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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度】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时间: 2006-2-13 16:05
标题: [color=indigo][b]【制度】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管理,做到公益基金使用合理、有意义,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涉及的基金是指骏景论坛的虚拟货币----膏膏(GG)。

第三条 所谓公益基金是指对业主间的沟通交流、小区社会和谐、论坛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活动或事件作出奖励膏膏。

第四条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的宗旨:交流、睦邻、和谐。

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组织
第五条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会(简称基金会,下同)由现任总版团队构成,负责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的日常管理、基金规划、制度建设。

第六条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监督会(简称监督会,下同)根据本章程对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监督会由1-2名论坛顾委、1-2名分版版主、1-2名认证ID合计5人组成。

第七条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监督会成员的选举可以参照版主选举办法。设会长一名,会长和成员的暂不设任期。首届选举由总版团队协助,以后的补选由监督会负责。

第三章 使用对象与范围
第八条 公益基金使用的申请对象是认证ID,对于非认证ID提出的申请,由基金会启动特别程序,进行特别审核。

第九条 公益基金使用的活动对象是是指有下列要求的活动:
第一款:在骏景论坛公开召集的,有特定的活动召集帖或者组织帖;
第二款:符合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的宗旨,有较大的意义;
第三款:有一定的组织者,参与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活动。

第十条 具备申请公益基金的活动类型:
第一款:具有常年组织机构并在骏景论坛公布的、各类运动、文艺、兴趣团队(俱乐部)的年活动基金;
第二款:各类运动、文艺、兴趣团队(俱乐部)10人以上的、有一定影响的对外活动(包括专业活动和非专业活动);
第三款:ID个人或论坛分版组织的、10人以上的各种旅游外出、娱乐、交友等活动;
第四款:其它具有一定规模、重要意义的活动,由基金会启动特别程序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论坛或论坛分版组织的各类选举、评选活动、庆祝纪念活动暂不列入公益基金申请项目。

第四章 奖励原则
第十二条 基金会的奖励对象主要是活动的组织者,包括发起人、组织人、协助人、司机、采购、出纳等,正常情况下不接受以组织者以外的参与人为由的基金申请,捐助等活动除外;

第十三条 各类运动、文艺、兴趣团队(俱乐部)的内部比赛、排名、娱乐,不能作为公益基金的申请项目,但可以动用年活动基金;各类团体组织按规模、意义分类:
第一款:A类:有紧密组织机构,组织成员在5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一个星期,参加过区级以上或者媒体公开类比赛并获过奖;
第二款:B类:有紧密组织机构,组织成员在4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一个星期;一年有三次以上对外(小区外)小型比赛;
第三款:C类:有较紧密组织,组织成员在3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半个月;
第四款:D类:有较紧密组织,组织成员在2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一个月;
第五款:E类:有较松散组织,组织成员在1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达六次以上;


第五章 奖励数额
第十四条 一项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000GG,特别情况由基金会启动特别程序进行审核;
第一款:区级以上或媒体公开类比赛(不计场次);或具有积极社会意义、对小区有一定影响的、规模在50人以上的活动,1500-2000GG;
第二款:小区对外比赛,成绩三甲,比赛成员及啦啦队合计25人以上;或具有较积极社会意义、对小区具有一定影响的、规模在30人以上的活动;800-1500GG;
第三款:小区对外比赛,比赛成员及啦啦队合计15人以上;或具有一定社会意义,规模在20人以上的活动,500-800GG
第四款:小区对外比赛,比赛成员及啦啦队合计10人以上;或具有一定社会意义,规模在10人以上的活动,100-500GG

第十五条 各类运动、文艺、兴趣团队(俱乐部)年度活动基金,全年活动不间断即可在年终申请,共计500--2000膏膏用于奖励组织者和参与的队员,包括各类内部比赛、活动的组织;
第一款:A类:1600-2000GG
第二款:B类:1300-1700GG
第三款:C类:1000-1400GG
第四款:D类:800-1200GG
第五款:E类:500-1000GG

第十六条 市内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员200GG/人,协助人员50GG/人,司机特别奖100GG/人;市外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250GG/人,协助人员80GG/人,司机特别奖150膏膏/人;以次为单位计数(不以天为单位)。

第六章 申请与核发
第十七条 活动组织者在提出奖励申请时务必详细阅读《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以便正确详细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贴应列明下列内容:
第一款:活动项目、活动简况、活动规模(包括具体人数)、活动意义;
第二款:所要奖励的对象:列出所有ID名(不接受无ID名的基金申请);
第三款:各奖励对象的膏膏分配额及整个活动的总额;
第四款:活动召集或组织贴的链接,以便基金会参考。

