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0-27
[M04] 先抛出一个爆炸性的辩题捧场。
论题一:
狮子王说过:"马甲是二等公民"
正方:对,马甲就是二等公民
反方:不对,马甲不是二等公民,论坛上所有ID都平等。
QUOTE Created By sanbu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6
切, 什么道理. 拍砖不用马甲难道用正身吗? 你说得好, 骏景论坛的ID在生活中有种种联系, 实在看不惯用马甲拍拍, 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M01]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0-27
[M36] 各位筒子,偶个人系基本同意狮子的关于马甲是用来娱乐的观点的。
注意,大家用马甲来娱乐,这个谁都没有意见。所以大家不要以为是论坛禁止使用马甲。所以tinna MM,你的马甲想披就披,想脱就脱,自由着呢。
但是,用马甲砸砖,骂仗,辩论。我个人和狮子一样不是赞成。若是争辩双方一方身份明确,一方身份不明确,在出现不良气氛的时候,我会选择站在身份明确方。
为什么呢,就如同狮子说的要两个字"平衡"。
谁看过身份明确的筒子扯下脸面,想说就说,想骂就骂过不?没有。
到是在骂战里面,有些筒子披上马甲,就说话没有遮拦了。
所以,若是不平衡下,伤害的是谁,是身份明确的筒子!吃亏的是谁,是身份明确的筒子!
若是业主身份明确还吃亏,这个符合论坛服务于业主的宗旨吗?答案是显然的。
所以狮子口口声声叫着鄙视马甲,他只是说说,使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他真正鄙视的是披着马甲,进行不对等、不平等砖战的马甲。
若关于马甲是于非,有同学希望讨论的话,可以到大学堂开帖出题辩论,欢迎马甲参加。
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7
砖战以外, 马甲享有平等地位, KL同意吗?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我喜欢骏景论坛平和友好的气氛,不希望这种氛围被打破,因而我主张不用马甲拍砖。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5-10-27
我觉得没有必要用马甲攻击别人,有什么意见可以光明正大滴说,只要保持心平气和也不会伤和气,不必要用马甲砖战,用马甲砖战本身就是不光明磊落的行为.如果想说说心事和隐私就可以用马甲. [M03]
QUOTE Created By lily2005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我喜欢骏景论坛平和友好的气氛,不希望这种氛围被打破,因而我主张不用马甲拍砖。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lily2005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我喜欢骏景论坛平和友好的气氛,不希望这种氛围被打破,因而我主张不用马甲拍砖。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讨厌,人家是淑女么。
淑女也免不了抓狂阿,难道你让偶穿了件漂亮的红裙子在拍砖队伍中走过还能端庄贤淑,挥挥手,不带走一点砖头碎末星子么 [M20]。
套上件马甲就不同了,既时髦又休闲,挽起袖子轮砖头也能潇洒点。 [M20]
讨厌阿,不许查IP的 [M20]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讨厌,人家是淑女么。
淑女也免不了抓狂阿,难道你让偶穿了件漂亮的红裙子在拍砖队伍中走过还能端庄贤淑,挥挥手,不带走一点砖头碎末星子么 [M20]。
套上件马甲就不同了,既时髦又休闲,挽起袖子轮砖头也能潇洒点。 [M20]
讨厌阿,不许查IP的 [M20]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我不同意,用马甲拍砖就一脸伪善了么?嘿嘿,难道你以为我现在看到你就一定觉着你面目可憎或者一脸和善了么。世界那么大,junjing那么小,如果我用正身拍你KL,用的是质检不过关的砖头,下次你见着我还不要绕道走阿。可是现实中我跟你并没有冲突阿 [M20]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我不同意,用马甲拍砖就一脸伪善了么?嘿嘿,难道你以为我现在看到你就一定觉着你面目可憎或者一脸和善了么。世界那么大,junjing那么小,如果我用正身拍你KL,用的是质检不过关的砖头,下次你见着我还不要绕道走阿。可是现实中我跟你并没有冲突阿 [M20]
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7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争论拍砖本来就不免言词激烈, 情绪冲动, 尤其是对手不讲道理, 胡搅蛮缠的时候, 但, 这根本不是马甲的错.
没听说过拍砖还要讲理性, 讲平衡! 用正身拍砖和用马甲拍砖对争论本身没什么区别.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7
那还要你版猪干什么?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QUOTE Created By E.T.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敢用真身,是因为你在现实生活中的知名度并不那么高,见过你的人也许只是318那场晚会上。不是么?当你在生活中真实的与一个自然人完完全全挂钩的情况下,你再出来演讲关于拍砖之马甲是二等公民。
有本事你找块砖头拍E.T [M04]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QUOTE Created By 黄飞鸿 At 2005-10-27
还有, 认证用户(带猪头)就不是马甲了么? 未必!
