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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打印本页]

作者: zhy    时间: 2003-12-28 18:52
标题: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red][/red][必胜] [支持] [大怒]
今天下午的行动让人感觉势单力薄,没有引起广大野猪的强烈回应,我认为光靠几个组织者的嘴皮子是不够的,而且也不全面。应将有关的情况,如活动由来和几次谈判的结果,发展商的态度,用公告的形式写出来,竖立在边上,吸引过往的行人停下来围观、讨论,这样就可以达到人多势众的效果。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作者: badminton    时间: 2003-12-28 19:37
标题: Re: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如果你在活动之前就提这些建议就好了!
作者: 小小    时间: 2003-12-28 19:40
标题: Re: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难过]我认为下次活动不能将村巴作为主题。村巴[blue]只是[/blue]一个[red]导火索[/red]。广大业主的[blue]根本需要[/blue]是[black]建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一个监督机制![/black]
下次只有将[red]物业管理商所收费用不公开,急需建立业主委员会[/red]的[blue]大旗[/blue]打出来,才会得到广大业主的响应!
作者: 阿三    时间: 2003-12-28 20:20
标题: Re: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支持成立业委会!
作者: 笨笨熊    时间: 2003-12-28 20:32
标题: Re: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最初由小小发表
[难过]我认为下次活动不能将村巴作为主题。村巴[blue]只是[/blue]一个[red]导火索[/red]。广大业主的[blue]根本需要[/blue]是[black]建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一个监督...


村巴应该是一个好的切入点吧!因为它正是发展商承诺的致命点!催生业委会是个可喜的结果。业委会的成立与否不完全是他们的责任,或许我们大家也有一份责任。
作者: DV    时间: 2003-12-28 22:13
标题: Re: [建议]今天的活动场面不够轰动,要加入其他形式
我们大家只有投身其中,才能改变只有几个发起者这样孤单的局面。
只有大家的参与,才有维权的成功,才有业委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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