第十九条 年活动基金的申请,必须公布该活动组织机构情况,并且公布上一年度年活动基金的使用情况;申请人必须是该活动组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 对于活动描述或数额计算不清晰的申请,基金会有权拒绝或暂缓处理该申请。

第二十一条 所有公益金奖励原则上必须在该活动或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之内进行申请,对于过期申请,基金会将不予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进行申诉。

第二十二条 基金会在10天内公布审核结果并核发相关基金,特殊情况下可延至15天内;

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有权根据活动的规模和意义,对基金申请数量进行调整,再进行核发;

第二十四条 在申请内容中,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基金会有权将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款:无意造成数额或者事实有误差的,对申请人将已核发额减半作出警告;
第二款:有明显故意行为的,情节并不严重的,取消已核发额;
第三款:情节严重的,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已核发额,并对申请人处罚与已核发额相同的膏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骏景论坛总版团队;

第二十六条 总版团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地维护章程的宗旨。
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时间: 2006-2-13 16:09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上帖为草稿,目的是抛砖引玉

希望大家多提意见,以便成稿并完善

对中肯的意见进行膏膏奖励

讨论期:2006.02.13-2006.02.19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6-2-13 16:36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M21] [M21] [M21]

赞,赞,赞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6-2-13 16:38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条款很清晰的列出了各项活动的奖励原则,但是似乎具体的奖励GG的计算方法。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2-13 18:28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QUOTE Created By 兴高彩烈 At 2006-2-13
条款很清晰的列出了各项活动的奖励原则,但是似乎具体的奖励GG的计算方法。


主要列了最高限额
单项活动合计:2000
个人分配:50-250
年活动基金:1000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6-2-13 19:44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哇。 [M21] [M21] [M21]

这两天上不了M,大家们定了算,偶算赞成票。 [M29]

建议抄送版外的小蜜蜂、三百两等俱乐部主要负责筒子浏览。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2-17 15:27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有请知更、香香、三百两、关哥哥、yangxw_002、豪杰0等筒子提建议
作者: 关哥哥    时间: 2006-2-17 16:19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进来学习学习 [M29]
作者: 三百两    时间: 2006-2-17 16:20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仔细看看.... [M14]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17 16:29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2-13
哇。 [M21] [M21] [M21]

这两天上不了M,大家们定了算,偶算赞成票。 [M29]

建议抄送版外的小蜜蜂、三百两等俱乐部主要负责筒子浏览。

错大LIAO [M13] [M13]
作者: yangxw_002    时间: 2006-2-17 17:21
标题: Re: 【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认真学习理解中。。。。。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2-17 22:41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别只顾着学习与理解啊

只是讨论稿

要多提意见和建议哈 [M24]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19 00:29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第一条意见: [M05]

虽然一般的规章制度读起来是难免枯燥无味些,但是作为一个论坛的规则,可否写得更直观一些,便于同学们把握。 [M03]

比如第五章第十六条, 市内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员200GG/人,协助人员50GG/人,司机特别奖100GG/人;市外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250GG/人,协助人员80GG/人,司机特别奖150膏膏/人;以次为单位计数(不以天为单位)。 新的计算方法是和以前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可否就举出一个例子来,让同学们可以更快更好更直观地领悟总版的精神。[M05]

还有其他的一些, 就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了。俺的意思是再明白不过,就是对一些重要的规则,最好都要有案例,方便象我这样的懒人,申请的时候有套现成的东东可以套,[M20] 也方便其他没有认真看帖子的同学可以快速找到申请的方式。 [M29]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19 01:01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第二条意见 [M05]

第五章第十五条 "各类运动、文艺、兴趣团队(俱乐部)年度活动基金,全年活动不间断即可在年终申请,共计300--1000膏膏用于奖励组织者和参与的队员,包括各类内部比赛、活动的组织"

为何是每年300--1000膏膏,而不是每年1000——5000个膏膏? [M01] 这个数额的制定是否有标准可循?是否有考虑俱乐部的规模还是一刀切?会不会考虑各大俱乐部举办各种活动的频率或者是说俱乐部的活跃程度?如果将规模、活跃程度或者其他标准添加进来的时候又该如何细化?[M01]

其他的暂且不考虑,光就数额来说,个人觉得每年300--1000膏膏这个标准定得太低,时间跨度又SO长,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维持一个俱乐部的发展和繁荣壮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从现有的章程看对外的比赛是有额外的资金进行奖励,但这毕竟是少数,对广大的同学来说,俱乐部内部经常性的,多姿多彩的活动才是最终让他们获益良多的,才会吸引更多的同学参加。从现阶段看,这些活动暂时都离不开膏膏的奖励。[M13]

虽然说依靠同学们的赞助是一条出路,可总觉得不是长久之计。[M13]