辩论的前提就欠妥. [M04]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QUOTE Created By tsing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是,是,是,偏离了。可是KL作为一个真身ID说马甲是二等公民算不算口不择言的攻击呢。所以说这个和人有关跟是不是马甲没关。我是马甲偶不骂人 [M20]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还要补充一下:以前的论坛一直好好的,一片祥和。你说伪善也罢,宽容也罢,事实上这个论坛最初是提供大家联络感情的地方。
可是,越来越多类似KL这样喜欢拍砖的人出现,没事情就掂着一块砖头在手随时砸人,以为用了正身就光明正大了。可是被你砸的头破血流的小人物在现实生活中认识你的可能性有多大,认识你而又能走近你身边PK你的可能性有多大。KL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只是个ID,和那些马甲的ID有多大的区别。区别是你做了版主,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我不犯规你也奈何不了我不是么?
QUOTE Created By Jele At 2005-10-27
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呱呱,就这个话题,几行字还真说不清耶,自个儿汗一哈先。 [M12] [M13] [M13] [M13]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K狮是比较气盛一点,年轻人嘛,可以理解。[M29]
不过我知道他的气度还是有的,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所以我说话也从来不用跟他客气。 [M04]
QUOTE Created By 在他乡 At 2005-10-27
马甲的问题用马甲来回答. [M05]
不排斥用马甲. [M14] 马甲本来就是娱乐.用马甲娱乐自己,娱乐别人,用马甲说些心里话,不伤害别人,不愿意别人知道正身.无所谓.支持. [M14] [M14]
非常鄙视在砖战中的恶意马甲., [M15] [M15] 那是小人行经.不敢承担责任的无胆匪类.这种小区其实透明度和现实没多大差别.在砖战中,不同意你的观点,就用真身说不同意.反感你的为人,就直说反感了.想骂人也就骂了.为什么要躲躲藏藏呢?即使,在小区你碰到我的正身,问我,我也这么说.大不了,打不过你,被你刮几巴掌.我说过的话错了,我也就认了.这涉及到在生活中的为人.成年人,说话做事就要承担后果.不敢承担就别说.
瞧,我也不敢用正身.这个帖子打击一大片.我也怕怕.所以我也不说了. [M41] [M41] 就算被查出我的IP,偶打死不承认.瓦瓦! [M01] [M01]
支持KL!! [M29] [M29]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K狮是比较气盛一点,年轻人嘛,可以理解。[M29]
不过我知道他的气度还是有的,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所以我说话也从来不用跟他客气。 [M04]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锅锅用得着这么慎重么?俺都是想都懒得多想就直接发出去了。 [M04]
来来,我们大家都来轻松滴、温柔滴探讨。 [M04] [M29]
QUOTE Created By Jele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锅锅用得着这么慎重么?俺都是想都懒得多想就直接发出去了。 [M04]
来来,我们大家都来轻松滴、温柔滴探讨。 [M04] [M29]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0-27
爆炸性议题二:
对于隐秘马甲的违反论坛规则处置后,要不要依照程序公示?
正方:要公示,所有ID应该一视同仁。
反方:可以不公示,版主可以不用浪费精力在这些专门烂砖的马甲身上。
[M02]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tsing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10-27
还真是笑话里那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着都没理,想想都有理。
[M04] [M04]
看来谁想说服谁都不容易,也就当个讨论吧,大家都别太认真了。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0-27
爆炸性议题二:
对于隐秘马甲的违反论坛规则处置后,要不要依照程序公示?
正方:要公示,所有ID应该一视同仁。
反方:可以不公示,版主可以不用浪费精力在这些专门烂砖的马甲身上。
[M02]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tsing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知更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tsing At 2005-10-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M20] 冤枉了么,前两天不是才看见他把别人小姑娘挂出来晾着么
QUOTE Created By romantic At 2005-10-27
偶好像记得上次也是一件什么事情也被挂了一次,偶不知道是怎么了?
