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今天没村巴了? [打印本页]

作者: lulu    时间: 2003-12-16 08:58
标题: 今天没村巴了?
今天早上七点四十五左右开始等,等到八点十分仍未见车的踪影。
同时等候的还有笨笨熊夫妇。
跑到尊贵服务中心一问,说今天都没村巴。
而他们,也不派个人解释一下,或出张公告。
作者: 豆豆    时间: 2003-12-16 09:37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好象真的没戏了。合生真是太过分了!

真的需要采取行动争取权益了
作者: eeeaaa    时间: 2003-12-16 10:32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我今天7:35在门口,没有看到一部车,只看见在寒风中等待的一大群业主。建议我们应该在周六上午10:00在售楼部采取行动!!!
作者: 笨笨熊    时间: 2003-12-16 11:59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太气愤了!昨天有,今天忽然没有?!把我们当什么?
早上没有吃早饭,买了豆奶面包准备在村巴上享受的!可是没有村巴!我只有一手提包,一手豆奶和面包!摇摇晃晃到区庄!
你不承诺有村巴也好!我就认命了。可是,你承诺了,却不兑现诺言!
lulu,看来我们只有流血才是有效的战斗!我准备好了,等待号令,你呢?
作者: JYDG    时间: 2003-12-16 13:01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是很气愤,
作者: poiuy68    时间: 2003-12-16 13:14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气愤是没有用的! 关键是业主委员会需要建立. 小部分网民与合生交流根本不会有结果,除非HS又想在村巴上作文章! 但如果业主委员会以正式方式书面要求(不仅是村巴一事), 达不到要求号召全天业主罢交物管费, 才能得到解决. JJ的悲哀是没有业主委员会!
作者: jane    时间: 2003-12-16 13:29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最初由笨笨熊发表
太气愤了!昨天有,今天忽然没有?!把我们当什么?
早上没有吃早饭,买了豆奶面包准备在村巴上享受的!可是没有村巴!我只有一手提包,一手豆奶和面包!摇摇晃晃到区庄!
你不承诺有村巴也好!我就认命了。...

同病相怜!

村巴已经相当于全面停开了!我因为太久没坐去程的公共汽车,早上还上错车了,惨!恨!气!
作者: 兴高彩烈    时间: 2003-12-16 14:45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今天和一个旭景的同事聊了一下,了解了一下旭景关于村巴斗争的一些情况,可以给咱们提供一点参考。

旭景取消村巴以后,有一些积极分子组织了两三百人游行。开始的时候,他们申请游行到华景,公安局没有批准,后来好像没有正式申请,就到小区和售楼部前面游行。游行的那个半天,旭景售楼部被迫关门。

当时有保安出来干预,一个情绪比较激动的业主和保安推搡,那个保安顺势坐到地上不起来,后来派出所派人干预,那个和保安冲突的业主还被抓起来了,后来其他业主到派出所情愿,那位业主才平安的出来。

当时旭景主管的人态度非常强硬,没有做任何让步,加上对于维劝活动比较积极的也就是小部分人,大家都疲了,经过那次的游行,后来村巴时间也就慢慢淡下来了。结果很明显,现在旭景已经没有村巴了。

从这个事件中,我觉得可以得到几个教训:
1、如果交涉不果,只能通过请愿游行静坐的方式抗议,我建议要争取多一些的人数,分多批进行。一次有50人左右,声势已经足够了。售楼部可以关闭半天,对销售影响不大,我们每周换一批人,抗议上个来月,他们还能视若无睹吗?
2、抗议的过程一定要坚持"和平"的方式,千万不要和对方冲突。在现场有记者和大批群众的情况下,谅他们也不敢对业主动手,如果自己控制不住发生和旭景类似的事件,倒霉的还是业主自己
……

其它的,大家一起补充吧。


作者: 豆豆    时间: 2003-12-16 15:27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支持支持!
请版主出来组织,通知时间地点,我一定参加。
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参加!
作者: wxzy    时间: 2003-12-16 15:34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我已经没耐心了,在确定村巴停开后,我将到法院起诉HS,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的最新司法解释,我要求HS以每平方米500元的价格向我赔偿
作者: wxzy    时间: 2003-12-16 16:03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作者: luqing    时间: 2003-12-16 16:57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red][B]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red]
作者: ella    时间: 2003-12-16 18:01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最初由笨笨熊发表
太气愤了!昨天有,今天忽然没有?!把我们当什么?
早上没有吃早饭,买了豆奶面包准备在村巴上享受的!可是没有村巴!我只有一手提包,一手豆奶和面包!摇摇晃晃到区庄!
你不承诺有村巴也好!我就认命了。...


昨天有?昨天好象就没有吧。我8点半到门口没看到车就走回去问,刚好有个小姑娘出来准备到门口去跟等车的人说没车,说是兴华那边刚打电话过来说没车,她们也是才知道,,,,云云。
昨晚我下班回去的时候去问了,说是今天也没有。果然今天没有。
作者: lulu    时间: 2003-12-17 10:49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最初由兴高彩烈发表
今天和一个旭景的同事聊了一下,了解了一下旭景关于村巴斗争的一些情况,可以给咱们提供一点参考。

旭景取消村巴以后,有一些积极分子组织了两三百人游行。开始的时候,他们申请游行到华景,公安局没有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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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eeaaa    时间: 2003-12-17 16:23
标题: Re: 今天没村巴了?
那以后每周的周六和周日上午10:-11:30分,我们都去售楼部前静坐。每次5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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