当然,相信以后同学们的觉悟都会提高滴。 [M04]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19 01:10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觉得自己好无聊,膏膏到底有啥用?撤 [M13] [M13] [M13] [M41]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6-2-19 11:19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2-19
觉得自己好无聊,膏膏到底有啥用?撤 [M13] [M13] [M13] [M41]

[M29]
膏膏没有啥用?膏膏是大家交流娱乐的一个平台嘛,挺好的,偶喜欢,要不把你的膏膏全都转给偶?呵呵。 [M05]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19 16:43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6-2-19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2-19
觉得自己好无聊,膏膏到底有啥用?撤 [M13] [M13] [M13] [M41]

[M29]
膏膏没有啥用?膏膏是大家交流娱乐的一个平台嘛,挺好的,偶喜欢,要不把你的膏膏全都转给偶?呵呵。 [M05][/quote]
俺对膏膏的认识视乎心情 [M04]
作者: 豪杰0    时间: 2006-2-20 10:10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哈哈,点名报到了。

支持啊 [M29]

另外就是可否把膏膏数定的明确些,比如300-1000膏膏,怎样定呢?是否把规模定出来好些。比如10-15人300膏膏,15-20人500,20-30人800,30人以上的1000等等。 [M04]
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时间: 2006-2-20 22:49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根据大家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条款具体化:

补充:各类团体组织按规模、意义分类:
第一款:A类:有紧密组织机构,组织成员在5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一个星期,参加过区级以上或者媒体公开类比赛并获过奖;
第二款:B类:有紧密组织机构,组织成员在4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一个星期;一年有三次以上对外(小区外)小型比赛;
第三款:C类:有较紧密组织,组织成员在3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半个月;
第四款:D类:有较紧密组织,组织成员在2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周期小于一个月;
第五款:E类:有较松散组织,组织成员在10人以上,常年组织的比赛和训练达六次以上;



第十五条 各类运动、文艺、兴趣团队(俱乐部)年度活动基金,全年活动不间断即可在年终申请,共计500--2000膏膏用于奖励组织者和参与的队员,包括各类内部比赛、活动的组织;
第一款:A类:1600-2000GG
第二款:B类:1300-1700GG
第三款:C类:1000-1400GG
第四款:D类:800-1200GG
第五款:E类:500-1000GG
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时间: 2006-2-20 23:24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第十四条 一项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000GG,特别情况由基金会启动特别程序进行审核;
第一款:区级以上或媒体公开类比赛(不计场次);或具有积极社会意义、对小区有一定影响的、规模在50人以上的活动,1500-2000GG;
第二款:小区对外比赛,成绩三甲,比赛成员及啦啦队合计25人以上;或具有较积极社会意义、对小区具有一定影响的、规模在30人以上的活动;800-1500GG;
第三款:小区对外比赛,比赛成员及啦啦队合计15人以上;或具有一定社会意义,规模在20人以上的活动,500-800GG
第四款:小区对外比赛,比赛成员及啦啦队合计10人以上;或具有一定社会意义,规模在10人以上的活动,100-500GG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21 00:02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哈哈,无论如何,眼睁睁地看到膏膏数在增长,革命也算取得了一小步的胜利 [M44] [M44]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21 00:07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昨晚没有从首贴联系上下文来看,发现还是理解错了总版的意思。 [M13]
作者: 香香    时间: 2006-2-21 08:34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我支持啊,但膏膏确实我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嘿。。。。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2-21 09:10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骏景论坛管理员 At 2006-2-13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第十六条 市内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员200GG/人,协助人员50GG/人,司机特别奖100GG/人;市外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250GG/人,协助人员80GG/人,司机特别奖150膏膏/人;以次为单位计数(不以天为单位)。




只定上限,没有其它规则的话,那最终申请和审批一般就只有这个值了。 [M04]

对司机奖励额度有保留,首先很多人只是自用或者顺便带几个朋友,这种情况需要奖励吗?其次,车有大车小车的区别,带人多少不同,而且带多带少也不定,如何奖励?

