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d By horses At 2006-3-13
写的好,能否再写一份呼吁大家每天和周末散步的文章,可以同时派发。省得多走一次。 [M01]
QUOTE Created By 肥肥猫 At 2006-3-13
请大家打印并张贴/派发此资料!!
致合生的公开信
曾几何时,我们为能生活在骏景这个美丽祥和的家园而庆幸:买楼时售楼小姐的热情笑脸,看楼时保安的谦逊有礼,还有合生和康景对共建和谐家园的承诺。。。。。。 这一切还犹在眼前,接踵而至的收楼货不对版,强行收取纯净水、E家宽费用,私自将会所改为酒家,小区保安对业主出言恫吓。。。。。。让我们应接不暇。而今天,合生更要让我们为成为骏景业主付出生命的代价,"110千伏骏景变电站工程"已经赫然上马了!居民住宅区、骏景中学与变电站完全零距离接触!
对于我们的义愤填膺,康景的回应是这一决策是规划局和供电局作出的,与合生无关。而当我们的业主向天河区政府反映情况时,区政府的审批是"你小区发展商于两年前向有关部门报批,要求建设变电站,以满足小区用电需要,已获市规划及市供电部门批准。作为业主,你们可要求发展商公示小区规划的详细情况,如拒绝出示,即属违法,可向市国土局即时检举。"合生,你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终于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反之,在居民、学校等敏感建筑物附近就不能建造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可见,骏景变电站工程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而始作俑者——无良开发商合生事先不进行任何听证,背着广大业主,私自向政府提出申请,无视广大业主的生命,健康和子孙后代,完全是为了一己私利而丧心病狂!
国家规定变电站必须是政府规划用地,而骏景变电站明显位于小区规划红线以内。合生暗箱操作,蒙蔽业主,擅自将共同拥有使用权的绿化地有偿转让给电力部门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权益。不仅严重威胁着广大业主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也是对广大业主的严重侵权!充分表现出合生对业主合理权益的蔑视!
为了保障骏景社区的安定,我们强烈要求合生派代表于2006年3月18日与业主面对面谈话,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并及时作出迁移调整,真正作到"确保社区健康发展"的承诺!避而不见除了激起众怒外,只能反射出你们的心虚和奸商本质!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这些无辜的业主绝不会只是坐在家里顾影自怜,一定会同心同德,寻求各种有效合法的途径,携手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
骏景业主
2006年3月13日
QUOTE Created By 曼哈顿的大水鱼 At 200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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