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9-26
好文 [M21]
提一点我的看法:
1、"经骏景花园开发商以及物管公司书面授权的用户亦可申请业主用户认证(需在论坛显示资料内注明)。"
我觉得这个可能要再商榷一下,也许可以只给这类用户以VIP用户的身份就够了。
2、"骏景论坛原未获得"业主用户ID认证"的VIP用户自动转为新认证机制下的VIP 用户。"
因为之前VIP的确定比较宽松,建议之前的VIP全部作废,全部都重新申请、验证。也就是说原VIP用户,如果没有申请、验证为业主用户、新VIP用户,就自动转为普通用户。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9-26
[quote]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9-26
好文 [M21]
提一点我的看法:
1、"经骏景花园开发商以及物管公司书面授权的用户亦可申请业主用户认证(需在论坛显示资料内注明)。"
我觉得这个可能要再商榷一下,也许可以只给这类用户以VIP用户的身份就够了。
2、"骏景论坛原未获得"业主用户ID认证"的VIP用户自动转为新认证机制下的VIP 用户。"
因为之前VIP的确定比较宽松,建议之前的VIP全部作废,全部都重新申请、验证。也就是说原VIP用户,如果没有申请、验证为业主用户、新VIP用户,就自动转为普通用户。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9-26
三蝈写了偶选的题目,那偶就做些补充好了——刚好可以偷懒 [M04] [M04]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9-26
三蝈写了偶选的题目,那偶就做些补充好了——刚好可以偷懒 [M04] [M04]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9-27
[M14] 可以参考中海康城的论坛重建重组了。
听说是要逐户排放认证码呢! [M13] [M42]
QUOTE Created By Jele At 2005-9-25
三、用户认证方法
1、业主用户
注册时间超过90天,总发贴量超过200贴,由两位已获得业主认证的ID或者一位版主发贴担保推荐。特殊情况(包括注册时间、发贴量不够的情形)可以由一位业主ID担保经总版团队讨论审批。
需向论坛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姓名、楼栋及房间号、常用联系电话号码。论坛上公开显示的资料保持现状不变。论坛总版团队有保证该资料不向其它任何组织、个人泄漏的义务,国家执法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情形除外。
原VIP ID转业主ID的操作方法:
a、建立业主ID资料档案,该资料档案保存在论坛系统数据库中,总版团队可浏览。
b、原VIP组成员全部删除,先确认版主团队的业主身份。
c、在版主讨论区开一个"业主用户ID认证"专贴,由已确认业主身份的斑竹团队推荐确定老VIP的业主身份。
d、发布公告,提示尚未获得"业主用户ID认证"的用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确定担保推荐人,由担保人在指定帖子里申请该业主的"业主用户ID认证"。
e、具体实施时由总版团队操作。
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15
针对上述内容提几个看法:
1、发贴过200个,注册时间超过90天的要求,对于某些并不长时间停留在网络上的业主要求过高,有些业主(尤其是某些拥有特殊目标的业主或工作紧张的业主,通常不会长时间的在论坛停留灌水),去年维权的时候,我接触了不少这样的业主,在他们眼里,希望论坛就是纯粹做业主维权活动用的,而不是灌水或娱乐,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长时间的停留在论坛上或参与谈论。但我认为不应将这部分人排除在业主ID之外。
QUOTE Created By 不会游泳的鱼 At 2005-10-15
[quote]QUOTE Created By King Lion At 2005-10-15
针对上述内容提几个看法:
1、发贴过200个,注册时间超过90天的要求,对于某些并不长时间停留在网络上的业主要求过高,有些业主(尤其是某些拥有特殊目标的业主或工作紧张的业主,通常不会长时间的在论坛停留灌水),去年维权的时候,我接触了不少这样的业主,在他们眼里,希望论坛就是纯粹做业主维权活动用的,而不是灌水或娱乐,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长时间的停留在论坛上或参与谈论。但我认为不应将这部分人排除在业主ID之外。
QUOTE Created By 枫叶之儒 At 2005-11-5
对于含广告信息的ID,有何处理方式? [M11] [M11]
不少人在打这种擦边球哈 [M45] [M45]
QUOTE Created By 阿正的舅舅 At 2005-11-5
[quote]QUOTE Created By 枫叶之儒 At 2005-11-5
对于含广告信息的ID,有何处理方式? [M11] [M11]
不少人在打这种擦边球哈 [M45] [M45]
QUOTE Created By 阿正的舅舅 At 2005-10-19
制度可以不断完善,关键在于执行,我的看法是大家认可一个基线后就执行吧 [M03]
QUOTE Created By Jele At 2005-9-25
三、用户认证方法
2、VIP用户
注册时间超过30天,总发贴量超过1000贴的已注册用户,由ID拥有者在"VIP用户认证"专贴中提出申请,总版团队审批。特殊情况下,可由一个业主ID、VIP ID推荐申请。
需向论坛提交的个人资料:无。
骏景论坛原未获得"业主用户ID认证"的VIP用户自动转为新认证机制下的VIP 用户。
QUOTE Created By lindows At 2005-12-7
[quote]QUOTE Created By Jele At 2005-9-25
三、用户认证方法
2、VIP用户
注册时间超过30天,总发贴量超过1000贴的已注册用户,由ID拥有者在"VIP用户认证"专贴中提出申请,总版团队审批。特殊情况下,可由一个业主ID、VIP ID推荐申请。
需向论坛提交的个人资料:无。
骏景论坛原未获得"业主用户ID认证"的VIP用户自动转为新认证机制下的VIP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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