难怪人家说偶与众不同!可能很多人对偶有意见. [M20]8好意思,偶好像喜欢跑题. [M20]
QUOTE Created By 兴高彩烈 At 2005-10-27
另外,这一段时间上网不多,不是很了解本贴的来龙去脉,但是在我的印象里面,凡是讨论到马甲的话题,KL都非常的积极,而KL本人的辩题却似乎一直在变。一开始是,"马甲是二等公民",然后不知不觉的变成了"鄙视砖战中的马甲",现在似乎又有人把它归结为"鄙视砖战中的恶意马甲"(概括可能有误,但是根据我的观察大概的意思是这样,如有错误,可以批评,可以指正),姑且不论所谓"恶意"、"砖战"之类的名词如何定义——虽然KL也随时可以把它朝有利于加强他的观点的方向解释,因为他也说过,兵者,诡道也,战端一起,只论胜负,不看规则(这句话我倒是记得挺清楚,:p)——但是作为一场辩论,我觉得双方应该都有必要让自己的观点清晰,这样也不必浪费对方的时间和精力来揣摩对方的论点。所以,作为正方最积极的辩手,我对KL在本次辩论中的辩题很感兴趣。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再讲一下,把马甲排除在砖战外,对于维持秩序是具有极强的实际操作性的。
本人 (我指上面那个ID,倒 [M10] 起这种ID,明显增大大家发言的困难度)说她马甲拍砖时不会骂人,偶相信。
但问题在于,是否每个马甲拍砖时都不会骂人?而且一个马甲进场时,脑袋上也没有标签标注"我是好人"或"我是坏人",身为版主如何掌控?难道要一天到晚守侯在电脑傍边?
大家不要以为,你是版主就全面负责了。这里所有版主都是义务性质,没有工资领的,因而我们没有什么固定义务一定要兢兢业业在这里当"看护者"。就算各位不心疼偶这样恶名远播的版主,多少得体谅一下几位总版老大。
建立把马甲全部排除在砖战以外的规则,可能对某些同学是不公平的待遇,但对论坛整体秩序的维护是方便易行的,因为诸位老大将不用耗费精力和时间去判断一个个马甲是好人还是坏人,可以有效地提高论坛的管理效率。
我一向认为,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是在所不惜的,即便对少数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QUOTE Created By 兴高彩烈 At 2005-10-27
另外,这一段时间上网不多,不是很了解本贴的来龙去脉,但是在我的印象里面,凡是讨论到马甲的话题,KL都非常的积极,而KL本人的辩题却似乎一直在变。一开始是,"马甲是二等公民",然后不知不觉的变成了"鄙视砖战中的马甲",现在似乎又有人把它归结为"鄙视砖战中的恶意马甲"(概括可能有误,但是根据我的观察大概的意思是这样,如有错误,可以批评,可以指正),姑且不论所谓"恶意"、"砖战"之类的名词如何定义——虽然KL也随时可以把它朝有利于加强他的观点的方向解释,因为他也说过,兵者,诡道也,战端一起,只论胜负,不看规则(这句话我倒是记得挺清楚,:p)——但是作为一场辩论,我觉得双方应该都有必要让自己的观点清晰,这样也不必浪费对方的时间和精力来揣摩对方的论点。所以,作为正方最积极的辩手,我对KL在本次辩论中的辩题很感兴趣。
QUOTE Created By Jele At 2005-10-27
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呱呱,就这个话题,几行字还真说不清耶,自个儿汗一哈先。 [M12] [M13] [M13] [M13]
QUOTE Created By 本人 At 2005-10-27
你能表明自己是好是坏么?而且好人坏人又不是小孩子你能一刀切么?难道为了维护交通规则,交警部门就禁止所有机动车辆了么?马甲也是一个人的代表,如果强行不让用马甲拍砖的结果是不是有可能导致大家撕破脸皮用真身拍砖,这样效果就是你想要的么?你是不需要考虑是否是马甲,但是你拨开人群把人家小姑娘抓起来晾在宽版上的举动你认为很光明正大么?
PS:我不认识那个姑娘,只是就事论事说明拍砖用马甲和不用马甲都只是一个过程,有人喜欢这个过程,有人不,和马甲无关。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27
红字的话我是说过,但我一向主张是在"砖战或原则性问题的讨论(简单点讲,就是砖战)"作为前提。
其实无论是上次对花花的那个贴,还是最近这几个相对严肃的帖子,我只是想在论坛宣扬一种理念,推崇一种风气,拍人倒还在其次。
我的基本理念应为:在砖战中,反对使用马甲或陌生ID(因为陌生ID极可能就是马甲);在砖战中,马甲或陌生ID无权享有与正身ID相同权利(对马甲或陌生ID的约束应比正身ID更为严格);在砖战中,使用马甲应被视为一种怯懦的表现,应该被大众所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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