我的意见是,如果申请司机奖励的,应该将空位上报给组织者,由组织者统一安排。并根据空位数*(奖励值)来奖励。奖励值可以是20左右。也就是说,一辆5座小车,如果除自己外由组织者安排带4个人,可以获得80的奖励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21 09:57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赞成有区别。

但是鉴于组织活动中司机是个很关键性的人物,很多活动之所以难以组织起来就是因为缺少车辆和司机。因此建议计算的时候把司机也视为奖励人员 [M29]

分市内市外
作者: tsing    时间: 2006-2-21 11:56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2-21
[quote]QUOTE Created By 骏景论坛管理员 At 2006-2-13
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


第十六条 市内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员200GG/人,协助人员50GG/人,司机特别奖100GG/人;市外活动奖励最高上限:组织人250GG/人,协助人员80GG/人,司机特别奖150膏膏/人;以次为单位计数(不以天为单位)。




只定上限,没有其它规则的话,那最终申请和审批一般就只有这个值了。 [M04]

[/quote]

这一点还受两条限制:

1、整个活动最高上限2000
2、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有权根据活动的规模和意义,对基金申请数量进行调整,再进行核发;
作者: 骏景论坛管理员    时间: 2006-2-23 15:30
标题: Re: [color=indigo][b]【制度】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
原制度(20060223之前)备份:

公益金奖励原则:

奖励范围

1、本原则全文所涉及的"活动",是指在论坛公开召集的、有较大意义且参与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活动。

2、市外活动按照每人每天30膏膏奖励活动组织者。

3、市内活动按照单人20膏膏奖励组织者。

4、运动俱乐部活动奖励专项条例(这里的俱乐部是指通过论坛组织的开放性的运动俱乐部)
??1)俱乐部内部训练性积分赛和排名赛以及俱乐部内部娱乐活动,不作为公益金申请项目。
??2)俱乐部重大外出比赛活动的参与成员按照50膏膏一人进行奖励,膏膏由组织者自行分配。
??3) 俱乐部年度活动基金,全年活动不间断即可在年终申请,共计500膏膏用于奖励组织者和参与的队员。

5、活动车辆特别奖励:参与活动的车辆按照每车每天50膏膏奖励。由组织者申领和派发。

6、其他公共需要,自行申请,酌情处理。

奖励规则

1、活动组织者在提出奖励申请时务必详细阅读本贴规则,并在申请贴内清晰列明申请理由、数额及总计。对于理由描述或数额计算不清晰的申请,管理员有权拒绝或暂缓处理该申请。

2、所有公益金奖励原则上必须在该活动或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之内进行申请,对于过期申请,管理员将不予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本贴进行申诉。

3、活动组织者在申请论坛活动组织奖励时需附上活动召集贴的链接,以便总版参考。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M29]

作者: lindows    时间: 2006-2-23 15:54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2-21
赞成有区别。

但是鉴于组织活动中司机是个很关键性的人物,很多活动之所以难以组织起来就是因为缺少车辆和司机。因此建议计算的时候把司机也视为奖励人员 [M29]

分市内市外



以空位来定奖励是合理的

比如车版如果组织自驾游,如果大家都只是自己开自己的车,没带其他人,难道这种情况需要对车主做额外奖励吗?

[M05]
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时间: 2006-2-23 19:03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2-23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2-21
赞成有区别。

但是鉴于组织活动中司机是个很关键性的人物,很多活动之所以难以组织起来就是因为缺少车辆和司机。因此建议计算的时候把司机也视为奖励人员 [M29]

分市内市外



以空位来定奖励是合理的

比如车版如果组织自驾游,如果大家都只是自己开自己的车,没带其他人,难道这种情况需要对车主做额外奖励吗?

[M05][/quote]

要鼓励买车。 [M01]
作者: 知更    时间: 2006-2-25 00:05
标题: Re: [color=indigo][b]【讨论】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有请知更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6-2-23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6-2-21
赞成有区别。

但是鉴于组织活动中司机是个很关键性的人物,很多活动之所以难以组织起来就是因为缺少车辆和司机。因此建议计算的时候把司机也视为奖励人员 [M29]

分市内市外



以空位来定奖励是合理的

比如车版如果组织自驾游,如果大家都只是自己开自己的车,没带其他人,难道这种情况需要对车主做额外奖励吗?

[M05][/quote]
why not? [M05]

自驾游自己札车没带其他人不过是个特殊情况。[M05]

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缺车和司机,即使没带其他的人,或者带的全是自己的朋友和家人,但是对组织者来说,不就是少需要为一个人的位子操心了么? [M04] 何况带不带人,所花费的精力都是一样的,都一样辛苦。而且不过二三十个膏膏而已,可以忽略不计了。司机筒子们还是应该多鼓励他们多参加活动和多出车 [M24]

纯属无聊,在这个贴又收了那么多膏膏,又随便说了几句而已。其实怎样我都没意见了 [M20]
作者: 虎虎    时间: 2006-2-25 01:10
标题: Re: [color=indigo][b]【制度】骏景论坛公益基金章程[/b][/color]
木空看各领导的谈话精神 [M20]

窃以为,以论坛为平台,组织大伙参与的有益活动都可以酌情鼓励。



这个形象应该是个乐善好施的样子,可表变成守膏奴哈 [M04] [M04] [M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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