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业主维权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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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
时间:
2003-12-28 18:22
标题:
业主维权势在必行!
[难过]骏景的发展商、物业管理商为何对村巴事件置若罔闻,主要是因为我们业主没有维权护自身权益的组织----业主委员会。
我们[red]没有[/red][green]业主委员[/green]会,所以我们业主[red]没有[/red]任何[green]决策权[/green]。
我们[red]没有[/red][green]决策权[/green],所以当发展商、物业管理商想[red]践踏[/red]我们[green]业主的权益[/green]时,他们[red]轻易[/red]就可[red]践踏[/red]。
当发展商、物业管理商践踏我们的权益后,我们除了在事后静坐抗议外,却不能保护我们权益[red]不[/red]被[red]继续[/red]践踏。
所以要[red]摆脱被动的局面[/red],我们业主们只有大众一心成[red]成立业主委员会[/red]![red][/red]维权![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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