更同学天天发贴要卖黄瓜,这就不能忍受,应该被扔进新街市了。 [M15]

2、我的确希望修改规则,给予业主ID更大的优势和宽容。

尽管我承认非业主ID中不乏良善之辈,但相较于业主ID,非业主ID中出现不要脸的概率高了很多。大家只需查看一下总版对某些事件或ID的处理公告,便会发现我所言不虚。

3、版主在执行版务时的自主裁量权必不可少。

当一个规则由人去执行,必然会由于各人认知和理解规则的不同而造成处理结果的不同,这虽然无奈,却是现实。我们只能无限接近真理,但永远无法达到,就象数学上的无穷小一样。

至于熟人和生人采取不同标准的原因,我在第2点已略作说明。


对于如何认定业主ID发广告贴的实际执行标准,我建议由版主内部形成一个投票决定机制(如5名总版3票定罪等等)。


重要声明:
(1)我表明自身观点的同时,并不期望变更他人的观点。
(2)尽管我认为“有金额往来的帖子一律飞往新街市”不合理,但现时我并不打算一定要更改该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清晰地了解版主的职责和付出)。
(3)我非常尊重yama老大,尽管现在老大忙着照顾呖咕不太出现在论坛,但我的尊重并没有丝毫减弱,这是老大以往的威望所确立的 [M29] ,相信不少同学的看法和我一样。

这个发得很有道理,很有水平啊!赞。
作者: xyzgz    时间: 2006-8-3 17:49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呵呵,这个帖子好有水平阿

正可谓咱们JJ ,的确是人才济济阿,自豪啊 [M24]


说起团购,偶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的,偶反正以后不打算干的了,被人误会的滋味不好受涅,呵呵。偶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总之,希望咱们的网上家园越来越温暖 [M43]
作者: 路过的风    时间: 2006-8-3 18:01
标题: Re: 请问总版: 互助栏那么多"转让""收购""团购&
QUOTE Created By 路过的风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7-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ella At 2006-7-26
盈利和非盈利这个概念可不是我先提出来的哦 [M05]

我的观点就是:
规定了有"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那就"今后有金额往来的帖子将统一飞往新街市",不论是盈利还是非盈利,或是真"非盈利"或假"非盈利"



以是否盈利来区分难

以是否涉及现金(简单说就是钱)往来来区分易

建议取简易的方案[/quote]
赞成 [M29] [M29]

建议用交易的上新街市,用GG交易(或连GG都不用的 [M05] )上互助 [M01] [M29][/quote]
路过结案陈词 [M04] [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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